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美国一女子在酒吧遇害,无辜路人成为替罪羊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5-31 02:58 2

摘要:1991年,美国一位女调酒师惨死在酒吧里,警方通过现场证据很快找到了凶手,并判处了该男子死刑,可结案后一位正义的侦探却发现本案其实另有隐情,警方提供的决定性证据只不过是一个巧合所致,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1991年,美国一位女调酒师惨死在酒吧里,警方通过现场证据很快找到了凶手,并判处了该男子死刑,可结案后一位正义的侦探却发现本案其实另有隐情,警方提供的决定性证据只不过是一个巧合所致,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1991年12月29日上午10点钟,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警局接到了一通报警电话,一名老人早上来到酒吧开门时,发现酒吧的女调酒师死在了男厕里,希望警察可以尽快来看看。

听到有命案发生,警方不敢怠慢,用最快的速度抵达了酒吧,然后在报案人的指引下,来到了发现尸体的男厕。

一推开厕所的门,警方就发现了一具一丝不挂的女性倒在地上,身上有多处刀伤,周围到处都是血迹,被发现时该女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据尸检报告显示,受害者一共身中8刀,其中一刀伤到了肝脏,而这一刀就是她的致命伤,死亡时间大约在凌晨两点至四点之间。

与此同时,警方在受害者身上发现了三处咬痕,上面还沾有凶手的唾液样本,只可惜在九十年代初期,DNA的技术水平还不够成熟,法医根本无法通过唾液获取一份完整的DNA数据。

除此之外,法医还在受害者的身上找到了一根疑似凶手留下的头发,可还是由于当时技术水平的限制,根本无法从中提取到DNA数据。

也就是说,警方不可能凭借DNA进行破案,因此头发和唾液只能作为保留证据被存放在了证物室里。

通过现场勘查,警方在地板上发现了一个明显的鞋印,经过测量鞋码为43.5,显然这么大的鞋码不可能属于受害者,因此警方有理由怀疑这枚鞋印应该就是凶手留下的。

随后,警方还在酒吧大堂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把带血的厨刀,并证实了上面的血迹正是属于受害者,也就是说这把刀正是作案的凶器,只可惜在上面没有发现凶手的指纹。

截至目前,警方手里已经掌握了凶手的头发、体液、鞋印以及作案的凶器等线索,虽然看起来线索不少,却没有一样能够帮助警方锁定凶手的身份,所以在对物证采集完成以后,警方向报案人询问了受害者的身份以及生活状况。

据报案人所说,他名叫汉克·阿雷东多,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死者名叫金·安科纳,是酒吧的一名女调酒师,时年36岁,单身,无不良嗜好,已经在酒吧工作了很多年,而且工作十分认真负责。

老板汉克对她非常的信任,将每晚酒吧关店后的相关事宜都全权交给了她去处理,并会相应地给她一份不菲的报酬,所以安科纳通常都是最后一位下班离开酒吧的人。

据老板汉克回忆,他昨晚一点的时候曾给安科纳打过一通电话,询问了一下当天的收入情况,而当时安科纳很快就接了电话,并表示自己也马上关店下班,也就是说安科纳在一点左右的时候还并没有遭遇危险。

可第二天早上10点左右,当老板汉克来到酒吧时,却发现大门竟然是虚掩着的,当时他还以为是进了贼,便连忙冲进店里直奔保险箱而去,看到保险箱并没有被打开后才放下心来。

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准备去洗手间方便的时候,一打开门就看到了躺在血泊中的安科纳,于是连忙拨通了报警电话。

根据汉克的描述,警方怀疑杀害安科纳的人很可能是她身边的人,毕竟安科纳一个人逗留在店里的时间并不算长,满打满算也不足三十分钟,若非熟人恐怕很难将时机把握得如此精准。

于是,警方立即向汉克以及酒吧的其他员工,分别询问了同一个问题:“你觉得安科纳的身边谁最有嫌疑?”

最终,通过一轮询问下来,警方发现所有人竟然都提到了同一个人的名字,一位名叫雷·克朗的男子。

据安科纳的同事介绍,克朗是酒吧的常客,最近几个月与安科纳走得很近,还不止一次听安科纳说过自己好像已经爱上了他。

而且,案发当晚安科纳本来打算下班后跟克朗约会的,因此大家都觉得这位名叫雷·克朗的男人很可疑,于是警方立即对雷·克朗展开了调查。

雷·克朗,1957年1月19日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约克县,案发时34岁,是一名空军退伍军人,无犯罪记录,目前的工作是一名邮局工人。

单从档案上来看,克朗并不像是一名杀人凶手,但警方不会因为一纸档案就断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因此还是找到了克朗进行问话。

