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关系着国家未来与民族希望。近年来,全省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点亮了无数少年的人生,承载和托起了法治强国与民族复兴的梦想,以法之名、筑梦“未”来。本期《时光里》一起聚焦太原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摘要:未成年人关系着国家未来与民族希望。近年来,全省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点亮了无数少年的人生,承载和托起了法治强国与民族复兴的梦想,以法之名、筑梦“未”来。本期《时光里》一起聚焦太原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访谈对象:
郭立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少年法庭庭长
申延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
刘 婧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
记者:郭庭长,您是太原中院少年法庭第一任庭长,先介绍一下法庭成立时的情况吧。
郭立新:2006年,全国法院第五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最高法院启动了在17个中院设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试点工作。我们学习试点法院的先进经验,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模式,于2010年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从2010年到2017年,少年法庭集中办理全市10个基层法院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由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在专门场所,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四专”模式。当时,我担任少年法庭第一任庭长。
记者:几十年来,少年刑事司法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发展?
郭立新:1991年1月,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和办案程序。2013年1月,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增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在诉讼程序上有别于成年人。
比如2013年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可能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者过失犯罪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方式设置法庭席位”。我们积极落实,将审判法庭改建成以孩子为中心、呈圆形建筑布置的“圆桌法庭”,营造富有人性化、亲和力的宽松庭审环境。如今,圆桌法庭已成为法院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主要场所。
记者: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太原中院在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郭立新:我们的理念就是,要把未成年被告人作为一个孩子,而不是把孩子作为一个罪犯。一直以来,我们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组织心理辅导员、社会调查员等参加诉讼,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开展“感恩父母、尊重孩子”亲情课堂,形成了以“法官妈妈”为主导,法官、心理咨询师参与其中的团队开展回访帮教,通过各种方式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帮助孩子们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
我记得有一起案子,这个孩子在高中时盗窃被追究刑事责任,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判处了缓刑。后来这个孩子考上了大学,所在大学得知此事后要开除。我们在回访帮教时得知了这一情况,两名法官专程来到孩子所在学校沟通,最终让孩子得以顺利继续学业。这个孩子非常感动,他说:“一定牢记法官的教诲,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记者:据了解少年法庭在改革中,构建了一系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色工作机制?
郭立新:当时,我们构建了“四个一”工作制度,贯穿于每一起案件始终。这“四个一”是指:给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的一封信,以温情的语言告知他们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给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出具社会调查报告,了解其成长经历、性格特征、社会交往、犯罪成因;对进行心理矫治的未成年被告人出具心理评估报告,评估其心理健康状况并开展矫治工作;在每一份判决书后附“判后寄语”,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申延艳(左一)向大家介绍太原中院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记者:2021年修订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了“六大保护”,也就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郭立新:“六大保护”协同发力非常重要。我记得2015年审理过一起案子,一个16岁的少年为了上网打游戏,在某天夜里抢了路人200块钱,因抢劫罪被判处缓刑。案子审结后,我专门做了调查统计:截至2014年6月,我国青少年网民近3亿,18岁以下的未成年网民约1亿。2010年,50%以上的未成年人第一次接触互联网在10岁左右;2013年,这个年龄变成了8岁。
当时我们就提出,面对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除了要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外,还应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对互联网活动进行监督,让孩子安全上网、文明上网、依法上网。
记者:网络确实是把“双刃剑”,已经深深介入了孩子们的成长。
郭立新:是的,这只是“六大保护”的一方面。我们调研发现,承办的案件中有半数以上的未成年被告人来自离异等“问题家庭”。大量案例说明,因为家庭失管、学校失教、长期沉溺于网络等原因,导致有的孩子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每个走上歧途的孩子,都让家庭痛苦、社会痛心。这也折射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落实还须加力,需要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深化协同、密切配合,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效果最大化。
记者:我注意到在“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家庭保护居于首位。
刘婧:家庭保护始终是第一位的。我曾经收到一个未成年被告人的来信,孩子这样写道:“别人的童年充满了父母的陪伴,而我的童年只有无聊的电视机和散落一地的玩具,父母每天四处奔波忙着挣钱,我知道他们是为了让我过的好一点,但他们也错过了我的童年。慢慢的,我经不住诱惑,结交了一些坏朋友……”
希望广大父母能意识到,没有什么比一个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孩子更为可贵。父母们一定要身体力行,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特别要强调,离异父母也要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
记者:孩子的话让人心痛。其实,家庭保护不仅仅是履行监护职责,更重要的是科学实施家庭教育。
刘婧:是的,2022年1月,《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从“家事”升级为“国事”,家长们从此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我们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了解到,这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平时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和沟通,导致孩子交友不慎,走上犯罪道路。法庭依法向孩子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约束,及时进行有效的监护干预,保障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同时,邀请具有多年教育经验的老师对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效果很好。
申延艳:我们实行“三审合一”,通过依法审理监护、抚养、探望等案件,以司法裁判推动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全方位守护“少年的你”。杏花岭法院中涧河法庭就受理了这样一起申请指定监护人案件。这个案子中的被监护人小蝶14岁,其父母、祖母均去世,祖父、外祖父母均年逾八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两个哥哥都在外地工作,这些近亲属们无暇或无力照顾小蝶。这时,小蝶的二伯自愿担任其监护人,并向法院提出申请。
在前期走访、调查基础上,法院与综治中心联合召开听证会,邀请民政、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网格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小蝶亲属等,共同协商监护事宜,最终确定由小蝶的二伯担任监护人。小蝶的亲属们当场表态:“非常感谢各部门对孩子的帮助,我们这些亲属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让孩子健康成长。”
记者:刘庭长,刚才听您介绍,经常收到未成年被告人的来信,这是怎么回事?
