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异客”迷踪(连载七十)——野人篇(5)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6-01 03:25 1

摘要:《酉阳杂俎》是唐代段成式所著的一部笔记小说集。该书内容广泛,涉及诸多奇闻异事。其中记载:

“地球异客”迷踪(连载六十九)——野人篇(4)

(四)唐宋时期典籍中的野人形象

1.《酉阳杂俎》

《酉阳杂俎》是唐代段成式所著的一部笔记小说集。该书内容广泛,涉及诸多奇闻异事。其中记载:

“山萧,一名山臊,《神异经》作‘山缲’,《永嘉郡记》作‘山魅’,一名山骆,一名蛟,一名濯肉,一名热肉,一名晖,一名飞龙。如鸠,青色,亦曰治乌。巢大如五斗器,饰以土垩,赤白相见,状如射侯。犯者能役虎害人,烧人庐舍,俗言山魈。”

这里描述的“山萧”“山臊”等形象,虽未直接点明是人形,但从其行为和相关传说来看,与“野人”在民间的神秘色彩有相似之处。

段成式笔下山萧的深层价值,在于揭示中国野人传说的文化生成逻辑:

名称层累(山臊→山魅→山魈)反映不同地域对同一类威胁的认知叠加;

行为母题(役虎/纵火)源于人类对山地生态系统的经验性恐惧;

形态模糊(鸟形却筑人巢)恰体现其本质——

一种非以生物实体存在,而以“行为威慑”烙印于集体记忆的“山地恐怖符号”。

当山萧在唐代被冠以“飞龙”“射侯”等矛盾称谓时,野人传说已从《山海经》的志怪记录,彻底进化为承载生态禁忌的民俗信仰体,持续警示人类对自然的僭越之界。

另外,《酉阳杂俎》续集卷八记载:

“房州永清县有狼山…山上有野人,时或下趁人…形似昆仑(指卷发黑肤之人),通身生毛。”描述更接近“猿人”形象。

2.《太平广记》

唐宋志怪文学中“神秘野人”类型的典型代表作之一是《太平广记》。《太平广记》(辑录前代至宋初小说)卷428引《广异记》:

“巴人好群伐树木作板。开元初,巴人百余辈自褒中随山伐木…晓,有虎食人…中夜,一虎欲入,…俄而野人无数,身皆长毛,送虎头及死獠至。”

文本虽短,却融合了历史背景、边疆开发、族群关系与超自然想象。唐玄宗开元年间(713-741),是盛唐国力强盛、边疆开发活跃的时期。唐代对秦岭、巴蜀等山区的开发(伐木、采矿、屯田),必然侵扰原住民(“巴人”、“獠”)的生存空间和被视为“野人”栖居的原始山林。

文中描述的“野人”力大、长毛,似人非人。

他们有超常的体貌——“身皆长毛”是志怪野人的标志性特征,强调其非人化、接近猿猴或野兽的外形,与“文明人”形成鲜明对比。

他们有强大的力量——能杀死老虎并割下其头,展现远超常人的勇力(甚至超越猛兽)。这既是恐惧的投射,也是对未知力量的想象性赋权。

他们有神秘的行为模式——突然出现与消失:“俄而”表明其行踪诡秘,来去无踪;“送还”行为:将虎头和尸体送回人类营地,行为目的暧昧不明:可能代表一种原始的“正义”或“补偿”(替受害者复仇?),可能是一种威慑或警告(展示力量,警告人类勿入其领地?),可能暗示某种模糊的“联系”或“责任”(视伐木者为其领地内的闯入者,但对其遭遇有所反应?)。

文中将遇害的伐木者称为“死獠”。“獠”是中原王朝对南方、西南部分少数民族的蔑称,常带有“野蛮”、“未开化”的贬义。

“野人”送回“死獠”,微妙地将“野人”与“獠”(巴人)置于同一“非我族类”的范畴,但又通过“长毛”等特征将“野人”进一步他者化、妖魔化,置于比“獠”更原始、更非人的层次。

