摘要:《周易》作为中国古代博大精深的文化瑰宝,其中有关卦爻辞的原始记载和后学的阐释解读中,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与道德伦理内涵;且其作为“群经之首”,对古代民众的思维方式、知识结构进行了全方位的渗透,以至于“百姓日用而不知”①。其影响力也自然波及文学巨著《红楼梦》的文
《周易》作为中国古代博大精深的文化瑰宝,其中有关卦爻辞的原始记载和后学的阐释解读中,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与道德伦理内涵;且其作为“群经之首”,对古代民众的思维方式、知识结构进行了全方位的渗透,以至于“百姓日用而不知”①。其影响力也自然波及文学巨著《红楼梦》的文本创构之中。
《周易》
张新之曾独辟蹊径,运用易学视角对其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全书无非《易》道”②之论。对于其“以易评红”的学术实践,学界历来存在争议。在过往的一个世纪里,多数学者对其观点持否定态度:有学者认为,其评点“体现的文学思想和方法论从根本上说都是错误的,其评点的结论基本上也是错误的”③;还有学者提出,张新之“全朝‘性理之书’的角度去加以阐述发挥,似有误入歧途之嫌”④。
然而,近年来,随着对中国古代学术话语体系本土化重构的日益重视,张新之的评点价值开始得到挖掘。例如,刘继保指出:“‘以易解红’不仅激活了《易经》这一传统的学术资源,同时也拓展了小说评点理论空间。”⑤梁从峨专门分析了张新之评点体现出的阴阳观念。⑥张新之的评点虽显出阴阳观念,但其内涵远不止于此。它蕴含着以易学思想为基石的儒家传统文化内涵。浦安迪曾指出:“仅就时代,文化背景,哲学背景而言,张新之的评论接近于小说的写作时间。”⑦
对这部接近于曹雪芹文化背景的评点本进行意义重释和价值重估,有助于进一步发掘《红楼梦》的文化意蕴。
一、以《周易》数理逻辑推演情节隐喻
张新之主要活动于嘉庆、道光年间,与其他士人一样,他自幼接受儒家传统教育,深研“十三经二十一史”⑧(五桂山人《妙复轩评石头记序》),作为群经之首的《周易》,自然是其研习重点。
卧云山馆刊本《妙复轩评本绣像石头记红楼梦》
《周易》通过六十四卦及每卦六爻的精密架构,展现了数字与自然法则的联系。《系辞上传》有云:“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⑨此言揭示了象数思维的核心,即通过观测自然之象与数理规律,洞悉万物本质与变迁规律。张新之评点《红楼梦》时,也特别注意挖掘文本隐含的象数原理。
张新之注重揭示回目序号中隐含的情节寓意。在《红楼梦》第三十六回的总评中,他指出:“此回适当三十六回,天数也,又为六六阴极之数也,为是书一大眼目。”⑩
在《周易》中,“六”被视为阴爻的代表数字,“三十六”是“六”个“六”的重复叠加,象征着极致或转折。这一回目构成了全书的关键节点。
此回聚焦于贾宝玉对人生情缘的深刻感悟。通过宝玉对宝钗等人世俗劝诫的反感,以及他对林黛玉超脱世俗、淡泊名利之情的珍视,强化了两人之间的知己情谊。同时,宝玉在目睹龄官对贾蔷的深情后,深刻领悟到“人生情缘,各有分定”,并对“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⑪的归宿产生了深深的忧虑。
此外,该回还揭示了贾府由盛转衰的预兆,如仆人们在金钏儿死后,试图通过贿赂王熙凤以安排亲戚去王夫人处伺候,显示出贾府内部仆从的钻营之风;而王熙凤与王夫人的交谈中,则暴露了“姨娘丫头,分例减半”的财政紧张情况。宝玉对情缘的领悟以及贾府经济的压力、内部矛盾的加剧,揭示了爱情悲剧和家族悲剧的主题。
《妙复轩评本绣像石头记红楼梦》
再如,《红楼梦》第六十六回回目为“情小妹耻情归地府 冷二郎一冷入空门”。张新之评道:“书至六十六回,正六六数终,阴极阳生之会,故用两‘情’字、两‘冷’字作大对待。”⑫
