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生问题。近年来,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探索“个案办理—类案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生问题。近年来,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新实践新路径,全力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药箱子”。
依法履职 高效办案
彰显司法震慑力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全环节全覆盖精准打击销售假药犯罪,五年来,澄江市检察院共受理涉药领域审查逮捕案件3件6人,审查起诉11件13人,提起公诉9件11人,均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作出有罪判决。案件的成功办理,展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价值追求,有力遏制销售假药犯罪势头,形成“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多维联动 协同整治
凝聚打击管控力
依托12315热线服务投诉平台,拓展线索来源,加强线索流转处置,依法打击制售假药违法犯罪。积极构建“检察+公安+行政”三位一体协作办案模式,严格落实线索双向移送、联合研判、协同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持续保持执法司法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全面排查,深挖犯罪线索,有效挤压犯罪空间,着力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
双向衔接 溯源治理
提升社会治理力
认真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药品经营许可、流通监管,常态化开展执法专项检查,防止假药进入市场。建议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涉案当事人经营情况、违法情节轻重合理作出行政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持续落实涉药领域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以涉药案件为发掘点,跟进监督,做好“后半篇文章”,制发检察建议7件,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市场监管漏洞,共促食药安全与基层治理同频共振,推动药品流通环节规范发展。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