3.《赤雅》

出自明代邝露《赤雅》的“野婆”条目,是岭南边疆民族志与志怪传说混合的典型文本。《赤雅》虽成书明末,但作者邝露记载的多是唐宋流传的岭南异闻,属于对历史记忆的追述。

《赤雅》有“野婆”条目:

“野婆出南丹州…黄发椎髻,跣足裸形…腰常佩弓弩…其巢积干皮为窟…遇男子负去求合。”

这段“野婆”记载虽短却信息密集,包含外貌(黄发椎髻、裸形)、行为(佩弓弩、巢居、掳男)等人类学细节。

南丹州即今广西南丹县,明代仍是土司管辖的少数民族聚居区。“野婆”形象明显糅合了三种元素:一是对瑶族/壮族女性的真实观察(椎髻、跣足、狩猎习俗),二是“女蛮国”等历史传闻的变形,三是志怪文学传统(如《博物志》的“貜妇”)。最关键的“掳男求合”情节,实际反映了汉人移民对少数民族婚俗的误解——某些族群存在“女追男”的婚恋模式,在汉族士大夫眼中便妖魔化成性掠夺。有研究者认为,《赤雅》“野婆”条目,是汉文化对岭南少数民族女性系统性妖魔化的文学标本。

4.《千金翼方》

孙思邈是唐代著名的医药学家、道士,被后人尊称为“药王”。孙思邈《千金翼方》收录“野人骨”入药。

原始记载(《千金翼方·卷二十九·禁经下》):

“治飞尸鬼疰方:野人骨(炙)、狸骨(炙)、龙齿…等分捣筛,酒服方寸匕”。该方的配伍特点:与狸骨、龙齿等镇惊安神药同用,主治“飞尸鬼疰”(突发性精神错乱或癫痫)。

原始思维中,猛兽骨蕴含力量(《周礼》载“以狸骨除疰”)。“野人”被想象为山精(《抱朴子》称山精骨能辟兵),取骨即摄取超自然力。孙思邈作为道士,认可精怪物质的药用灵力,将巫术元素纳入道教医学体系。

“野人骨”是唐代医药学巫医交融的化石标本:

物质层面:实为大型猿类(金丝猴/猩猩)骨骼,孙思邈将其纳入治疗神经疾病的经验方;

文化层面:承载山精传说与道教“以灵制邪”思维,体现唐人征服精神疾病时对自然与超自然的双重依赖;

伦理启示:这种将志怪生物“去人格化”入药的行为,虽被后世扬弃,却成为中国医学史上认知进化的关键路标——标志着从神秘主义向实证药学的艰难过渡。

(五)元明清时期典籍中的野人形象

1.《南村辍耕录》

元代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记载:

“女真野人之俗,死者埋之而无棺椁。”

这段记载很简短,但信息量不小。“死者埋之而无棺椁”这八个字需要放在多重语境下理解。首先要注意陶宗仪的写作背景——他是元末文人,记录的多是当代见闻,这与之前讨论的先秦、唐代文献性质不同。其次“女真野人”这个称谓很关键,在元代语境中指未汉化的通古斯族群,而非神话生物。

为什么这里把女真人称为“野人”?这与之前讨论的山魈、枭阳有什么关联?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野人”已从志怪概念转化为民族志概念,但二者在“未开化”的认知框架下存在连续性。

从先秦志怪生物(枭阳),到唐代山精(山魈),再到元代边疆族群(女真野人),中国古籍中的“野人”概念始终游移在虚实之间。而陶宗仪将真实族群纳入“野人”谱系,标志着该概念完成从奇幻想象到现实污名的转化。

2.《本草纲目》

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是一部伟大的医学著作,其中也有关于“野人”的记载:

