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微信小店优选联盟管理规则详解(电播会)

B站影视 2025-01-02 15:48 2

摘要:商家需同时满足下列所有准入条件才可准入;暂无微信小店店铺评分数据的新商家只需满足下列准入条件(1)、条件(2)即可准入。准入条件:(1)微信小店处于正常经营状态(2)商家需完成运费险签约(3)商家的微信小店店铺评分≥4.2

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准入及清退规则

一、准入标准

1.1 商家准入

1.1.1 店铺准入要求(非本地生活)

商家需同时满足下列所有准入条件才可准入;暂无微信小店店铺评分数据的新商家只需满足下列准入条件(1)、条件(2)即可准入。准入条件:(1)微信小店处于正常经营状态(2)商家需完成运费险签约(3)商家的微信小店店铺评分≥4.2

1.1.2 店铺主体

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主体店铺和个体工商户主体店铺可准入微信小店优选联盟。

1.1.3 本地生活「单店」「连锁店」准入要求

本地生活「单店」「连锁店」商家,可准入联盟。

注:(1)店铺评分:同《微信小店店铺评分&视频号带货评分实施规则》中的定义。商家可在微信小店后台通过「店铺管理」-「店铺评分」查看自己的店铺评分。(2)联盟观察期:平台将对符合管理范围的商家商品进行联盟观察期管理,相应店铺所有观察期商品单日总销售额上限为100000元。详细规则请见《微信小店优选联盟观察期管理规则》。

(3)商家需完成运费险签约规则可参考《视频号小店特定商家需开通「运费险」功能公告》


1.2 商品准入

商家可为满足下列商品品质退款率等考核条件的商品添加优选联盟推广计划(即进入优选联盟),考核时间范围为最近30日。平台将对优选联盟内的商品持续实施动态考核,考核时间范围均为最近30日。商品品质退款率:首次申请原因为品质相关退款订单量 ÷ 有效支付订单量 x 100%若商品申请进入优选联盟时,累计有效结算订单数<30单,或暂无商品品质退款率数据,将纳入联盟观察期管理(适用于非本地生活类型的商品)。详见:《微信小店优选联盟观察期管理规则》《视频号优选联盟商品准入规则》《本地类目联盟准入清退规则》

二、清退标准2.1 商家清退系统会每日校验商家状态,对命中下方清退标准的商家自动清退出「优选联盟」。若商家再次符合准入标准,可再次开通「优选联盟」服务。清退标准:微信小店店铺评分

2.2 商品清退系统会每日校验商品指标,对触发清退标准的商品自动清退出「优选联盟」。商品符合准入标准后可再次开启推广。《视频号优选联盟商品清退规则》《本地类目联盟准入清退规则》


2.3 违规清退

商家需遵守《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和其他平台规则(详见:视频号带货官网),腾讯有权视商家和商品的违规情形,将违规或产生状态异常的商家或商品从联盟清退。因上述原因被清退的商家或商品不允许再次进入「优选联盟」。

三、预警标准

3.1 商家预警系统会每日校验商家状态,对命中下方预警标准的商家自动下发预警通知。收到通知的商家应尽快改善经营状况,一旦触发本规则2.1条商家清退标准后将被自动清退出「优选联盟」。预警标准:微信小店店铺评分≤4.44

3.2 商品预警

系统会每日校验商品指标,对命中预警标准的商品自动下发预警通知,收到通知的商家应尽快改善该商品的经营状况,一旦触发本规则2.2条商品清退标准后将被自动清退出「优选联盟」。

微信小店优选联盟计佣与结算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优选联盟带货机构、商家、带货者、达人(合称“你”)。

二、 定义

2.1 商品推广载体:指微信小店商品卡片、商品链接、商品二维码及平台支持的其他方式。

2.2 染色链接:指带有相应带货机构、带货者的推广参数的商品推广载体。

2.3 推客带货:指带货机构通过推客带货api接口开发并邀请带货者合作,在社群等场景进行商品推广的模式。该模式下带货者又称为“推客”。

2.4 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则中其他相关名词具有与《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功能服务协议(带货机构端)》中相同的定义。