此评点再次强调了“六六”作为极阴之数的象征意义,预示着事物发展至极致后必将迎来转变。在第六十六回的回目设计中,作者巧妙地运用了“情”与“冷”这一对重复却对比鲜明的词汇,深刻揭示了情节中的情感张力与冷峻现实。
该回通过尤三姐因情自尽、柳湘莲心灰意冷遁入空门的情节,展现了情感的极端与人生的无常,预示了宝玉和黛玉的情感转向与最终结局。
此外,张新之对小说正文中出现的日期也给予高度关注。《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告诉贾雨村“十九日乃黄道之期”,张新之指出:“十成数,九阳数,十除九为一,一则吉,故真劝行而假不应。此书凡有明着日期处,皆有意义。”⑬
《周易》之中,九被视为阳之极数,寓意长久、吉祥。十为成数,寓意完整、圆满。二者相减为一,一即元,开始。《周易》乾卦卦辞为:“元,亨,利,贞。”⑭意谓元始,亨通,和谐有利。
甄士隐真诚地帮助贾雨村择选赴京赶考的黄道吉日,但贾雨村并未领情,反而不辞而别。此“真劝行而假不应”之态,预示了葫芦案情节中贾雨村对甄士隐恩情的背叛。
再如,第二十三回,贾政回禀贾母二月二十二日为吉日,宜令宝玉等人搬至大观园。张新之夹批曰:“二月二十二日,好春也,而一派阴数。综之得六十,花甲一周,天运复始,大观全部在内。反之为十六,紫阳所谓‘正好修二八’也。”⑮
《周易译注》
在《周易》之中,二为最小的阴数。二月二十二日,以阴数贯通上下,与以女性为中心舞台的大观园正好匹配。两个月共六十天,六十为天干地支纪年法的一个甲子年,寓意家族兴衰与岁月循环。六十反之为十六,为二八芳龄,是大观园女儿们最无忧无虑的青春时光。
张新之以正向、反向的双重推演,提醒读者把握曹雪芹节日安排的隐喻。此外,在《红楼梦》第六十二回,作者也提到林黛玉生日是“二月十二日”。张新之评道:“二二重阴,十归土数,乃正花朝,林固花叙中主人也。”⑯
二月二十二日搬入大观园与林黛玉二月十二日的生日相近,且二月十二日为花朝节,寓意黛玉为群芳之首。宝玉和众姊妹都搬入大观园后,宝玉作《四时即事》诗。张新之评点道:“春夏秋冬,天运复始,即所谓二月二十二日。”⑰四首时令诗,即四季的循环往复,与生命更迭的哲学思考相联。
由于受到《易经》数理推演的影响,张新之特别注意文本情节的逻辑自洽性。如,第二十二回开头王熙凤说“二十一是薛妹妹的生日”,月份是正月。第六十二回探春有言:“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⑱
《妙复轩评石头记》
张新之通过前后推演,发现若宝钗生日为正月二十一,则与其他事件时间安排上存在矛盾。张新之指出:
然自正月十五元妃归省计之,至二十一中间仅五日,中有宝玉至袭人家因“花解语”为袭人病之三日,“意绵绵”“弹炉意”“谐娇音”谓之同时事可也,而“箴宝玉”“续《南华》”又二日,五日工夫已尽。乃又有巧姐出花十二日,送娘娘祭祖还愿庆贺以至“救贾琏”当又需数日。此二十一日正月耶,非正月耶?本回湘云又明说“大正月里”云云,作者矛盾,读者知否?⑲
张新之结合文本事件脉络分析,正月诸多琐事迁延日久,非一月功夫所能完成,按照情节进展推测宝钗生日应为二月。这无疑是曹雪芹修改过程中出现的纰漏。张新之的这一发现,正是他“以易评红”的额外收获。
综上,在《周易》中,卦象和爻辞的组成和变化都基于一定的数理原理。通过数理推演,可以揭示出卦象的含义和吉凶祸福。张新之借鉴《周易》数理推演的思维方式,挖掘《红楼梦》回目设置与情节安排、主题呈现之间的关联。
同时,他将这种敏锐的洞察力延伸至小说正文的细部安排。对于文中频繁出现的生辰、节日等各类日期,张新之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与深入的剖析,辅助读者理解《红楼梦》中特定日期所承载的深层情节隐喻与文化意涵。
《阜阳汉简周易校释》
二、用《周易》符号思维剖析人物命运
