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 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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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危险作业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涵盖刑法第134条之一规定的三类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作业情形,覆盖4类高危行业领域,包括海上作业、金属冶炼、轻工制造以及最为普遍的经营、储存、运输危化品。该批典型案例聚焦细化危险的现实性、紧迫性、严重性

【高层法治动态】

【最高检发布危险作业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危险作业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涵盖刑法第134条之一规定的三类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作业情形,覆盖4类高危行业领域,包括海上作业、金属冶炼、轻工制造以及最为普遍的经营、储存、运输危化品。该批典型案例聚焦细化危险的现实性、紧迫性、严重性判定标准,准确认定“现实危险”。(来源:检察日报)

【国咨说】

最高检此次发布危险作业罪典型案例,通过明确现实危险的判定标准,为安全生产领域刑事司法划定了更为清晰的边界。典型案例覆盖海上作业、危化品运输等高危行业,体现了司法机关对重大风险源的精准打击意识。建议企业以此为鉴,强化合规管理体系,将实质安全理念融入日常运营,避免因侥幸心理触碰刑事红线。同时,监管部门需加强动态监测,通过大数据分析预判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型。

【最高法发布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

5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6批共5件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本批指导性案例均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例,涵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防治放射性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尾矿库污染,严惩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等不同类型。(来源:最高法)

【国咨说】

案例中长江非法采砂、放射性污染等类型化裁判规则的提炼,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范式。值得注意的是,将建设项目环评纳入指导案例体系凸显了源头治理的司法智慧。未来可继续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效果与量刑幅度挂钩机制,推动司法裁判从单纯惩罚向生态功能恢复延伸,将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真正落地。

【国内热点】

【河南:拒绝“擦边”断播被起诉,法院判解除合同】

据报道,段某入职某传媒公司,并签订合同,成为某短视频平台网络主播,每个月固定发放工资。后该公司要求隐瞒婚史、与观众暧昧互动诱导打赏,段某拒绝后被公司以“艺人违约”为由,要求赔偿10万元,并起诉。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其行为不仅损害主播人格尊严,还污染了网络环境,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属于合同中约定的“有损人格、不健康的表演”。判决双方解除合同,驳回该公司索赔请求。(来源:红星新闻、央视新闻)

【国咨说】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该判决确立了网络空间公序良俗的司法认定标准,明确虚拟空间的商业行为不得突破人格尊严底线。判决创新性地适用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则,为处理直播行业格式合同纠纷提供了重要参考。另外,建议平台建立内容分级管理制度,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快速识别违规诱导打赏行为,构建清朗的网络生态。

【广东:驾校用“跑马机”违规刷学时,负责人被判一年一个月】

据报道,黎某为缩短驾培周期,降低培训成本,指使员工黄某将驾校教练车上的车载计时机拆卸,通过“跑马机”劫持计时终端,循环播放预录驾驶视频并伪造GPS动态轨迹,向监管平台上传虚假学时数据。近日,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来源:正义网)

【国咨说】

该案件为驾校行业敲响了警钟,促使驾校经营者加强合规经营意识。驾校行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学员的培训质量和学时记录的真实性。对于学员来说,要选择正规、合法的驾校进行培训,不要贪图便宜或快速拿证而选择存在违规行为的驾校。对于社会公众而言,该案件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谋取利益。

【国际热点】

【美国:驳回OpenAI动议,要求保留AI输出日志数据】

日前,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就《纽约时报》公司及微软起诉OpenAI版权侵权案作出裁决,驳回OpenAI要求修改证据保全令的动议。法院维持原命令,要求OpenAI必须继续隔离保存其AI输出日志数据,这些数据可能包含涉嫌侵权的文本生成记录。(来源:上海市法学会)

【国咨说】

此次裁决为人工智能行业在内容生成方面敲响了警钟,促使各企业更加重视版权问题。在开发和使用AI技术时,企业需要加强对内容生成过程的监管和控制,确保生成的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版权。未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行业自律的加强,有望在保护版权和促进人工智能发展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

【学者观点】

【张晶(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实现刑事强制措施合比例路径的精确化改造】

作为公法领域的帝王原则,比例原则在刑事诉讼领域的适用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方面,比例原则可以有效规范强制措施的合理运行,禁止过度自由裁量,弥合案件事实与措施选择之间的鸿沟,平衡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另一方面,比例原则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及具体制度具有共通和契合之处,比例原则“执中行权”与“理一分殊”的精神能够更加丰富强制措施的实质内涵。应当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比例原则作为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之基本原则。

结合比例原则的核心检视方法发现,强制措施法律规范在制度运行中存在权能重复、权能复合、权能强弱分布错位、权能违法、权能不足、权能过度、权能限制薄弱和权能滥用等比例问题。对此,可以通过“法律事实要素化”和“审查强度类型化”实现刑事强制措施合比例路径的精确化改造。(来源:甘肃政法大学学报202502《比例原则在刑事强制措施中的适用》)

【国咨说】

比例原则在刑事诉讼领域强制措施适用中具有重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分析强制措施法律规范在制度运行中存在的比例问题,并提出“法律事实要素化”和“审查强度类型化”的合比例路径精确化改造对策,有助于规范强制措施的适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刑事诉讼中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的平衡,并不断推动刑事诉讼的公正、合理发展。

【本期资讯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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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元法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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