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烧烤摊开在居民楼下,大哥深夜堵门讨说法:都别吃了!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5-21 20:05 2

摘要:大哥嗓门洪亮,情绪激动,指着烧烤摊老板就喊:“从明天开始谁也别来大家吃烧烤了!”

山西:烧烤摊开在居民楼下,大哥深夜堵门讨说法:都别吃了!

如果你被人上门指着鼻子骂,你会怎么做?

山西一位大哥就为我们上演了教科书式的回应方式!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

山西运城一个小区,楼下开了个烧烤摊。

可能是因为生意太好,经常经营到深夜,食客喧哗,油烟呛人。

楼上的住户不堪其扰,积怨已久。

终于在5月19号这天晚上,矛盾爆发了。

一位东北口音的大哥,带着老婆孩子,气冲冲地就下楼了。

直接冲到烧烤摊门口,开始了他的“维权宣言”。

大哥嗓门洪亮,情绪激动,指着烧烤摊老板就喊:“从明天开始谁也别来大家吃烧烤了!”

这明显是气话,但也透着一股子狠劲儿。

他还撂下狠话:“你再惹我,明天我就从楼顶直接倒水!”

这话一出,火药味儿瞬间就浓了。

烧烤摊老板也不是个软柿子,立马就顶了回去:“你不用等一天,你现在就倒一个给我看看!”

这简直就是火上浇油。

大哥一听这话,更炸了毛。

他紧接着强调自己的身份:“也别一看二楼三楼都是租房子的,我可不是租房子的,我可是业主!给你脸了!”

言下之意,我是房主,我对这房子有绝对的权利,你个开店的凭什么影响我?

最后,大哥又扔下一句:“我给你两天时间!”

然后就带着家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留下一地鸡毛,和围观群众的议论纷纷。

事情迅速在网上传播开来,引发了不小的讨论。

然后咱们再看看网上流传的一些说法和细节。

这些东西呢,没有官方的明确说法,不过根据我这么多年网上冲浪的经验判断,八九不离十。

据说这个烧烤摊扰民,不是一天两天了。

楼上住户,尤其是这位大哥家,深受其害。

你想啊,深更半夜的,正是睡觉的时候,楼下划拳猜码、杯盘碰撞、高声谈笑……

那滋味,谁经历谁知道。

还有那油烟,顺着窗户就往上蹿。

家里搞不好都不敢开窗。

孩子要休息,大人也要休息。

长期这样下去,谁受得了?

所以大哥这次带着老婆孩子下来,估计也是忍无可忍了。

他那句“我可是业主”,特别值得玩味。

这句话里,包含了太多的情绪。

有愤怒,有委屈,有对自身权利的强调,可能还有一丝丝的优越感。

在他看来,业主,就意味着对这个居住环境拥有更高的发言权和决定权。

租户可能忍忍就过去了,或者合同到期就搬走了。

但业主不一样,这是我的家,我的固定资产。

凭什么要被你一个外来的生意摊子搅得不得安宁?

这逻辑,其实也说得通。

只是他表达的方式,确实有点简单粗暴。

但有时候,文明的表达解决不了问题时,简单粗暴或许就成了唯一的选择,尽管我们不提倡。

我倒是能理解这位大哥。

真的。

所谓存在即合理。

所有现实中发生的激烈冲突,背后一定有它的成因和逻辑。

不管看起来多么不理智,我们尝试去梳理一下,总能找到一些解释。

那这位大哥的逻辑是什么呢?

我们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

首先,他作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一个孩子的父亲,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他肯定希望家人能有一个安宁的居住环境。

这是最基本的需求。

当这个基本需求被长时间、持续性地破坏,他的不满就会累积。

累积到一定程度,就必然会爆发。

他选择带着老婆孩子一起下去,可能也是想表明,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是整个家庭的困扰。

也可能想通过家人的在场,给对方施加一些道德压力。

他说的那些狠话,比如“从楼顶倒水”,大概率也是一种情绪宣泄和威慑。

真要他那么干,他可能也得掂量掂量后果,毕竟那是犯法的。

但他必须把话说得够狠,才能让对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及他抗争到底的决心。

至于那句“我可是业主”,更是他此刻能抓住的最有力的身份标签。

这不仅仅是在宣示所有权,更是在强调一种“主场优势”和“天然正义”。

所以,与其简单地指责这位大哥脾气暴躁,不如说他是被逼到墙角后的无奈反击。

他如果能通过物业、社区或者其他官方渠道顺畅解决问题,大概率也不会选择这种近乎“撕破脸”的方式。

现实往往是,很多时候,这些“正规渠道”要么反应慢,要么和稀泥,要么根本不起作用。

这种无力感,才是把一个普通人逼成“暴躁老哥”的催化剂。

他不是不懂道理,他可能只是觉得,跟不讲道理的人或事,讲道理没用。

当然,这件事情闹到这个地步,还有几个因素值得说道说道:

第一,烧烤摊老板的应对方式,也很有问题。

面对业主的激烈投诉,老板选择了硬刚。

那句“你现在就倒一个给我看看”,无疑是激化矛盾的。

或许老板也有自己的委屈,比如租金压力大,不干到深夜不赚钱等等。

但这种时候,更需要的是沟通和协商,而不是互相放狠话。

至少可以先安抚一下对方情绪,表示理解,然后再商量解决办法。

第二,物业或相关管理部门的缺位,恐怕是重要原因。

按照常理,小区内的商铺经营,尤其是餐饮这类容易产生噪音和油烟的,应该有明确的经营时间和服务规范。

如果长期扰民,物业难道就一点都不知道吗?

知道了有没有去协调?协调有没有效果?

很多时候,这种矛盾的源头,就在于“民不举官不究”,或者“官也究了但没啥用”。

第三,城市功能分区的模糊,也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

居民区楼下,到底能不能开这种深夜经营的烧烤摊?

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执行力度又如何?

如果一开始规划审批的时候,就能考虑到这些潜在的冲突,把商业区和纯居住区分得更清晰一些,很多矛盾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所以这个事儿,真是各种因素纠缠在一起,最后演变成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

最后我们再来讨论一个核心问题——

这位业主大哥强调“我可是业主”,而烧烤摊老板则认为我在我的铺面经营,双方的权利边界在哪里?

这里我们就要引入一个“权利冲突与平衡”的视角。

一般来说,厘清权利的边界,是解决很多社会矛盾的关键。

本文中这位大哥的动机,其实很单纯:

第一,维护自己和家人在自有住所内享受安宁的权利。

第二,希望通过施压,迫使烧烤摊改变经营行为,或者干脆搬走。

这种诉求,从物权法的角度看,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的权利,同时也有权排除他人的不当干涉。

烧烤摊的噪音和油烟,显然已经构成了对其居住安宁权的一种侵扰。

而烧烤摊老板呢,他也有他的权利。

他合法租赁了商铺,办理了营业执照(我们暂且推定他是合法经营),他有权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这也是一种正当权利。

问题在于,当一种权利的行使,影响甚至侵害到另一种权利时,怎么办?

法律和社会规范,就是要在这中间划一道线,或者设定一个缓冲带。

比如规定经营时间,比如要求安装合格的排烟排噪设备。

当这些“软约束”失效,或者执行不到位的时候,冲突就难免了。

大哥那句“我可是业主”,潜台词就是“在我的地盘,我的居住权优先于你的经营权带来的滋扰”。

这在特定情境下,是有一定道理的。

因为居住是基本需求,而商业经营则需要兼顾社会影响。

如果法律和管理不能有效界定和保护这种优先性,那么业主就可能采取“自力救济”。

这种“自力救济”往往是原始的,情绪化的,但又是他当下能想到的最直接的方式。

就像我们感觉冷了,第一反应是加衣服,而不是先研究气温和湿度的科学关系。

大哥的行为,就是一种“权利被侵犯”后的应激反应。

他可能没想那么多复杂的法理,他只知道“我家被吵了,我很难受,我必须让你停下来”。

这种朴素的权利观,在很多时候,反而是最真实的。

后来据说后续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解了。

希望这事儿能有个妥善的处理结果吧。

所以这件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

对于他人的权利,尤其是相邻权,一定要有清晰的认知和尊重。

开门做生意,和气生财自然好,但不能把自己的快乐(或者说利益)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城市管理者呢,也需要更加精细化的治理。

不能简单地一刀切,也不能放任自流。

如何平衡商业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是个永恒的课题。

很多时候,一个小小的烧烤摊,就能折射出城市治理的大问题。

真正的和谐,不是没有矛盾。

而是有畅通的渠道去化解矛盾,有公平的规则去衡量对错。

希望以后这样的“业主怒吼”,能少一点。

大家都能在自己的空间里,各安其所,互不打扰。

这可能有点理想化。

但总得有个念想,不是吗?

来源:丁妈妈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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