《周易》中的卦爻变化原理以及《周易》后学阐释中衍生的阴阳五行学说,对《红楼梦》人物命运的描绘产生了深远影响。卦爻和五行观念都属于符号思维的范畴,它们通过特定的符号系统来阐释世界万物的变化规律。
《周易》中阴阳爻的组合以及文辞表达,构成一个特定的符号系统。五行学说则认为金、木、水、火、土是具有象征意义的特定符号,这五种元素之间构成完整的符号系统,它们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张新之注意结合《周易》中的卦爻变化原理及后学阐释中的五行相生相克原理,来预示人物的命运。
一方面,张新之巧妙运用《周易》的卦象符号系统来剖析小说人物的命运。在《石头记》读法中,张新之指出:
上海古籍出版社整理本《三家评本红楼梦》
书中借《易》象演义者,元、迎、探、惜为最显,而又最晦。元春为《泰》,正月之卦,故行大。迎春为《大壮》,二月之卦,故行二。探春为《夬》,三月之卦,故行三。惜春为《乾》,四月之卦,故行四。然悉女体,阳皆为阴,则元春《泰》转为《否》,迎春《大壮》转为《观》,探春《夬》转为《剥》,惜春《乾》转为《坤》,乃书中大消息也。⑳
这段评论以《易经》的卦象来解读《红楼梦》中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四姐妹的命运。
《红楼梦》中明确交代元春的生日是农历正月初一,探春的生日是农历三月初三,迎春和惜春的生日没有提及。从人物命名来看,元春中的“元”字,即已表明初始之意,与其正月初一的出生日期对应。
依此推测,迎春应该出生于立春前后,以与“迎”字相符。惜春可能生于农历四月,此时已是孟夏时节,“惜春”寓意对美好春光的惋惜。四人生日月份对应的消息卦分别是《泰》卦、《大壮》卦、《夬》卦、《乾》卦。《泰》卦是正月的卦象,表示万物复苏、和顺亨通。元春入宫后加封贤德妃,地位显赫,象征着家族的繁荣昌盛。
然而,张新之也指出,“《泰》转为《否》”,意味着元春的命运轨迹与《易经》中“泰极否来”的哲理呼应。探春生于三月,对应的是《夬》卦。《夬》卦代表着决断、清除邪恶的含义。
身为庶出之女,探春在治理贾府时遭遇了仆从的轻视与阻挠,《夬》与《剥》是错卦,《夬》转《剥》隐喻她虽具非凡决断力,能剔除家族内患,但其努力终难逆转家族衰败之势。张新之将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四位女性角色与四个卦象符号相对应,通过卦象的演变预示了各自命运的转折。
《李镜池周易著作全集》
将人物生辰与卦象相联系,为解读《红楼梦》的主题和人物命运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从侧面展现了曹雪芹在人物形塑时融入了生辰与季节元素,呈现人物的命运轨迹。
另一方面,张新之常常采用五行学说来推测人物的命运。“阴阳五行”这一哲学观念长久地支配着古人的认识、世界观。
《周易》阐述阴阳之道,《尚书》提出五行理论,两者共同诠释了古人对宇宙万物的认知。至战国时期,邹衍将阴阳、五行相融合,提出了象数与天命观相结合的阴阳五行哲学,丰富了这一思想体系。西汉学者董仲舒将阴阳五行的哲学观念融入伦理道德的范畴,衍生出“三纲五常”这一道德原则体系。
此后,阴阳五行观念逐渐深入渗透到中国传统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古人认知世界、理解万物的固有思维方式。
张新之评本《红楼梦》第一回
张新之运用五行学说,对《红楼梦》中人物的姓名寓意与命运轨迹进行了独到的阐释,深化了我们对于曹雪芹创作意图和艺术构思的理解。在《〈石头记〉读法》中,张新之采用主客问答的方式提出:
或问:“是书姻缘,何必内木石而外金玉?”答曰:“玉石演人心也。心宜向善,不宜向恶,故《易》道贵阳而贱阴,圣人抑阴而扶阳。木行东方主春生,金行西方主秋杀。林生于海,海处东南,阳也。金生于薛,薛犹云雪,固冷积寒,阴也。此为林为薛,为木为金之所由取义也。”㉑