三、 推广计划分类及佣金服务费设置

3.1 达人推广计划

在达人推广计划中,商家将为带货者、达人设置带货佣金比例。该类推广计划仅可由达人、带货者直接获取并参与。商家可以选择不同的计划类型并设置对应的带货佣金比例:

(1)普通计划:即面向所有加入优选联盟的达人、带货者开放商品推广信息,商家可设置的“普通计划”佣金比例范围为1%-50%;

(2)专属计划:即面向特定的达人、带货者开放商品推广信息,商家可设置的“专属计划”佣金比例范围为0%-90%;

(3)定向计划:即在“普通计划”的基础上,为特定达人、带货者设置定向佣金比例。商家可设置的“定向计划”佣金比例范围为0%-90%。


3.2 带货机构推广计划

3.2.1在带货机构推广计划中,若商家设置普通推广计划,商家将设置机构服务费和带货佣金的总比例之和。所有带货机构均可以获取该类推广计划。带货机构的合作带货者可通过带货机构获取并参与该类推广计划。

3.2.2在带货机构推广计划中,商家在普通推广计划的基础上,可以设置定向推广计划,商家可分别设置机构服务费比例和带货佣金比例,或设置机构服务费和带货佣金的总比例之和。已经与商家绑定的带货机构可获取该类推广计划。达人和带货者可通过带货机构获取并参与该类推广计划。商家可以在以下范围内设置机构服务费比例和带货佣金比例:

(1)商家可设置的机构服务费比例范围为0%-90%。

(2)商家可设置的带货佣金比例范围为0%-90%。

(3)商家可设置的机构服务费+带货佣金比例之和的范围为0%-90%。

3.2.3 若商家在带货机构推广计划中选择设置机构服务费和带货佣金的总比例之和,获取该推广计划的带货机构可在上述总比例中,自行分配机构服务费比例与带货佣金比例(二者之和需等于总比例)

四、推客带货模式计佣规则

4.1 计佣时效:

间接染色直接染色染色时效计费说明店铺商品30天

1、用户通过染色链接进入商品详情页后,30天内购买

2、用户通过染色链接进入商品详情页后,30天购买店铺其他商品店铺其他商品:指店铺内有带货机构推广计划的商品。若用户购买了店铺内无带货机构推广计划的商品,则不计算佣金。举例:用户通过某商品染色链接A进入商详时,会同时染色该商品和该商品所属的店铺,后续该用户在30 天内通过社群进入该店铺下单店铺其他商品后,都会给上述商品染色链接A所属的推客和带货机构计佣。


4.2 计佣逻辑:

(1)直接通过染色链接下单/加购下单,直接计佣到染色链接所属的推客和带货机构。

(2)推客计佣替换逻辑:同一个商品,佣金计给最近分享给用户的推客。举例:推客a 给用户发了一个商品的染色链接A,用户点击进入商详但未下单,后续推客b 又给用户发了同一个商品的染色链接B,用户在计佣时效内点击进入商详并购买。此时给推客b 计佣,不会给推客a计佣。备注:染色链接A带有推客a的推广参数,染色链接B带有推客b的推广参数。下同。(

3)通过非染色链接下单:优先归因到「直接染色」的关系,再归因到「间接染色」。举例:推客a 给用户发了商品X的染色链接A,该用户点击进入商详但未下单,后续推客b又给该用户发了商品Y的染色链接B,该用户点击进入商详但未下单,后续该用户在计佣时效内从社群进入商品X下单,则该订单给推客a计佣;该用户在计佣时效内从社群进入该店铺页买了商品Z,则该订单给推客b计佣。备注:商品X、商品Y、商品Z属于同一个店铺,且都是有带货机构推广计划的商品。

