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张某将某乡林场土地使用权转租给彭某,后因彭某经营困难,难以支付租金,双方矛盾激化。2025年4月,张某将彭某诉至息县人民法院,要求彭某支付近年来拖欠的租金并赔偿违约金,解除土地转租合同。
近日,息县人民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既保障了债权人权益,又为小微企业发展注入生机活力。
基本案情
2019年,张某将某乡林场土地使用权转租给彭某,后因彭某经营困难,难以支付租金,双方矛盾激化。2025年4月,张某将彭某诉至息县人民法院,要求彭某支付近年来拖欠的租金并赔偿违约金,解除土地转租合同。
调解经过
本案涉及土地承包纠纷,矛盾焦点在于“追偿租金”与“保障经营”的冲突。为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尽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法庭联合某乡政府成立专项调解组,整合司法与行政资源,由政府提供政策指导,法院主导法律程序,形成“司法调解+行政协调”双轨并行模式。为达成调解效果,承办法官提前组织双方进行实地勘验与事实确认。在实地测量后,再核对土地建筑规模,确定了养殖场的经济价值及土地现状,为后续协商奠定事实基础。随后,承办法官一边向原告释法,阐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建议考虑被告实际经营困难;一边向被告释法,明确拖欠租金的违约责任,同时向其提出可以分期偿还或者宽限还款期限的建议。最终,经“村头调解”“背靠背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延长彭某还款期限;张某与彭某于2019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土地内附属物及设施由双方协商处理。
履行情况
彭某按照调解协议如约向张某偿还租金,张某与彭某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同时为了更好地经营,彭某也邀请了两个合伙人共同经营养殖,促使企业获得新生。
法官说法
“府院联动”充分整合了司法力量与行政资源,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本案中,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人民法院提供法律保障,府院联动激活基层治理效能,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人和”。为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承办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延期履行等柔性措施,在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同时助企纾困,兼顾法律刚性与民生温度,既注重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又实现债权人权益与企业重生双赢,彰显了基层治理的温度与智慧。
来源:河南经济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