这段话探讨了木、金的象征意义及其背后的道德文化寓意,借用了西汉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五行之义》中的论述:“木行居东方而主春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㉒木象征新生与向阳。金象征收敛与成熟,同时预示着万物之凋零。
两者的对比,可以看出作者构设木石情缘的文化寓意,意谓对宝黛坚贞永恒爱情的肯定。且从人物命名来看,玉石常被视为纯洁、质朴、高贵的象征。
《诗经·召南·野有死麕》有言:“白茅纯束,有女如玉。”㉓《荀子·劝学》则曰:“玉在山而草木润。”㉔均体现了玉之美德。林黛玉之命名,就预示了其质朴纯洁的品格。
《奎壁诗经》
张新之还从阴阳五行角度对林、薛二人的性格进行解读:“林生于海,海处东南,阳也。金生于薛,薛犹云雪,锢冷积寒,阴也。”林生于海,海位于东南方,是阳气生发之地;金则与严寒、积雪相联系,代表了阴冷之气。
张新之借助《易经》阴阳学说和五行理论的观念,通过对金、木等元素象征意义的剖析,映照了林黛玉情感真挚直接与宝钗情感理性克制的内在缘由。
与“金居西方而主秋气”的五行观念相呼应,小说中多位角色的不幸命运与“金”有关。张新之分析指出:“书中不得其死者九人,曰金钏、曰金鸳鸯、曰金桂、曰金哥,尤二姐则吞金,尤三姐饮剑,则亦金,在金居其大半,作者于金,有深痛焉。”㉕
如此诸多的罗列,提示我们这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曹雪芹有意通过“金”这一元素寄寓深刻用意。金钏、金鸳鸯、夏金桂、金哥等人物或姓或名中带有“金”字,其命运以悲剧作结。
尤二姐和尤三姐一为吞金自尽,一为以剑自刎。“剑”也为金属所制,两人的死亡,进一步强化了“金”在小说中的悲剧象征意义。
年画红楼二尤
卦象和五行通过不同的符号来解释世界万物的相互关系,体现了中国传统思维的抽象性、辩证性和整体性特点。
这种符号思维被曹雪芹应用于《红楼梦》的写作之中,暗喻人物的品行、命运,如林黛玉作为“木”命之人,其生存离不开“水”的滋养,同时“水”的侵蚀也造成了她的多愁多病,最终指向悲剧的命运。张新之以《周易》卦象及其衍生的五行观念来解读《红楼梦》中人,有助于我们从传统文化视角把握《红楼梦》中的深层艺术智慧。
三、借《周易》哲学理念阐发道德秩序
作为儒家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重要构成,《周易》通过《易经》卦爻符号系统与《易传》哲学阐释的双重建构,形成了独特的道德伦理阐释范式。
《周易·系辞下传》提出“《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㉖,《易传》作为孔子及其后学对《易经》的义理拓展,采用“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思维模式,将天道秩序投射于社会伦理领域,为道德秩序的调控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在《〈石头记读法〉》中,张新之总述道:“《周易》《学》《庸》是正传;《石头记》窃众书而敷衍之,是奇传。”㉗张新之将《红楼梦》定位为“奇传”,并认为其思想内核与《周易》等儒家经典构成“奇正”呼应,这一评论在清代经学主导的学术语境下具有一定合理性。
首先,张新之的不少评点从《易经》卦爻辞和《易传》渐进性的释义出发,阐释《红楼梦》中寄寓的防微杜渐思想。
天津古籍出版社整理本《三家批评红楼梦》