(4)商品/店铺的染色购买,只算社群场景进入的:场景举例社群场景从社群进入店铺、商品详情页。非社群场景a. 推客染色商品/店铺后,用户再通过未染色的内容场景(直播间/短视频/图文等)产生的购买,不计算推客带货佣金及带货机构服务费。举例:用户通过推客a分享的商品染色链接A进入商品详情,后续该用户又进入一个直播间(直播间未被染色),并下单同一个商品,不会给推客a计算佣金。b. 推客染色商品/店铺后,用户通过平台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订单中心-猜你喜欢、搜索等)购买,不计算推客佣金及带货机构服务费。
(5)推客推广链接的佣金,按照用户下单时有效的佣金比例和相应平台规则计算。(6)如果用户下单某商品时,商家已取消该商品的带货机构推广计划,则不计算该商品的佣金。

(7)当推客获得计佣时,与该推客合作相应染色链接的带货机构将获得机构服务费的计算,推客或带货机构存在其他无法获得带货佣金或机构服务费计算的情形除外。

五、结算规则

5.1 用户点击推广信息中的商品或服务链接并直接下单购买或满足相关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完成购买,且在商品售后期结束(且未发生退款或其他未决售后争议事项)后,根据用户就相应商品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含运费或其他费用)以及相应的带货佣金、机构服务费比例进行结算。

5.2 带货佣金、机构服务费均由商家设置并承担,腾讯无义务代为承担。

5.3 在带货机构推广计划下,带货机构有义务提前如实告知达人、带货者其可获得的带货佣金比例。若带货机构在优选联盟相关系统设置的带货佣金比例低于其告知达人、带货者的带货佣金比例,在相应订单达到佣金结算条件的情况下,差额部分应由带货机构自行向达人、带货者结算支付。

5.4 商家设置的推广信息一经确认发布即生效。合作商家在推广期限内可对带货佣金和/或机构服务费比例和推广期限等项目进行修改,具体可修改的项目以系统提供的为准。每笔交易订单对应的达人佣金和/或带货机构服务费比例和推广期限,以用户创建该笔订单时有效的比例和期限为准。因合作商家有可能随时对推广信息的带货佣金和/或机构服务费比例和推广期限等信息进行调整,或随时终止推广相应商品或服务,或基于平台规则等原因中止或终止使用优选联盟,带货机构、达人、带货者需要自行、随时通过优选联盟相关页面检查推广信息是否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带货佣金和/或机构服务费比例变化、推广期限变化、推广信息是否仍然存在,并视变更情况调整推广方案或停止继续推广。因带货机构、达人、带货者怠于检查导致的预估收入减少、推广信息侵权等问题,由执行推广的一方自行承担责任。

5.5 你及其他使用优选联盟的主体进行的一些设置,可能不会实时生效,请你留意。各设置的具体生效时间,以实际结算页面为准。在这些设置生效前,仍适用生效前的逻辑操作。注:当前商家发布推广信息后的修改和生效规则如下:

(1)达人推广-普通计划:若商家下调带货佣金比例,修改将在次日0时生效。其他修改即时生效。

(2)达人推广-专属计划:若商家下调带货佣金比例,修改将在次日0时生效。其他修改即时生效。

(3)达人推广-定向计划:若商家下调带货佣金比例、移除定向推广达人/带货者、结束某商品或服务的定向计划(定向计划结束后将转为普通计划,继续保留在已添加该商品或服务的达人/带货者商品橱窗中),修改将在次日0时生效。其他修改即时生效。

(4)带货机构推广:若商家修改带货佣金比例、机构服务费比例、推广期限,带货机构通过后台同意修改后,下调带货佣金比例、下调机构服务费比例的修改将在次日0时生效,其他修改即时生效。商家结束某商品或服务的带货机构推广无需带货机构同意且即时生效,结束后该商品或服务将从已添加该商品或服务的达人/带货者商品橱窗中删除,染色链接失去染色效果。

