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坐落在万州区大周镇铺垭村、五土村长江之畔,由“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司法实践基地教育馆”“大周人民法庭”三部分组成,融案件审判、生态修复、法治教育、乡村振兴等作用于一体。
近日,
记者从万州区法院获悉,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公布
首批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场馆名单,
万州区法院“生态修复+乡村振兴”
司法实践基地入选。
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坐落在万州区大周镇铺垭村、五土村长江之畔,由“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司法实践基地教育馆”“大周人民法庭”三部分组成,融案件审判、生态修复、法治教育、乡村振兴等作用于一体。
2022年12月17日,被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命名为“第二批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023年6月19日,被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命名为“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2016年,
万州区法院结合破解长江消落带治理难题,
创新异地补植机制等生态环境修复,
在万州区大周镇长江库岸选址,
利用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人
自愿交纳的生态修复费用,
成片栽种中山杉,
形成长江三峡库区
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
记者:向贵平 通讯员:向琦琦
2020年12月,
万州区法院联合区林业局、
大周镇政府共同设立
长江三峡库区消落带
“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
与周边十里滨江长廊、抚琴广场、
日月广场等景观融为一体,
形成沿江美丽旅游风景带,
推动生态法治修复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
来源:说千道万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