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对全国文明城市(区)、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家庭、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道德模范等进行表彰。其中,鄂尔多斯检察机关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对全国文明城市(区)、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家庭、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道德模范等进行表彰。其中,鄂尔多斯检察机关1个检察院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有: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鄂尔多斯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