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与法“童”行,“模拟小法庭”撒播法治种子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5-26 18:25 2

摘要:活动以学生日常生活中的“小纠纷”为切入点,围绕“小强给同学小美起外号”这一虚构案例展开沉浸式普法,通过角色扮演、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等形式,为师生们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法治进校园

5月23日,孟楼法庭联合孟楼镇政府一起走进孟楼小学,以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小法庭”活动,将法治课堂搬进校园。

活动以学生日常生活中的“小纠纷”为切入点,围绕“小强给同学小美起外号”这一虚构案例展开沉浸式普法,通过角色扮演、以案释法、互动问答等形式,为师生们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现在开庭!”

“现在开庭!”随着“小审判员”稚嫩而坚定的声音响起,一场特殊的“名誉权纠纷案”在教室中“开庭”。案例改编自校园生活中常见的“起外号”现象:学生“小强”因给同学“小美”起侮辱性外号,导致小美情绪低落、不愿上学,最终被小美的家长诉至“法庭”。

学生们化身成“审判员”“书记员”“原告代理人”“被告”等角色,在法庭干警的指导下,完整演绎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

“原告”引用《民法典》中“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条款,强调“起外号”行为对小美造成的精神伤害,“被告”则反思“无心玩笑”的负面影响,最终在“法庭”调解下当庭道歉并承诺改正。逼真的场景、贴近生活的案例,让在场学生直观感受到“玩笑”与“欺凌”的边界,以及法律对人格尊严的保护。

民法典里的“锦囊妙计”

模拟庭审结束后,孟楼法庭法官助理高袁原结合案例进行深入点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起外号’看似是小事,但如果让对方感到被羞辱,就可能构成侵权。”

“那我起外号违法吗?”

“如果是善意的昵称,对方不反感则不违法;但若带有贬低、侮辱性质,且持续传播导致他人心理伤害,就可能触犯法律。”

“遇到同学嘲笑该怎么办?”

“第一时间告诉老师或家长,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而不是以暴制暴。” 一来一去的问答中,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平安成长的“法律盾牌”

活动现场,法庭干警还向师生发放民法典宣传漫画手册、“法治小卫士”书签等宣传资料,强化普法效果。

参与扮演“审判员”的学生小雨兴奋地说:“原来法律离我们这么近!以后遇到问题,我会先想想‘合不合法’。”

家长代表刘女士则表示:“这样的普法形式生动有趣,孩子回家后主动分享学到的法律知识,我们家长也受益匪浅。”

“模拟小法庭”相较于传统讲座,通过“案例化+场景化+角色化”的模式,让青少年“沉浸式”体验司法程序,在潜移默化中树立规则意识。

从“起外号”到“名誉权”,从“小玩笑”到“大责任”,“模拟小法庭”用法治阳光照亮了孩子们的心灵,不仅让法治教育更接地气、更具温度,也为构建平安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注入了坚实的法治力量。

来源:洞庭湖边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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