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未名四杰”是霍邱的骄傲。长期以来,霍邱百姓或者本地文学爱好者对“未名社”和“四杰”的认知来源约有两途:原著(包括“四杰”在未名社时期的译著和他们自身的回忆录)、今人评述,后者渐占主流。
“未名四杰”是霍邱的骄傲。长期以来,霍邱百姓或者本地文学爱好者对“未名社”和“四杰”的认知来源约有两途:原著(包括“四杰”在未名社时期的译著和他们自身的回忆录)、今人评述,后者渐占主流。
俗话说:闻名不如见面,读原著,无疑是与“四杰”最好的邂逅。为了重温经典,公众号特转载乡贤李霁野先生的回忆录,重拾一段真实的“未名”往事。
在一九二六年初,韦素园从当时在北京大学俄文系教书的苏联诗人铁捷克那里,得到一本俄文的《文学与革命》,据说苏联大学用为文艺理论课本。我也买到一本英译本。我们想同译这本书,但他不久就病倒了,就由我一个人动手译。那时我们当然不知道作者是反对列宁、斯大林的,只知他担任苏联红军总司令。
李霁野先生
(图片来源于网络,下同)
鲁迅先生一九二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夜给我的信中说:“ 今日看见几张《中央副刊》,托罗茨基的书,已经译载了不少了,似乎已译完……你的译文如果进行未多,似乎还不如中止。”信末提到广州“现已大讨其赤,中大学生被捕者有四十余人……”我体贴到鲁迅先生远道关怀的盛意,但书已经基本译完了,我仍然不知道作者的反动政治情况,还以为书可以在逆流中起一点作用呢,就冒然把译稿付印了,于一九二八年初出版。
济南第一师范学校有几个学生办一个书刊代销社,我们为他们寄去了一包《文学与革命》,被检查出来,由军阀张宗昌致电北京警察局,查封未名社,逮捕了台静农、韦丛芜和我。一周后韦丛芜因病被释。静农和我被关了五十天,因为常维钧尽力奔走营救,也终于被释放了。幸而两个住在我处的地下共产党员于我们被捕前夕走掉了,风波没有扩大。出来后,我译了几篇与牢狱流放生活有关的短篇小说,结集为《不幸的一群》,于被捕周年由未名社印行,作为一个默默的纪念。
李霁野晚年在大理道寓所写作
鲁迅先生在《序》中说:“它被封闭过一次,是由于山东督军张宗昌的电报。”就是指的这一事件。至于同文中说到的“新式炸弹”一案,却是几乎使未名社三个成员丧生,轰动一时的大奇闻,因为“这‘新式炸弹’其实只是制造化妆品的机器。”《鲁迅日记》一九三四年七月记:“三十一日晴……得亚丹信言静农于二十六日被掳。”这一次还牵连了六个人,我也是其中之一,但我只是被关一个星期就释放了。这是未名社成员遭受到的又一次迫害。但现在还不是详细记述的时候。
未名社是约在一九二八年五月末启封的,我们不改初志,还想继续出版期刊书籍。不久,李何林、王青士因为在故乡霍邱举行暴动事败,被安徽省通辑,逃到北京来,当时谋生很不容易,我们便在景山东街四十号设立门市部,他们参加了未名社的工作。鲁迅先生一九二九年五月回北京省母,曾三次来到未名社,一次畅谈一个下午。王青士同时以未名社工作为掩护,做着地下工作。未名社门市部一时门庭若市,盛极一时。王青士善画,他画的广告很引人注目。这可以算是未名社的黄金时代吧。几个月后,青士离开未名社去专做地下革命工作,何林于秋季到天津河北女子师范学校教书,未名社失去了活力。
鲁迅 致李霁野札(上) 1929
鲁迅先生一九二六年八月离开北京,先到厦门大学,后到广州中山大学任教。曹靖华远在苏联。韦素园于一九二六年十二月咯血病倒。未名社已成了星落零散的局面。我们也不善经营,本地和外地代销的书款很难收回来,经济上渐渐不支。我个人绝难维持这个局面,自己的生活同大家的负担也迫使我必须就业,经何林同另一朋友介绍,一九三0年九月,我离开了未名社,到天津河北女子师范学院英语系任教。一九三一年三月,静农和我去西山病院看素园,便提出结束未名社的办法来了。
我们决定把未名社的存书出盘给开明书店,各人的书是否给开明继续出版由自己决定。未名社名义取消,不得再用。各人筹的印刷费和应得版税结算清楚,开出清单,通知时一并征求意见。韦丛芜已经接管社事,他说由他去通知鲁迅和曹靖华。我记得当时韦素园因病欠社款,由静农和我以存社之款付还,他自己还有版税,约可还清。鲁迅未支用分文,曹靖华只用少数款,应由韦丛芜以超支之款及他以后从开明应得之版税付还一部分,大部分由开明书店应付未名社之款付还。我以为未名社总算“寿终正寝”,善后的事情也办理得比较妥帖了。
鲁迅 致李霁野札(下) 1929
首先使我惊讶的,是看到《鲁迅日记》这条记事:一九三一年五月一日,“得韦丛芜信即复,并声明退出未名社。”这我以前是毫不知道的,想是因为照顾素园的病体,这个声明并未公开。前年有些鲁迅先生的书信发表了,许多人来访来信询问,未名社欠先生的版税情况究竟怎么样。那时候实际已经发现了先生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十四日给章锡琛的信:“韦丛芜君版税,因还未名社旧款,由我收取已久,现因此项欠款,大致已清,所以拟不续收,此后务乞寄与韦君直接收下为祷。”
但发表那些信的上海期刊不肯发表先生这封信,天津的刊物也都不肯登,不知编辑们持的是什么高见,我只好寄给广州中山大学学报一试,因为它登过鲁迅先生的一篇佚文,很受欢迎。他们把信登出来了,见到的人可以稍释疑团。可是,关于未名社结束时各人版税存欠情况,还有人写信或写材料歪曲事实,用心是不甚可取的。幸而这时候陈漱渝同志告诉我:北京鲁迅博物馆保存着一部分鲁迅先生留下的,李何林书写,台静农、韦丛芜和我签名盖章的未名社结束清单。我去查看,关于各人所筹印费,版税超支或余存数目,如何清还,都写得清清楚楚。这点小事,也可以证明鲁迅先生何等严肃认真。我对先生特别感谢,因为没有这个清单,无法证明事实的真相,而我对这些事情负主要责任,别人怎么说,我也就无法申辩了。
李霁野晚年
未名社结束是在一九三二年,上言的余波如果真正完全过去了,那未名社就的确是“烟消云散”了。
鲁迅先生在《忆韦素园君》中说:“未名社的同人,实在并没有什么雄心和大志,但是,愿意切切实实的,点点滴滴的做下去的意志,却是大家一致的。”先生在《序》中说:“未名社一向设在北京,也是一个实地劳作,不尚叫嚣的小团体。”这些话很可以说明未名社的作风和特色。
一九三六年四月,我最后一次会晤鲁迅先生时,他说,有些人对未名社颇有好感,怀念它的存在。这当然主要是为了鲁迅先生的关系。未名社早就“烟消云散”了,但愿“就如花儿匠剪去了最差的花一般。花是被剪去了,但花香则常在地上。”
原载于《新华文摘》1985年第2期
来源:霍邱手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