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抄袭名牌服饰图案获刑,还有人抄袭装潢被判赔10万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5-22 20:40 2

摘要:5月22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披露一起侵犯著作权罪案例,4名被告人以仿制知名品牌服装图案作为获利手段,非法经营数额百万以上,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刑。该案是江苏首例以侵犯著作权犯罪对盗版服饰开展打击的刑事案件。

5月22日,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披露一起侵犯著作权罪案例,4名被告人以仿制知名品牌服装图案作为获利手段,非法经营数额百万以上,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刑。该案是江苏首例以侵犯著作权犯罪对盗版服饰开展打击的刑事案件。

某公司是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人,将美术作品使用在其经营的“妖精的口袋”品牌服装上对外销售。被告人郭某平、刘某、郭某业抄袭官方旗舰店热销款式的宣传链接,上架在自己经营的4个网店,以“妖精*”“妖*精*”等字样隐名介绍产品,当有客户下单后,立即向服装加工厂提供照片或购买的正版服装,由加工厂快速生产发货,被告人高某参与帮助对接生产、网店经营,复制发行美术作品2.8万余件,非法经营数额达134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平等4人的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15万元不等。

企业所呈现的新产品、新设计、新服务不仅是其业务创新的具象化成果,更是塑造竞争优势、提升品牌价值的核心战略资源。本案被告人以仿制知名品牌服装图案作为获利手段,非法经营数额上百万,法院通过打击该案犯罪行为,有力震慑潜在侵权者,提振首发企业创业信心,助力形成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发展的良性市场氛围。

此外,南京中院还披露一起抄袭“网红餐厅”装潢案。某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多地连锁经营“大树餐厅”,在消费者中积累了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大树餐厅”成了消费者频频打卡的“网红餐厅”。某餐饮店于2023年6月开业,某公司发现某餐饮店的整体营业形象与“大树餐厅”高度近似,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于是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公司经营的“大树餐厅”各门店装潢风格统一,整体营业形象风格独特,在全国范围已具备较高知名度和一定影响力,具有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属于有一定影响的店铺装潢。某餐饮店“抄袭”知名装潢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后因某餐饮店已拆除侵权装潢,法院判令其赔偿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在首发经济背景下,新消费场景设计、产品造型摆盘、服务体验创意等,是其形成竞争优势的重要载体。对企业知名装潢的保护,本质上是将“视觉竞争力”转化为“消费驱动力”的过程。法院通过强化保护形成正向激励,既能维护市场秩序,又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陶善工

来源: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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