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项为期四天(12月19日至22日)的比赛吸引了众多骑射运动爱好者的关注,其中包括演员兼中国骑射运动中心副主任于适和前带货主播殷世航。
12月21日,据媒体报道,首届全国骑射锦标赛在深圳如火如荼地展开。
这项为期四天(12月19日至22日)的比赛吸引了众多骑射运动爱好者的关注,其中包括演员兼中国骑射运动中心副主任于适和前带货主播殷世航。
比赛设有成人组和青少年组,并分为五个项目,将决出三项个人冠军和两项团体冠军。
在20日举行的中国三姿项目比赛中,殷世航击败了于适,赢得了该项目的季军。
此消息一经传出,迅速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
据红星新闻记者报道,赛事方确认了这一结果的真实性,并澄清三姿项目是一个单独的个人赛,不与其他项目积分累加。
因此,殷世航在这个单独项目中的表现比于适更优。
关于网传的成绩单中未见于适的名字,赛事工作人员表示并未特别关注其排名情况。
根据安排,两位选手还将在21日参加五连靶项目的比赛,最终成绩将于当天下午4点揭晓。
这表明,尽管在三姿项目中失利,但于适还有机会在其他项目中争取更好的成绩。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真没想到,一个以感情戏闻名的网红居然能在骑射这种传统技艺上打败专业的于适!看来现在的娱乐圈真的是什么人都能混进来,专业性何在?”
也有网友认为,这不是简单的输赢问题,这是对传统文化尊重与否的问题。
于适作为骑射运动中心的副主任,输给一个因为炒作而被封禁的带货主播,这对骑射运动的形象造成了多大的损害?”
那么,如果一名公众人物在其非主业领域内参与竞赛并失败,是否构成名誉权侵害呢?
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公众人物在公开场合或媒体上参与活动、发表言论时,即便是在非主业领域,也受到《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保护。
但是,当他们自愿参与到某项公开竞赛中时,他们的行为即被视为同意接受公平竞争的结果。
除非有证据显示对手存在作弊或其他违规行为影响了比赛公正性,否则单纯的竞技失败并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此外,公众人物本身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在一定范围内应当承受更多的舆论监督和批评。
来源:木子学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