张新之《〈石头记〉读法》中提到:“《易》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故谨“履霜”之戒。一部《石头记》,一‘渐’字。”㉘“屡霜”出自《易经·坤卦》“屡霜,坚冰至”,强调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红楼梦》也在不同回目多次点染贾府由盛而衰的渐进轨迹,诸如秦可卿丧仪之奢(第十三回)、元春省亲大观园之费(第十八回)、王熙凤典当金项圈之困(第七十二回)等连续性情节,正是贾府经济系统崩溃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
此外,道德主体的代际退化,导致家族整体道德秩序的崩溃,亦是“渐”之体现。如张新之在第四十七回总评有言:“盖写情至此,人欲恣肆,已如毒龙不可制伏,必须节节遏抑,故以薛蟠被打为之始。”㉙
纨绔子弟薛蟠的堕落轨迹从纵欲始,他终日沉迷于玩乐,胆大妄为,为了争夺英莲,纵容手下豪奴打死冯渊,又因柳湘莲相貌俊美而起勾引之意,行为愈发失控。被柳湘莲痛殴的象征性惩戒之后,薛蟠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最终以外出历练的伪成长叙事收场。
张新之敏锐指出此情节链的伦理功能——“必须节节遏抑”的渐进式干预。以薛蟠为典型个案的德不配位的家族继承者群像,必然导致四大家族运终数尽的结局。
《宋本周易》
其次,在道德秩序的构建之中,张新之特别强调孝道文化的重要性。
张新之认为“六经四子无非教孝之书”㉚。虽然《周易》是部卜筮之书,但在经学家看来,蕴含着明显的孝道思维,尤其是汉代以来许多著名经学家如马融、郑玄等都对《周易》的孝道思维有所阐发。㉛
张新之汲取了这一思想,并将孝道观念熔铸于《红楼梦》的阐释之中。例如,第九十二回,巧姐提到自己读过《女孝经》和《列女传》。张评曰:“孝为性本,故曰‘一本’。阴阳交易,如环无端,来复之机,无分男女。上大段既以贾兰明此理,此大段又以巧姐明此理,太极两仪,始无余蕴,而一‘孝’字总之。故《孝经》外即提《列女传》。”㉜
在张新之看来,“孝”的地位等同于“太极”,认为其为性本,从而生发出男女之孝。贾兰、巧姐分别是从男、女的角度来强调孝道,正好顺应阴阳和合之理。
张新之不仅肯定贾兰这样恪守儒家伦理规范的正面人物,也对薛蟠等纨绔子弟的伪孝进行了批判。
如第二十六回,薛蟠假借贾政之名哄骗宝玉外出赴宴,提及将进贡的藕与瓜孝敬了母亲。张评曰:“俨然能孝,照顾书旨。凡写薛蟠处,有“罪人不孥”之意,然正以重罪宝钗而贵贾氏也。看前说‘更坏了十倍’,意可见。”㉝
张新之用“俨然”二字点破薛蟠用进贡的藕与瓜孝敬母亲的虚伪性。薛蟠的荒唐行径与表面的“孝”对比,暴露了封建末世中道德伦理的全面崩塌。
《重校八家评批红楼梦》
最后,张新之在对《红楼梦》进行阐释时,借鉴了《易传》的声训法,来发掘其劝惩内涵。
《易传》常以“因声求义”的方式阐释卦辞的思想内涵。如《周易·说卦传》有言:“乾,健也;坤,顺也。”㉞这段阐发就蕴含了儒家伦理道德观念。“乾”象征刚健、自强不息的精神,“坤”象征柔顺、厚德载物的品质,这些都与儒家提倡的道德秩序密切相关。
张新之深受《易传》启发,通过谐音隐喻揭示《红楼梦》人物命名的道德内涵。例如,第二回中,张新之在冷子兴介绍贾政处,有夹批曰:“政乃‘道之以政’之政,如周衰大夫犹有刑政治其私邑者,故字曰存周。”㉟
“周衰大夫犹有刑政治其私邑者”是指在周朝衰微之际,大夫仍坚持在其私邑实行礼法政治。张新之运用这一典故,指出小说中贾政字存周,意谓在贾府日渐式微之时,贾政仍然恪守礼教,严于治家,力图维护家族秩序的稳定与传承。
周振甫《周易译注》
曹雪芹在小说中,也借冷子兴之口对贾政予以“为人端方正直”的评价。曹雪芹所刻画的贾政形象既有着很强的家族荣誉与家风维护意识,同时又有迂腐教条、不辨是非的缺陷。
如,第七十五回写贾政得知侄子贾珍守丧期间,贾珍借射箭之名,聚集一些游侠纨绔在家中进行赌博活动。贾政对此失察,还命宝玉、贾环等人参加。张新之认为此处“横插贾政一节,写‘渐’字、写‘昏’字,立失教罪案”㊱。
