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红内裤”大结局:女博主被判赔偿40万,发布道歉视频30天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5-30 09:39 2

摘要:胖东来“红内裤”事件应该可以迎来大结局了,随着胖东来搜集证据,强势维权,从大年初二就发布视频“造谣”胖东来的女博主“两个小段”彻底慌了,虽然赶紧道歉,删除了播放量高达1000多万的视频,但是胖东来还是选择了没有放手,4月6日宣布起诉造谣博主,追责金额不低于10

胖东来“红内裤”事件应该可以迎来大结局了,随着胖东来搜集证据,强势维权,从大年初二就发布视频“造谣”胖东来的女博主“两个小段”彻底慌了,虽然赶紧道歉,删除了播放量高达1000多万的视频,但是胖东来还是选择了没有放手,4月6日宣布起诉造谣博主,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已经把这个案子提交到了法庭。

5月28日,全网都非常关注的胖东来红内裤事件在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且进行了当场宣判。

这起案件的核心就是名誉权纠纷,河南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状告被告两个小段损害了它们的名誉,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且赔偿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可能很多网友认为胖东来有些过分了,人家不就是发视频说是从你家商场里买的“红内裤”掉色吗?然后穿了有过敏情况,虽然已经查清楚了是个误会,人家道歉了不就可以算了吗?是不是有些店大欺客的嫌疑呢?

其实这件事本身不是什么大事情,如果是顾客买了商品出现问题了,私底下去找商家,该赔偿,该治病治病就完事了,可是两个小段这位博主是怎么做的呢?

可以说是“无中生有”,故意把事情搞大,想把胖东来搞臭来增加自己的粉丝量和账号曝光量的目的,拍摄了多个自己知道虚假的视频,大肆宣扬,给胖东来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而且胖东来因为检测红内裤质量问题也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让供货商蒙受不白之冤,能不对“罪魁祸首”追责吗?

通过法院的审理我们看一下事情的经过,就能看到这位“两个小段”为了自己的那点私利,给胖东来集团造成了多么大的损失。

1月30日,大年初二,两个小段向胖东来反馈红内裤掉色,有过敏问题。因为过春节放假,胖东来承诺上班后第一时间解决。

2月2日到2月3日,胖东来派人与两个小段沟通,不仅道歉赔偿,更是陪同去医院检查皮肤科,可是当时小段要求去看妇科,最终结果是皮炎皮疹,胖东来支付了1144.13元的费用。对于胖东来给的500元建议奖,小段没要。不知道是嫌少,还是觉得自己不应该拿。

本来这个事情应该就告一段落了,没想到两个小段却把这件事给“做大做强”了,发布视频把胖东来红内裤事件给搞火了。

2月4日,两个小段正式发布视频,说了在胖东来买了红内裤,不仅掉色,而且还导致过敏,还说了一些难听的误导消费者的话,最终这个视频的播放量达到了1200多万。

不过很多网友没有相信她的一面之词,因为从两个小段之前的很多视频来看,基本上都是她今天过敏,明天过敏,经常索赔的事情,所以大家又以为她自己应该是过敏体质,现在又开始搞事情了。

2月7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工作人员支付段某226元(商品退回36元+停车费10元+自购药膏180元)。

胖东来这时候已经下架了所有和红内裤一个品牌的商品,而且把很多商品都送去了第三方去检测,总共花费检测费14万多元。

2月14日,胖东来官方抖音号发布长达53页的《关于“红色内裤掉色、过敏以及部门处理过程”的调查报告》,经过第三方检测,两个小段购买的“富妮来品牌”女士基础舒适内裤为合格商品。

虽然这件事真相大白了,但是因为两个小段的几个虚假视频,给胖东来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不仅名誉损失严重,更是企业员工也受到了严厉处罚,胖东来对实习班长予以免职并降学习期六个月处理,对值班课长以及客诉处理主管也予以免职处理,连带处长、店助、店长负有连带责任给予降一级六个月处理。

胖东来没有忍气吞声,3月10日就委托了律师准备起诉两个小段,并且支付了6万元的律师费。

虽然两个小段慌了,赶紧的赔礼道歉,但是胖东来不接受了,必须“杀一儆百”,让造谣生事的人受到处罚,不然的话,再有别人拿着鸡毛蒜皮的事情造谣,胖东来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

1、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

2、段某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

虽然没有达到胖东来要求的不低于100万元的赔偿,但是也算是达到了惩戒的目的,胖东来不差小段的这100万元赔偿,人家一年能挣几个亿,给员工发的奖金每个月都不止几百个W,主要是为了给别的人一个警告。

两个小段当场没有说要上诉,但是不排除她会提起上诉,虽然40万对于胖东来不是大钱,但是对于小段这样的普通人来说,还是一笔巨款,能少赔偿点就少点吧。

这件事给广大网友提了一个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家对于自己的言行举止一定要谨慎,不要随便乱说话,更不要随意诋毁别人,如果给别人造成损失了,很可能被人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全科医生小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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