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为提升刑事案件受案质量和案件办理质效,山西省泽州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普通犯罪案件受案审查的工作规定(试行)》。《规定》明确,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负责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前置审查,并以“清单打卡”的形式明确重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
5月21日
《检察日报》第2版以题为
《联合制发文件加强
对普通犯罪案件受案审查》
对泽州县检察院刑事受案审查工作经验
进行了报道
原文如下
↓
近日,为提升刑事案件受案质量和案件办理质效,山西省泽州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普通犯罪案件受案审查的工作规定(试行)》。《规定》明确,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负责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前置审查,并以“清单打卡”的形式明确重点审查内容。审查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视听资料是否能够正常播放等常规形式要件的审查,以及视听资料等证据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涉资金类案件资金流水是否梳理完整等实质要件的审查。侦协办派驻检察官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移送起诉标准的案件,及时提醒公安机关补充完善。
来源:泽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