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精神及省检察院相关决策部署,推动全省检察长会议及市委政法委各项工作安排落地落实,5月28日,本溪市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市级院首家单位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为“育人”而来 同心奔赴
为“质效”而起 双向赋能
法润学理 知行合一
检院携手 聚力扬帆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精神及省检察院相关决策部署,推动全省检察长会议及市委政法委各项工作安排落地落实,5月28日,本溪市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系统市级院首家单位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打造“人才共育、理论研究、履职实务、教育培训”全链条一体的共建共促体系,为高素质人才培养双向蓄足“源头活水”。
▲一场凝心聚力的双向奔赴
出席签约仪式的有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郝鑫,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教授车流畅,法学院党委组织员王梦喆,教工第二党支部宣传委员、副教授阎其华及副教授董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冠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郝慧利,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海新等有关人员。仪式由郝慧利副检察长主持。
▲合作共建签约仪式现场
沈阳师范大学
法学院
▲郝鑫 党委书记、副院长
▲车流畅 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教授
▲王梦喆 党委组织员
▲阎其华 教工第二党支部宣传委员、副教授
▲董琳 教工第二党支部教师、副教授
市检察院
▲郝慧利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宋海新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徐杨 第一检察部主任、党支部书记
▲赵琳 宣传教育科科长
▲宋丹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双向奔赴 多元共建
签约仪式上,正式签署了《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进一步加深合作共建,仪式上,检院双方共同为“党建结对共建单位”揭牌,所属党支部还同步签署了《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多元共建,标志着双方在党建联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促上迈出关键一步。
▲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同题共答 同向发力
仪式上,检院双方就如何深化共建合作、搭建人才培养平台、深化理论研究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李冠山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致辞,感谢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对市检察院的信任与支持,此次理论教育与检察实务的珠联璧合,是检院双方“共筑平台、共谋发展、共研时代命题、共育英才”的双向奔赴,市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检察业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检察实务与法学教育之间筑牢“双向赋能”平台。
法学院郝鑫书记表示,双方共建是共守法治信仰的“初心”,共担法治建设的“使命”。要通过组织共建、队伍共育、活动共联,推进实务教学升级、科研创新突破、人才双向流动三个领域的深度融合,在后续合作中进一步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文化传播等多维工作中同频共振、同心协力、同向发力。
平台赋能 共谱新篇
郝鑫书记一行还现场参观了市检察院“枫帆”营商法治服务中心和“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通过现场讲解、互动体验,全方位了解了两个中心的具体功能及工作成效。市检察院表示两个中心可以提供更丰富的现场体验与教学实践,让检察工作更加可感可触。
▲参观“枫帆”营商法治服务中心
▲参观“溪望”未成年人关护中心
合作共建不仅仅是优势互补,更是责任共担。本溪市检察院将与学院一道,携手聚力,搭建起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共同提升的桥梁,为培养法治人才同向发力,为更高质效履职不断赋能。
来源:本溪检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