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1月,连平县教育局在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日常巡查中发现,“连平县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招收中小学生开展艺术类(拉丁舞蹈)培训。连平县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2024年11月,连平县教育局在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日常巡查中发现,“连平县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招收中小学生开展艺术类(拉丁舞蹈)培训。连平县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对其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持续规范治理校外培训行为,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断深化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切实巩固“双减”工作成效。
来源:河源拍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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