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地公开招聘警58名

B站影视 2024-12-28 14:38 1

摘要: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邯郸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8人,其中负责执行市级留置看护任务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8人、交巡警警务辅助人员10人。现将


广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邯郸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8人,其中负责执行市级留置看护任务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18人、交巡警警务辅助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体测、笔试、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58人,其中男性52人、女性6人。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1.A岗位4人:女性,18周岁-30周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B岗位26人:男性,18周岁-30周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A、B岗位由广平县公安局统一管理,负责常态化执行集中封闭专项任务。

3.C岗位2人:女性,18周岁-30周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C岗位由广平县公安局安排到局机关文职辅助岗位。

4.D岗位26人:男性,18周岁-30周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D岗位中10人负责协助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广平县大队民警执行交管勤务,16人需服从广平县公安局工作安排到基层派出所或应急处突辅助岗位。具体详见本公告选岗部分。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审合格;

4.男性身高1.75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及以上,体重在标准体重85%—125%之间,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皮肤病、无吸毒史、无足疾、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无心脏病、糖尿病、身体肥胖症等,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月2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7.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首日;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或具有邯郸市公安系统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需县级公安局出具证明材料,有关要求详见报名网站),报考D岗位的,学历可以放宽至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只放宽其中一项)。

8.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通过相关体能测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9.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10.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未满合同期擅自离职的人员;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员;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人员;

7.曾被行政(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的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9.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8日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px.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8:30--1月8日17:30,逾期网站自动关闭。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详见广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px.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报名通知。

3.提交材料。报考者按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协议,做到诚信报考,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关注查阅审核结果。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请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机会。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2: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7:30。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报名费不予退还。岗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7日内的工作时间,到广平县人社局三楼310室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能测试。

1.测试地点。在本县县城,具体地点及时间和要求详见《体能测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和方法请关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打印。

2.测试内容。男生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直返跑、1000米跑三个项目;女生体能测试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直返跑、800米跑三个项目,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并按照百分制进行量化,以下标准为100分,三项平均分低于80分的视为不合格。

项目

纵跳摸高

(测试不超过3次)

≥265厘米

≥230厘米

10米×4直返跑

(测试不超过2次)

≤13〞4

≤14〞 4

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

(测试不超过1次)

≤4'35 〞

≤4'30〞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测试,参加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相关说明:如遇天气等原因影响考生正常发挥或者合格人数低于招聘人数两倍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合格标准可适当放宽。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两科组成,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方法,请关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打印。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设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广平县人民政府网上通知。

(五)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广平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需本人到场,并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供核验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

4.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5.征信报告。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方法,请关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通知并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打印。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同岗位面试题目相同。考生面试时间均为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考察内容。岗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从业基本素养,以及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总成绩计算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广平县政府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人员,将取消招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政审考察。

考生应提前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准备工作。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选岗。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对报考D岗的人员,由广平县公安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选岗,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警务辅助人员一经录用,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参照现有辅警岗位标准执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予以保障。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关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均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px.gov.cn/)发布,考生在网上注册报名、提交审核、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操作,因错过时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关于有些投机分子在朋友圈、网上传播的“收钱包过”“内部有人”等行为都是违法虚假宣传,欢迎广大考生提供线索。

3.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参加招聘相关程序。

4.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及时在广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本次招聘的岗位条件、报名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务咨询电话:0310-2518268(县人社局)

0310-5373110(县公安局)

监督举报电话:0310-2510821(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组)

0310-2521460(县人社局)

以上电话仅在工作时间拨打: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0-5:30

附件:广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信息表.pdf

来源:鹭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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