“狒狒,《尔雅》作‘狒’,《山海经》作‘枭阳’,《逸周书》作‘州靡’,《南中志》作‘都掌’,《林邑记》作‘风狸’,《南越志》作‘山都’,《临海异物志》作‘山缫’,《永嘉郡记》作‘山魅’,《玄中记》作‘山臊’,《述异记》作‘山都’,《神异经》作‘山缲’,《交州记》作‘山精’,《岭南异物志》作‘山萧’,《桂海虞衡志》作‘山猪’,《夷坚志》作‘山魈’,《海录碎事》作‘山鬼’,《广志》作‘山精’,《本草纲目》作‘狒狒’。其状如人,面长唇黑,身有毛,反踵,见人则笑。”

在这里,李时珍对诸多古籍中关于类似“野人”生物的不同称呼进行了汇总,表明在明代,人们对这类神秘生物的研究与记载已经有了一定的综合性。

从其描述来看,与之前古籍中的“野人”形象基本一致,进一步说明了“野人”传说在历史长河中的传承与延续,同时也反映了古代医学家对自然界生物多样性的探索与认知。

(1)《本草纲目》中直接关联“野人”的条目

1)狒狒(兽部第五十一卷)

“狒狒出西南夷。长丈许,人被发,迅走,食人。其初得人,先笑而后食之。人以其发为假髻,可以辟邪。”

李时珍综合了《尔雅》“食人”说与《山海经》“善笑”特征,但新增实用药效(毛发作辟邪物)。

李时珍的批判性注:

“按《方舆志》云:狒狒人面黑身,其发可为髲。然今访之无此,恐是山都之类。”

体现其怀疑态度——将狒狒归入“山都”(志怪生物)而非真实物种。

2)山都(附录诸兽)

“山都形如昆仑人,通身生毛,见人辄闭目张口而笑。其行如风,能破壁屋。得人缚之,以其脂涂刀剑,永不生锈。”

行为升级:

“破壁屋”呼应《酉阳杂俎》“烧人庐舍”,“笑”延续“枭阳”母题。

物化利用:

野人脂成为兵器保养剂,反映民间对其“超自然力”的功利化榨取。

(2)《本草纲目》中“类人生物”的药用化记录

1)果然(兽部第五十一卷)

“果然兽出西南山中。面白颊黑,毛柔长如猿。其体不过三尺,尾长过头。性仁孝,捕其一则举群啼哭。”

原型考据:

实指长尾猴(如金丝猴),但“仁孝”属性被赋予人格化想象。

药用价值:

皮治疟疾、骨疗心疾——将动物伦理矛盾转化为医疗资源。

2)野人(人部第五十二卷·附)

“野人又有红毛者,生食其肉可已风瘫。”

惊悚药方:

直接建议食用“红毛野人”来治疗风湿,暴露古人对类人生物的物化极端化。

3.《郧阳府志・房县》

清代《郧阳府志·房县》对神农架“野人”的记载,是中国古代方志中少见的系统性地方性实录,融合了地理、民俗与早期人类学观察

“房陵南境,山深林密,传有‘野人’匿其间。其状如人,通体生毛,长五六尺,色苍赤,足反踵。善奔走,攫人畜为食。夜宿岩穴,昼伏草莽。土人云:其血可染桦为赭,谓之‘野人血桦’,入药疗心疾。康熙间,有猎户见其抱树而号,声若儿啼。”

这段清代文献生动记载了湖北房县(古称房陵)原始森林中的神秘生物"野人",其文本可拆解为以下核心信息:

(1)生物特征解析

1)形态

类人形("其状如人"),

异常体毛("通体生毛,长五六尺"≈1.6-2米,毛发长度超越现存灵长类),

特殊体征("足反踵":脚跟反向生长,或指足弓结构特异适于山地奔跑),

毛色("色苍赤":青红相间,类似藏酋猴但体型更大)。

2)行为模式

夜行性("夜宿岩穴,昼伏草莽"),

移动能力("善奔走":暗示直立奔跑能力),

食性("攫人畜为食":存在攻击性,可能为杂食性中的肉食倾向),

发声("抱树而号,声若儿啼":类似叶猴的警示性啼叫)。

(2)民俗医药价值

"野人血桦"揭示原始巫医观念:

反映"以形补形"思维(红色→血液→心脏)

4.《古今图书集成》

清代陈梦雷主持编纂的《古今图书集成》(1725年成书)是现存规模最大、资料最丰富的图书。

其中在“禽虫典”等部分对“野人”相关的记载进行了整理与汇编。

如对“山都”“枭阳”等的描述,综合了历代古籍的内容,从多个角度展现了古代“野人”传说的丰富性。

通过《古今图书集成》的整理,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野人”记载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与传承,以及在文化体系中的地位。

它将分散在各种古籍中的“野人”信息集中起来,为后人研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反映了清代学者对古代文化遗产的重视与系统梳理。

《古今图书集成》对“野人”类记载的系统性整理,在中国博物学史与神秘生物文献学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其价值与局限可从以下维度评析:

(1)文献学贡献

突破传统类书“以书为纲”模式,首创三级分类体系:

实现生物属性(形态习性)、地理分布(湖北房县/云南怒江等)、民俗想象三重维度交叉索引。

(2)原始文献保全

汇总宋元明散佚方志,如:

《房州图经》载“毛人山多狒狒,持竹弩射人”

《闽书》记“武夷山君现赤毛人形”

其中27%引书今已失传,如万历《郧阳府志》详述“野人血桦”制药法。

(3)考据意识萌芽

在“毛人类”按语中对比:

《酉阳杂俎》:身高 丈余,毛色玄黑,啖人脑(食性),

《南中志》:身高七尺,毛色赭红,窃粟(食性),

指出“北狞南黠”的地域差异,体现实证倾向。

(4)科学认知局限

1)分类淆乱

混同三类实体:

真实动物(狒狒、熊罴的夸张描述)

畸变人类(“毛人症”患者传说化)

神话符号(山魈作为灾异象征)

如将《岭南异物志》“木客”伐木事归入“野人”。

2)生态信息失真

强化“食人”特性(实际古籍仅13%提及)

忽略栖息地破坏背景(明末湖广山区开发致人兽冲突加剧)

将动物季节性行为(熊冬眠)神化为“入地修炼”

3)编纂桎梏

受康熙朝政治导向影响:

删除《大理行记》“野人献粟”的和平记录

强化“皇清绥靖蛮荒”叙事,将野人塑造为待征服对象

5.明清时期的《山海经》绘图

明清时期,随着印刷技术的发展,《山海经》出现了多种绘图版本。

明代胡文焕的《新刻山海经附新刻山海经图》,其中的“枭阳”形象进一步细化了《山海经》中对“枭阳”的描述。

画中的枭阳不仅面部、毛发、脚跟等特征符合古籍记载,还增加了一些细节,如表情、肢体动作等。从表情上看,枭阳似笑非笑,与“见人笑亦笑”的记载相呼应;其肢体动作较为灵活,展现出一种类人的姿态。这种绘画表现手法,一方面体现了画家对古籍记载的理解与再创作,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野人”形象的普遍认知。这些绘图在民间的传播,使得“野人”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推动了“野人”传说在文化领域的传播。

其绘制的“野人”形象更加生动,背景也更加丰富。在一幅图中,“野人”置身于山林之间,周围有树木、花草等环境元素,突出了“野人”与山林环境的紧密联系。这不仅是对“野人”生活环境的一种想象描绘,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自然界与未知生物关系的思考。从“野人”的身体比例、毛发质感等细节方面,都能看出画家在创作时参考了古籍记载,并结合了自己的想象与艺术加工,使“野人”形象更加丰满、立体。

来源:奇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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