面对警方的审问,克朗表示自己是无辜的,他从来没有答应过跟安科纳约会,也从来没有想过要跟安科纳在一起,一切都是安科纳的一厢情愿而已。

并且,案发当晚自己一直在家睡觉,根本没有出去过,这一点他的合租室友完全可以帮他做证。

为了验证克朗供词的真伪,警方立即找到了他的室友进行询问,并从室友的口中证实了克朗的供词,这也就是说克朗并没有作案的时间。

可就在警方准备离开的时候,一名警员突然指着克朗的嘴巴惊叫道:“看他的门牙。”

顺着这名警员手指的方向,其他探员发现克朗左侧上方的门牙明显向前突出了一块,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兔牙”。

而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发现,令所有警方瞬间警觉了起来,因为之前法医进行尸检的时候,就曾发现凶手在安科纳身上留下的三处牙印也全部是向外突出了一点,而且也是左侧上方的门牙位置,恰巧与克朗的门牙形状完美契合,这就很难不让警方怀疑他就是凶手。

于是,警方立即拿出了一块聚苯乙烯塑料,一种专门用来获取嫌疑人齿痕的特殊材料,然后让克朗对着上面用力咬了一口,留下了一个清晰的牙印。

取得了克朗的牙印以后,警方立即将样本送到了法医实验室进行比对,最终得出的结果是雷·克朗的牙印与安科纳身上发现的咬痕完全吻合,于是警方立即以谋杀、绑架以及性侵的罪名逮捕了克朗。

被捕后,克朗一直坚称自己是无辜的,认为警方一定是抓错了人,可有了牙印这条铁证在前,警方根本不再相信他的狡辩。

而且,牙印也不是警方唯一的证据,虽说法医无法从唾液中提取出DNA,但完全可以根据唾液分析出凶手的血型。

据法医检测,凶手的血型是O型,而克朗的血型也是O型,于是警方不再犹豫,立即将克朗送上了法庭,本案于1992年3月正式开庭审理。

法庭上,检察官认为咬痕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为此检方还聘请了一位全国知名的咬痕专家雷蒙德·罗森博士,他将克朗的牙印和安科纳身上的牙印,在现场做了一番比对,在场的所有人都清楚地看到了两组牙印完美重叠在了一起。

而且,据初步估计全球能找到两个人牙印完全相同的概率不足万分之一,再加上两者的血型还相同,因此陪审团一致裁定雷·克朗的绑架、侵犯以及一级谋杀的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被关入死囚牢房后,克朗依然坚称自己没有杀害安科纳,因此他一次又一次地向检察官提出上诉的请求,但每次都被检察官驳回。

直到1996年,也就是案发的五年后,法院终于愿意给他一个机会,而在上诉申请通过以后,克朗的家人花大价钱请了一位名叫克里斯·普洛德的私家侦探,此人在当地名气很大,曾凭借一己之力破获过多起悬案,并在他的调查下当真找到了此案的众多疑点。

接到委托后,克里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当年的物证全部找了出来,然后将当年在安科纳身上发现的头发与克朗的头发进行了比对,发现两者无论是发质还是发色都截然不同,基本可以确定这根头发绝不是属于克朗的。

紧接着,克里斯又找出了当时在酒吧里发现的凶手脚印,确定了凶手的鞋码是43.5,而克朗的脚却是44.5码,比凶手正好大了一个码,因此鞋印也与克朗完全不匹配。

最后,克里斯开始调查本案最重要的证据,即凶手留在安科纳身上的牙印,并请来了美国牙科学会前任主席斯基普·斯珀泊前来帮忙,请他来分析两组咬痕是否属于同一个人。

斯基普博士工作非常严谨,他先是将两组牙印全部通过电脑描绘到了一张图纸上,然后才开始反复的对比,最终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个不寻常的地方。

虽然克朗的左上方门牙确实是向外突出的,但两颗门牙之间并没有缝隙,而凶手的两颗门牙之间却有一道细微的缝隙存在,这也就是说当初作为决定性证据的牙印也并不是无懈可击。

于是,侦探克里斯觉得翻案的时机已经成熟,便立即开启了克朗的第二次庭审。

二审的法庭上,克里斯将这段时间整理的头发,鞋码以及牙印的证据一次性都拿了出来,并明确指出了其中的不合理之处,几乎推翻了之前判罚克朗有罪的所有证据。

原以为有了这些证据后,为克朗翻案应该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了,却没想到检方非常难缠,立即就给予了回击。

检方认为人的发质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所以克朗现在的发质与以前的发质有一定的区别实属正常,所以不应该作为审判的依据。

至于鞋码的问题,虽然两者确实不一样,但两者的鞋号仅仅相差一个码数而已,平常人穿鞋的时候,根据鞋型的不同,买大或者买小一码的事情并不鲜见,因此也不能作为判定克朗无罪的决定性证据。