这里用“横插”一词,指出在情节发展中插入贾政的行为,看似突兀,实则具有深意。贾政作为贾府核心人物,本应以身作则,维护家族道德秩序,然而他的行为却与此背道而驰。
而“渐”字又与《〈石头记〉读法》“一部《石头记》,一‘渐’字”的总评相照应,贾政的纵容失察,暗示了家族道德秩序的逐渐崩坏。
再如,第五回介绍“贾蓉之妻秦氏”处,有张评曰:“秦、禽同音,转声为情,《红楼》首叙此人,则《红楼》自云‘谈情’正面反面一齐在内。”㊲
通过谐音的转换,将“秦”分割为“禽”与“情”两个层面,准确地概括了秦可卿这一人物的不同侧面。“禽”表现了秦可卿现实社会中与贾珍的不正当关系,“情”则彰显出其作为警幻仙子之妹,对贾宝玉的引导作用,以及为贾府长远考虑的谆谆劝诫之情。
除了贾政、秦可卿这样正负面兼具的人物而外,张新之也从遵守道德秩序的角度肯定了李纨、贾兰等正面形象。
例如,在第四回中,对于李纨和贾兰的名字,张新之评论有言:“一书止于此人差无贬词,故姓曰李。李,理也,礼也。兰,阑也,范围堤防,留此人种,遏人欲,复天理,循环之机也。”㊳
《全图增评金玉缘》
这段评论中,“李”的姓氏被赋予了“理”和“礼”的道德内涵。“理”指天理,即儒家所倡导的宇宙秩序和道德法则;“礼”则指社会规范和伦理准则。
李纨作为小说中知书达理、谨守礼教的女性形象,其姓氏“李”与谐音“理”和“礼”的内涵高度契合,象征了她对儒家道德秩序的坚守与践行。至于“纨”字,张新之释义为“纨,完也。取其洁白为完人也”㊴。
这一解读突出了李纨德行完备的形象。“兰”被释义为“阑”,意指范围、界限,这一解读揭示了贾兰性格中的理智沉稳及其对道德规范的恪守。贾兰最终科举有成,成为贾府衰败后有望重振家族的关键人物,正是因为他始终在道德秩序的“栏”内行事,未曾逾越。
此外,张新之还采用“声训”法来考察小说中的人物易名问题,借此揭示人物命运及其道德秩序的隐喻。
如,第九回众人闹学堂的情节中,贾蔷挑拨茗烟,张评曰:“茗烟言名教湮减,因此作书以培植之,故后改名焙茗,焙通培也。正为失教点睛。”㊵
戴敦邦绘《嗔顽童茗烟闹学堂》
此前,学界看待小说中“茗烟”被易名为“焙茗”的问题,一般判定是作者笔误,认为“作者在批阅增删过程中尚未前后统一”㊶。
活动于道光年间的张新之早有新解。张新之不认为“茗烟”“焙茗”是创作前后不一的矛盾,而是联系人物易名前后的诸多情节表征,分析其命名的道德教化意涵。
第二十四回,茗烟改名焙茗后,与其他小厮(如锄药、引泉、扫花、挑雪、伴鹤)一起出现,张新之评点道:“既出《西厢记》《牡丹亭》,茗烟便改名了,而以锄药、引泉、扫花、挑雪、伴鹤陪之,见名教湮减,自然以性命赔偿,至此救药无及,不过引归泉路。”㊷
这里将茗烟所易之名与其他小厮的名字相映照,暗示作者名教理想的逐渐幻灭。同时,小厮姓名与花草泉鹤等山林景象的契合,都预示着宝玉对世俗的疏离与遁入空门的人生轨迹。
出于为《红楼梦》正名并促成其广泛传播的初衷,张新之的阐释有时也显得过于牵强。如,其在第二回总评中有言:“政、王乃所自出,政字演《书》,王字演《易》,合政、王字演《国风》。”㊸
“政”字演《尚书》,或许是出于《尚书》是我国上古时期记载政治历史大事的重要文献;“王字演《易》”,或许是因为《周易·系辞下传》提到人类始祖伏羲“王天下”,观察天象、地法、鸟兽、草木、人身等,“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㊹。
《尚书大义》
将“政”“王”二字合解为《国风》之喻,或许是在强化社会风俗与人情世象的儒家伦理意涵。但是这种比附与联想,是有意将文本的细部设计统摄于儒家伦理道德框架之下。
自汉代以降,《周易》便取代《诗经》位列“六经”之首,成为传统士子心中至高无上的文化经典。《周易》将遥不可知的宇宙法则投射到现实社会之中,指导并确立了道德秩序,帮助人们卜测或预知未来。
张新之以《周易》哲学理念为基准,评点并发掘《红楼梦》的思想意蕴。诚然,张新之的个别阐发略显牵强附会或有夸饰成分,但不能因其评点的个别偏颇而否定三十万字的评点成果。