刘婧:法庭坚持“寓教于审”,帮助未成年被告人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郭庭长提到的“判后寄语”工作,我们一直在做。从2017年起,法庭向涉罪未成年人及父母发出700余份“致父母的一封信”“判后寄语”,也收到了很多回信,孩子们的话都让我感动。
比如,孩子们写道:“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定要完成一次真正的蜕变。”“我恨自己不懂法,但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起该负的责任。”“当我看到一向坚强的父亲在我面前流泪时,我的心在滴血,无法想象脆弱爱哭的母亲又会是多么心痛。”可以看出,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都敞开了心扉,这些就是他们藏在心里的话。
还有一名16岁的被告人给未来的自己写了一封信:“我不知道13年后的你是什么样子,但我相信你再也不会去干那些违法的事情。记住,一定不要像以前的自己学习,做人需要脚踏实地的努力才能成功。”
太原市晋源区法院少年法庭举办开放日活动
记者: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法院在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协同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申延艳:2022年7月,太原中院牵头与检察、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工作指引》,建立起了18项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包括: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机制、犯罪记录封存机制等7项侧重于刑事案件的机制,家庭教育指导机制、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等6项侧重于民事案件的机制,隐私保护机制、多元救助机制等5项侧重于综合类的联动机制,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落到实处。
记者:多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建立后,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申延艳:2024年,太原中院依法审理了范某某强制猥亵、猥亵儿童、强奸上诉一案,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此类犯罪的鲜明态度,向全社会宣告“侵害孩子者,必严惩不贷”。
案子审结后,太原中院与人大、政协、政法委以及公安、检察、网信、未管所、学校等联动协作成员单位的代表们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就在学校建立预防和处置机制、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活动、向网络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落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等方面共同发力达成了共识。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作出重要部署,在这方面法院做了哪些工作?
刘婧:我们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相统一,通过司法建议、线索移送等方式,支持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完善保护措施、健全配套制度,共同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职责。
我举个例子,有一家酒吧在经营过程中不核实消费者年龄,允许多名未成年人进入,并且向未成年人售酒,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当庭判决某酒吧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并在省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案件审结后,我们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区开展了酒吧食品安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集中整治工作,加大了对酒吧等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司法建议发出以来,太原市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引发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
记者:如何从源头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也是人民法院一直努力的方向。
申延艳:是的,2024年,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树牢前端预防犯罪理念,太原法院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我们依托太原中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杏花岭区法院“阳光树屋”家庭教育指导基地、阳曲法院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晋源区法院“法院+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等21个教育基地(工作站),积极打造“青葵向阳 法护成长”、“五朵金花 法润青杏”、“源之翼”等11个少审品牌,235名干警受聘担任249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法庭开放日等延伸工作,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记者:这些探索和实践都非常有意义,您举个例子吧。
申延艳:2024年9月,中院少年法庭在太原市明德学校开展“一个都不能少”主题普法进校园活动,指导开展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模拟法庭,孩子们都专注用心地模拟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等角色,身临其境体验到了法庭的庄严与神圣。
模拟法庭结束后,法官现场进行了点评。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们踊跃发言,谈了自己的内心感受:“通过对法定代理人角色的模拟,我理解了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严加管教的良苦用心。”“我模拟的角色是辩护人,对法律的严肃、严谨有了深刻的感受,我会积极学法、守法。”
当天,中院少年法庭还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博士,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的形式,“一对一”与多名学生进行深入交流。
记者:这样的法治教育很有意义。申庭长,在做实做优法治教育方面,还有什么创新举措吗?
申延艳:有的,太原法院在全省首创“并法少审”微信小程序,设置少审资讯、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法治视频、典型案例、司法保护工作平台、基地预约、法治教育课、心理咨询、心理测评、法官信箱、“六大保护”法治联盟共同体等板块,利用数据平台,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积极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去年,“并法少审”微信小程序参与互动使用达16000余人次。
记者:在法槌起落间,少年审判法官们秉持公正与良知,播撒着爱与希望,让我感触很深。
申延艳:这些年,太原中院少年法庭及迎泽法院、万柏林法院、尖草坪法院、晋源法院少年法庭均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晋源法院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中院少年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两级法院审理的多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让我们深受鼓舞与激励。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2024年12月,最高法院张军院长率调研组在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少年法庭调研,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出要求。我们要狠抓九分落实,倾心耕耘在希望的田野上,把未成年人审判这份阳光的事业做得更好,用法治守护花开、守护未来!
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