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为“爱”大打出手,呼和浩特这些未成年人网络约架,结果…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5-26 09:12 2

摘要: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起步的关键时期,朝气蓬勃,求知欲强,可涉世未深,认知判断容易产生偏差,很多人认为:我还是未成年,法律拿我没办法!其实并不是如此,未成年不是违法犯罪的免责金牌,只要触碰法律的高压线,无论是否成年都会得到相应的处罚。

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起步的关键时期,朝气蓬勃,求知欲强,可涉世未深,认知判断容易产生偏差,很多人认为:我还是未成年,法律拿我没办法!其实并不是如此,未成年不是违法犯罪的免责金牌,只要触碰法律的高压线,无论是否成年都会得到相应的处罚。

2024年,就读于呼和浩特市某所中学的张某因早恋感情纠纷与同龄人李某发生矛盾,双方通过网络约架。为逞强斗狠,张某联系两名已辍学的社会青年王某、赵某(均系未成年人)共同前往“助阵”。在斗殴过程中,对李某拳打脚踢,致其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法院判决

回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赵某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综合考虑其未成年人身份、认罪悔罪态度及赔偿情况,依法判处王某、赵某二人有期徒刑。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往往是由于一些琐碎小事,一些正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遇事冲动且好面子,再加上缺乏法治意识,不具备法律常识,一不小心就酿成大错,掉入犯罪深渊。

本案的沉重教训警示我们:法治教育须早抓、抓实,社会关爱不能缺位,未成年人自身更需敬畏法律、明辨是非。法院将持续联合各方力量,以司法温度护航青春,但也将严惩犯罪,让每一个孩子都明白——法律是底线,更是保护伞。愿家庭、学校、社会与司法携手,共同守护祖国的未来向阳而生!

法治教育缺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

本案中,张某因情感冲动选择暴力解决矛盾,王某、赵某为“哥们义气”盲目参与斗殴,均暴露出其对法律的无知与漠视。调查显示,涉案的人员未系统接受过法治教育,甚至误以为“未成年人打架不会坐牢”。法院呼吁:家庭、学校应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通过模拟法庭、案例教学等形式,让未成年人明晰法律边界,知悉“未成年人≠免责金牌”,暴力行为的代价终将由自己承担。

未成年人犯罪需全社会“同心防治”

本案两名辍学青年的参与,折射出失管辍学未成年人易被裹挟犯罪的现实问题。法院强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家庭应强化监护职责,避免子女过早脱离正轨;学校需完善辍学预警机制,及时干预心理行为异常学生;社区、网络平台应净化环境,杜绝暴力文化传播。只有多方协同,才能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

“义气”需有度,冲动代价惨痛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痛哭忏悔:“当时只想逞威风,没想到会坐牢、赔钱,更毁了未来参军、考公的机会……”青春期情感纠纷、人际矛盾在所难免,但以暴力“解决”问题只会让简单冲突升级为刑事犯罪。未成年人应学会理性处理矛盾,遇事及时向师长、警方求助,切勿为一时冲动葬送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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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责任重大且使命在肩。下一步,回民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教育合作,与家庭、学校、社会紧密携手,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发挥司法职能,让法治观念更早、更深入地扎根于未成年人心中,做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的坚实守护者,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来源:内蒙古新闻广播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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