5.6 本条款项下各项费用以腾讯统计和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5.7 若用户在带货佣金和/或机构服务费结算前就某订单申请全部或部分退款,则退款部分将不进行带货佣金和机构服务费的结算。当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已经获得的服务费结算所对应的订单发生用户向腾讯申请退款情形时,经腾讯审查符合退款条件后,有权先行垫付退款费用,并视该笔退款原由判定责任,向该笔订单的商家或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进行索赔。

5.8 你清楚了解并同意,对于已完成的推广服务所涉及的结算带货佣金、机构服务费,应由相应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以具体的开票义务方为准)向商家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或者提供相关信息由商家为相应方代扣代缴相应税费,具体细节由各方自行协商确定。

5.9 若商家、达人、带货者、带货机构之间存在任何其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与费用、结算相关的约定),其履行、金额、结算支付、税费、发票等所有相关事宜均由相应各方之间自行约定、执行。除非平台另有明确规定或约定,平台将不参与各方之间的其他约定和费用结算事宜。

微信小店优选联盟观察期管理规则

一、概述

1.1 定义

1.1.1 微信小店优选联盟观察期:指视频号对于符合一定标准的商家、商品采取管理措施的期间,本规则中简称“联盟观察期”。

1.1.2 本规则内的其他术语如无特别说明,具有与本规则1.2.2条中各项规则以及视频号平台其他规则中相同的含义。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视频号橱窗商家、微信小店商家、视频号橱窗达人(本规则中简称为“商家”、“达人”)。

1.2.2 本规则是《腾讯服务协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功能服务条款(视频号橱窗商家端)》、《视频号优选联盟功能服务条款(视频号橱窗达人端)》、《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准入及清退规则》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本规则与上述协议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规则为准。在不与本规则冲突的情况下,上述协议亦适用。

二、管理规则

2.1 商品进联盟观察期

若商品申请进入优选联盟时,累计有效结算订单数<30单,或暂无商品品质退款率数据,将纳入联盟观察期管理(适用于非本地生活类型商品)。商品品质退款率:首次申请原因为品质相关退款订单量 ÷ 有效支付订单量 x 100%为鼓励商家长期、优质经营,满足以下条件的店铺,全店商品可不受优选联盟观察期限制:

(1)店铺评分≥4.6

(2)店铺注册时间满180天

(3)店铺最近180天有效支付金额≥6万元注:若商家的微信小店店铺满足上述条件,当商家将微信小店店铺升级至微信小店时,该规则同样适用。

2.2 观察期限制

2.2.1 每个店铺内处于联盟观察期的所有商品单日总销售额上限为100000元。

2.3 商品出联盟观察期

联盟观察期内的商品提升有效结算订单数、并降低品质退款率,经平台考核通过后,结束联盟观察期。结束观察期条件:该商品有效结算订单数≥30单,且品质退款率达到准入标准。注:(1)有效支付金额是指剔除商家/达人通过自买自卖/高频刷单/物流造假/评价内容异常等违规行为产生的订单后的实际支付的订单金额;(2)有效结算订单是指剔除商家/达人通过自买自卖/高频刷单/物流造假/评价内容异常等违规行为产生的订单后的实际结算订单(不包括退款订单),可参考《微信小店「虚假交易」实施细则》《视频号橱窗达人「虚假交易」实施细则》。

2.4 平台管理

商家需遵守法律法规、《微信视频号运营规范》《微信视频号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和其他平台规则(详见:视频号带货官网),平台有权视商家和商品的违规情形、异常状态或其他负向指标,对商品延长观察期,以及对不在观察期的商品重新纳入观察期进行管理。若观察期内商家或商品触发优选联盟预警、清退条件,将受到相应预警和清退。《微信小店优选联盟准入及清退规则》

来源:电播会姚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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