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北方,移民垦殖活动主要集中在黄河沿岸的河套一带,包括单于大都府周边地区。《读史方舆纪要》记载:“东起振武,西逾云州,极于中受降城,出入河山之际,凡六百余里,列栅二十,垦田二千八百余顷,岁收粟四十万余石。既而请益开田五千顷,可以尽给振武、天德、灵武、盐、夏五城
农业撑起了单于大都护府经济
唐初,因为连年用兵,唐朝政府于是采取军队屯田(军屯)的办法,利用士卒就地开垦,这样既能保证军队的给养,也可收到开发边疆的效益。
在北方,移民垦殖活动主要集中在黄河沿岸的河套一带,包括单于大都府周边地区。《读史方舆纪要》记载:“东起振武,西逾云州,极于中受降城,出入河山之际,凡六百余里,列栅二十,垦田二千八百余顷,岁收粟四十万余石。既而请益开田五千顷,可以尽给振武、天德、灵武、盐、夏五城之军,议格不行。《唐史》:振武、天德良田,广袤千里。是也。”《新唐书》还记载,宪宗元和年间,以韩重华为振武京西营田和籴水运使,他率民“起代北,垦田三百顷,出赃罪吏九百余人,给以耒耜耕牛,假粮种,使偿所负粟。二岁大熟。因募人为十五屯,每屯百三十人,人耕百亩,就高为堡,东起振武,西逾云州,极于中受降城,凡六百余里。”作为与突厥交战的热点地区,单于大都护府境内设有为数众多的军屯,国家甚至将戴罪的犯人安置在这一带进行屯田垦种,这无疑推动了这里的农业开发。
其实,从唐初开始,朝廷就十分重视北方的农业生产。唐太宗于贞观十三年(639年)欲遣突厥返归河北(黄河北部),册封阿史那思摩为可汗,诏曰:“久欲存其亡国,返其遗萌,尚恐疮痍未疗,衣食不足。今岁已积,年谷屡登,众种增多,畜牧繁息……靡资于狐兔。便可复其故庭,继其先绪。”阿史那思摩所统的部族是颉利可汗的旧部,“年谷屡登”“菽粟有余”,反映了颉利本部的农业生产已有一定规模。
通天三年(696年),契丹首领李尽忠、孙万荣反叛,攻陷营州,唐朝无力平息。突厥默啜可汗遣使上书则天皇后,愿意出兵平契丹,但条件是唐朝归还丰、胜、灵、夏、朔、代六州降户,并赐“种子四万余硕,农器三千。”武则天先是不许。于是,默啜大怒,言辞违逆傲慢。大臣姚王寿、杨再思以契丹还未平复,请求武则天依充默啜的请求给他东西。于是,武则天接受默啜可汗的要求,归还了突厥降户数千户,同时还送给突厥谷种四万斛,杂彩五万段,农器三千件,铁数万斤。铁在当时可是战略性资源,一般情况下,朝廷是不会拿这种战略性物资作交换的,因为铁既可制作农具,更可制作军械。而唐朝一次性给突厥数万斤铁,应该是附加了这些铁只能用于制作农具或生活用具的条件的,这对于促进突厥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资治通鉴》记载,建中元年(780年)八月,回鹘巨商董突因放纵部下胡作非为,被唐朝逐出京城,其一行九百余人在返回回鹘途中经振武“留数月,厚求资给,日食肉千斤,他物称是。纵樵牧者暴践果稼,振武人苦之。”面对董突部众的贪得无厌和对农业的粗暴践踏,振武留后张光晟因而率兵杀死董突等一行回鹘商人。这一叙述证实了振武地区农业发展的盛况。
在推进农业生产过程中,唐朝政府还十分重视水利建设。《新唐书》记载,唐宪宗元和中(806~820年),重臣高霞寓被“召为右卫大将军,拜振武节度使。会吐蕃攻盐、丰二州,霞寓以兵五千屯拂云堆,虏引去。浚金河,溉卤地数千顷。”这说明,当时的单于大都护府附近,水利建设已有一定规模,由此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
《资治通鉴》还记载:“(元和七年,即公元812年)李绛(宰相)奏振武、天德(今乌拉特中旗)左右良田可万顷,请择能吏开置营田,可以省费足食,上(指宪宗)从之。绛命度支使卢坦经度用度,四年之间,开田四千八百顷,收谷四千余万斛,岁省度支钱二十余万缗,边防赖之。”卢坦为唐朝大臣,他受命发展经济,经过开发农田,收获颇丰。由此可见,是农业撑起了单于大都护府的经济。
此外,在和林格尔县土城子古城以及附近发掘的众多唐墓之中,就出土了众多铁制农具和手工业用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单于大都护府的农业发展状况。
来源:和林融媒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