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于2019年3月2日修订)第二条规定,车船税法第一条所称车辆、船舶,是指:(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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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莞企厂区内使用的叉车是否缴车船税
问 Question
我公司是广东省东莞市的一家工业企业,采购了几台叉车用于厂内使用,请问我公司叉车在厂区使用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答 Answer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于2019年3月2日修订)第二条规定,车船税法第一条所称车辆、船舶,是指:(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第一条规定,关于专用作业车的认定 对于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特殊工作,并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的汽车,应认定为专用作业车,如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洒水车、扫路车等。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如救护车,不属于专用作业车。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2021年7月6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互动交流-留言咨询受理反馈情况版块对问题“上次咨询了关于:厂内使用,行驶时速不超过20km/h的叉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受理号【24400000020210610151258704】。贵局回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叉车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其他车辆,应按规定申报缴纳车船税。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对于车辆、船舶的含义,结合叉车的实际用途、性能及出厂参数设置等,我司认为叉车应该属于其他车辆里面的【轮式专用机械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的解释,最高设计车速大于每小时20公里的轮式工程机械车才需要缴纳车船税,所以,我司的理解是:厂内使用,行驶时速不超过20km/h的叉车是不需要缴纳车船税的,不知道这个理解是否有误?”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2号)的规定:“一、 关于专用作业车的认定 对于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特殊工作,并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的汽车,应认定为专用作业车,如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洒水车、扫路车等。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目的专用汽车,如救护车,不属于专用作业车。”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轮式专用机械车指有特殊结构和专门功能,装有橡胶车轮可以自行行驶,最大设计车速大于20km/h的轮式机械,如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但不包括叉车。因此,叉车属于其他车辆中的专用作业车,应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综上,你公司作为广东省东莞市企业,在厂区使用的叉车需要缴纳车船税。
来源:爱汽车那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