最后就是牙印了,由于两者的差距非常微小,很多外界因素都有可能造成这种差距的存在,因此检方认为牙印也不能作为判定克朗无罪的决定性证据。

虽然检方针对克里斯提供的三条证据,都给出了一个明确的解释,但明眼人一看便知,每一条解释其实都略显牵强,更何况还是三条证据都是如此。

可神奇的是,陪审团成员竟然全部视而不见,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认定了雷·克朗依然有罪,维持原判。

事后,克里斯虽说非常的气愤,但他身为一名资深的侦探,其实很清楚到底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法庭一旦宣判了克朗无罪,那么克朗无故蹲了四年监狱这件事,就一定要有人承担责任,而且还要给克朗一笔不菲的赔偿金。

可无论是警方、检察官还是法庭,谁都不想承受这样的结果,所以此类案件通常都会形成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若不是有非常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是已经找到了本案的真凶,法庭一般不会推翻之前的审判结果。

可这样的隐性规定无疑对克朗非常的不公,于是他经常在牢房中大骂这个愚蠢的制度,可他的抱怨根本无济于事,反而经常因此遭到狱警的强制管制,更是再也没有获得过重审的机会。

渐渐的,克朗已经彻底失去了重获自由的希望,整个人也变得越加颓废,甚至已经产生了轻生的想法。

却怎么也没有料到,就在案发的九年后,克朗竟意外获得了一次自证清白的机会。

时间进入到21世纪的2001年,由于DNA技术的飞速发展,亚利桑那州通过了一项新的法案,允许已经被定罪的犯人与凶手的DNA进行一次比对,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侦探克里斯立即看到了为克朗翻案的曙光,于是立即向警局提交了DNA比对申请,警方也没有刻意的拖沓,一切还是按照常规的程序办事,立即将当年在安科纳身上提取到的唾液样本调了出来,然后与克朗的DNA进行了比对。

最终结果显示,凶手的DNA与克朗的DNA完全不匹配,这也就足以证明克朗真的不是杀害安科纳的凶手,他终于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这一刻,克朗喜极而泣,原本已经准备自绝于监狱的他竟然绝处逢生,这又怎么能让他不兴奋呢?

如今事情已经很明了了,既然克朗不是凶手,那么真凶就一定另有其人,于是警方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将凶手的DNA样本输入进了DNA数据库中,在与100多万份样本进行了比对之后,竟当真找到了一位与之匹配的人。

此人名叫肯尼斯·菲利普斯,35岁,三年前因猥亵儿童入狱,目前还在服刑当中,当年安科纳被杀害的时候,他就住在酒吧后面的那条街道,于是警方立即对肯尼斯展开了调查。

通过证物比对,警方发现无论是在案发现场找到的鞋印尺寸,还是凶手留下的头发,都与肯尼斯完美的匹配,特别是牙印的匹配程度,简直契合的分毫不差,这也就是说肯尼斯一定就是本案的真凶。

因此,警方立即对肯尼斯进行了一番审讯,在绝对的铁证面前,肯尼斯完全放弃了狡辩,当即承认了自己就是杀害安科纳的凶手,并说出了整个案发经过。

据肯尼斯交代,案发当晚自己喝了很多酒,因此他并不完全记得当晚都做过什么,可第二天早上酒醒以后,他发现双手竟然沾满了血迹,当时他还有些迷茫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直到看见电视上正在播报安科纳被杀的新闻时,脑中才猛然闪过一些可怕的片段,意识到就是自己杀害了安科纳。

当时他很害怕,原本是准备跑路的,可就在这时警方竟然抓了一个倒霉蛋,成了自己的替罪羊,他这才没有选择跑路。

有了肯尼斯的认罪以后,关于雷·克朗的无罪审判也就变得非常顺利了,最终于2002年4月8日,被冤枉了十年的克朗终于走出监狱,重新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

而针对肯尼斯的审判,却因为控辩双方在判定他是一级还是二级谋杀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直到2006年才正式将他定罪,裁定肯尼斯·菲利普斯犯有绑架、侵犯以及二级谋杀罪,判处有期徒刑53年。

可本案还没有就此结束,因为被误判的克朗并没有打算放过凤凰城当局,毕竟他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却被关进监狱整整十年,任谁都会觉得非常的憋屈。

因此,他在出狱以后立即对凤凰城当局提起了联邦民权诉讼,双方在经过长时间的拉扯后,克朗与凤凰城当局达成和解协议,克朗可以不再追究凤凰城当局的责任,但凤凰城需要赔付他440万美元作为误判的赔偿金。

至此,这起十年的悬案或者说是冤案,才算是彻底落下了帷幕。

那么,对此大家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

来源:裘克谈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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