结 语
张新之“以易评红”的学术实践,以《周易》的象数逻辑、五行符号与儒家伦理为理论基石,为《红楼梦》的阐释开辟了独特的文化视角。
《红楼梦评点研究》
通过梳理其评点路径发现:
其一,张新之将《周易》数理逻辑融入文本细读,通过回目序号、日期数字的象数推演,揭示了情节发展中“阴极阳生”“天运循环”等隐喻,既对应了贾府盛衰的宏观架构,也彰显了曹雪芹对时间与命运的哲学思考。
其二,他以卦象与五行学说为符号工具,剖析人物命名、生辰与命运的深层关联,凸显了《红楼梦》人物塑造的文化密码。
其三,张新之注重儒家道德秩序的阐发,通过“防微杜渐”“孝道为本”等维度,将《周易》的伦理观与小说情节勾连,强化了《红楼梦》作为“奇传”对儒家正统的呼应。
然而,张新之的评点亦存在局限性。其象数推演与五行学说难免存在牵强之处,部分结论因过度依赖《周易》符号系统容易偏离文本本义;对道德秩序的强调,虽契合清代的经学语境,但有时存在过度阐释的偏颇。
尽管如此,张新之的评点作为连接《红楼梦》与传统文化的桥梁,为当代红学研究提供了重要启示:
一方面,其本土化学术话语的构建,提示我们回归中国小说创构的历史文化语境,结合中国传统话语体系,重审传统文论资源的现代转化潜力;另一方面,其评点产生的争议性,也需要我们在考察时采取辩证态度,既挖掘《周易》哲学思想与小说创作的深层互动,又需警惕机械比附,以更开阔的视野探索《红楼梦》的多元阐释空间。
《宋本周易注疏》
未来研究可进一步结合古人的知识构成与文化素养,在实证与理论的交融之中,深化对“以易评红”乃至传统评点范式价值的重估。
注释:
①⑨⑭㉖㉞㊹ 黄寿祺、张善文撰《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第700、692、69、768、793、735页。
②⑩⑪⑫⑬⑮⑯⑰⑱⑲⑳㉑㉕㉗㉘㉙㉚㉜㉝㉟㊱㊲㊳㊴㊵㊷㊸ 曹雪芹、高鹗著,王希廉、姚燮、张新之评《红楼梦:三家评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版,第6、618、616、1182、13、384、1087、384、1087、361、7-8、4-5、247、2、3、816、296、1622、438、29、1333、76、59、59、159、403、35页。
③ 王先霈《王先霈文集》第2卷,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304页。
④ 孙琴安《中国评点文学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03页。
⑤ 刘继保《张新之“以易解红”诠释理路的再评价》,《红楼梦学刊》2018年第6辑。
⑥ 参见梁从峨《经学家如何看见〈易〉?——张新之红学诠释研究》(《曹雪芹研究》2020年第3期)。
⑦ 浦安迪《晚清儒教与张新之批本〈红楼梦〉》,《红楼梦学刊》1986年第4辑。
⑧ 朱一玄编《〈红楼梦〉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05页。
㉒ 董仲舒著,曾振宇注说《春秋繁露》,河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80页。
㉓ 周振甫译注《诗经译注》,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31-32页。
㉔ 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1页。
㉛ 参见陈居渊《〈周易〉的礼仪属性及其孝道观念》(《周易研究》2018年第4期)。
㊶ 胡文彬《趣解红楼》,当代世界出版社2018年版,第193页。
来源:古代小说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