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建设规模:本次提标改造规模为2.4万吨/天化工废水及少量企业生活污水,根据新的排放标准,结合现场实际现状,对现有工艺、设备、构筑物、电气自控等设施进行评估,充分考虑现有可利用设施及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并配套相应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管道全长约42㎞,
建设地点: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王路6号
2.1.2建设规模:本次提标改造规模为2.4万吨/天化工废水及少量企业生活污水,根据新的排放标准,结合现场实际现状,对现有工艺、设备、构筑物、电气自控等设施进行评估,充分考虑现有可利用设施及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并配套相应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管道全长约42㎞,其中最大管径为1.6m),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流程优化、工艺设备改造升级、电气自控改造、结构改造、新建建筑及改造建筑、景观绿化提升、管道施工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300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80 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 6 月 5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 7 月 7 日,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 9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其他:
质量要求: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或构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以及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红线范围内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阜宁县最新规范标准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审查通过。
(2)工程(含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工程所用器材、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绿化(如有)养护期为 2 年,成活率为 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试验、工程施工、试运行(联合试运转)、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以及施工期间为保障污水处理厂持续稳定运行而采取的所有临时性设施和措施,对厂区既有构筑物、房屋、管线等设施破坏的维修恢复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并承担全部保修责任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2.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规划、方案设计、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总承包服务。
注:①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设计任务书)、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②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专业设计和专项设计,设计成果深度需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招标人不再另行委托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何设计事项,均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若中标人无部分专业工程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其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④本项目图审部门的图纸审查工作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2.2施工内容:本次提标改造规模为2.4万吨/天化工废水及少量企业生活污水,根据新的排放标准,结合现场实际现状,对现有工艺、设备、构筑物、电气自控等设施进行评估,充分考虑现有可利用设施及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并配套相应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流程优化、工艺设备改造升级、电气自控改造、结构改造、新建建筑及改造建筑、景观绿化提升、管道施工等,使污水厂最终出水水质满足“盐环办〔2024〕88号”的要求,主要改造内容包括:
(1)管网工程,包括:企业生产废水收集管道(材质:螺旋钢管内衬四氟)、化工片区初始雨水收集管网(材质:PE排水管)、化工企业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材质:PE排水管)、相应管网收集泵站建设等;
(2)水处理构筑物,包括:预沉与调节池、芬顿反应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MABR综合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反应池、深度处理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反硝化生物滤池、尾水泵房及反冲洗水池、事故池、污水池等;
(3)污泥处理构筑物,包括:污泥浓缩池、污泥均质池、石灰卸料投加系统、污泥脱水机房等;
(4)附属建筑物,包括:预处理加药间、鼓风机房、臭氧发生间、臭氧催化氧化池及设备间、活性炭加药间、砂滤罐设备间、碳源储罐、滤料投加池、次氯酸钠储罐、生物除臭系统、仪表间、办公楼、门卫等;
(5)公用工程,包括:道路、围墙、绿化、管阀系统、标志标牌等。
(6)电气自控,包括:配电系统、电缆、控制柜、仪表、集中控制系统、PLC站、智慧水务能力建设等。
2.2.3设备采购内容:本项目中的材料及设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等。
注:①本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施工及采购除以上约定的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其他符合项目需求和设计任务书内包含的部分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②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2.2.4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道路、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2.2.5竣工验收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6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
2.2.7培训工作范围:办理交钥匙所需全部工作,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的培训。
第一名: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瑞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306.600000万元
注:文章内容来自各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项目后期或有更正调整,请以最新公告为准。
来源:公路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