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鹤岗市检察机关以“‘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师生代表、专家学者、社区群众代表等,一同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感受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民法典的实际成效。
在民法典颁布五周年之际,鹤岗市检察机关以“‘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师生代表、专家学者、社区群众代表等,一同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感受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民法典的实际成效。
为让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5月27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典’亮生活,守护美好”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院,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共话民法典实施成效。
聚焦民声:代表委员建言献策
交流座谈会上,各界代表结合自身领域热议民法典落实。省人大代表、妇女儿童医院产科主治医师迟慧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给出专业见解;市政协委员、中小微企业商会会长白丽红关注民法典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促进作用;其他代表则从社区治理、矛盾化解等角度提出意见建议。检察官们现场答疑解惑,双方就如何让民法典在基层落地生根深入交流,为检察工作提供了宝贵建议。
沉浸体验:检察履职生动展现
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精心设置了多个体验环节:
实地探访:代表委员们参观检察院,了解办案流程,感受严谨规范的司法氛围。
案例课堂:通过生动案例展示区,直观呈现民法典在检察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让法律条文“活”起来。
“萌芽”守护:在特色“萌芽”未检工作室,代表们沉浸式体验“一站式”办案中心。温馨的沙盘治疗室、互动普法课堂及严格的隐私保护机制,展示了集普法、心理干预、司法救助于一体的综合保护模式。未检检察官结合真实案例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就青春期教育、网络沉迷等热点问题,以“检察+家庭教育”协同视角现场释法,凸显了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全周期保护,推动形成“法典精神浸润家庭、法治思维融入育儿”的良好风尚。
凝聚共识:共绘法治新图景
代表委员们对此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也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深化民法典“精准滴灌式”普法,尤其面向特定群体;在办案中持续精进民法典适用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与基层组织、司法部门协同联动,汇聚更强大的法治合力。
此次检察开放日不仅是民法典的生动宣传,更是检察机关主动开门纳谏、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实践。下一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梳理落实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持续提升履职水平,以更强检察担当推动民法典全面正确实施,为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兴安:开放日里看“典”亮生活,护“未”成长
法典无言,守护有形;民有所呼,检有所应。为深化检务公开,增进社会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与支持,5月28日,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法典护航民事权益 未检守护青春之光”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大陆南小学师生代表及社区群众等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普法短剧演绎法律条文,法理人情润心田
活动伊始,三部精心选播的普法短剧拉开了法治之旅的序幕。观众们沉浸于《高空危机》中外墙脱落伤人案带来的警示,思考《遗嘱迷局》里家族遗产纠纷的解决之道,更被《伤痕之下》家暴父亲被撤销监护权案所触动。这些源自生活的案例,通过光影艺术生动呈现,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可知可感的故事,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理念悄然入心。大陆南小学学生观后深有感触:“原来走路时抬头看天,也要低头防险!”
检察官现场“翻译”,聚焦热点解民忧
婚姻财产专题
“丈夫给‘第三者’的赠与,妻子能全额追回吗?”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以一起真实的婚内财产纠纷案切入,紧扣民法典第1062条,清晰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的边界,并送上金句:“法律不保护‘糊涂账’,婚姻需要‘明白心’!”
未检保护专题
针对学生群体,未检检察官则运用PPT动画还原校园欺凌场景,围绕“小乐被起侮辱性绰号”等案例,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欺凌”的认定标准。
“嘲笑也算欺凌吗?”
“遇到欺凌该怎么留证?”
……
面对学生们的争相提问,检察官以“法律工具箱”形式给出实用建议。
座谈交流凝聚共识,共绘保护同心圆
座谈会上,第二检察部检察人员发放《民法典民生50问》手册,针对“物业纠纷”“借贷陷阱”等高发问题现场答疑解惑。未检部门重点解析强制报告制度,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鼓励主动举报,强化社会监督,让侵害行为无处遁形。
区政协委员
刘传奇
大陆南小学
学生家长
代表
希望检察机关联合妇联、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线索共享、联合普法的长效机制,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模拟法庭等形式,让法治意识从小扎根,让法律保护可知可感。
此次开放日活动有效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职能的理解与认同。下一步,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化检务公开,创新普法形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法治之光照亮辖区每一个角落,守护万家灯火。
一审:刘昱彤二审:田雪三审:刘道光来源:鹤岗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