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0日,湖南省新媒体协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发布倡议书,号召全省新媒体从业者以“争做创新创业的模范生”“善做发展故事的讲述人”“勇做民营企业的守护者”“乐做优化环境的助力军”四重角色,构建正向舆论生态,彰显出湖南新媒体行业在民营经济
□吴海刚 王芷仪
5月20日,湖南省新媒体协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发布倡议书,号召全省新媒体从业者以“争做创新创业的模范生”“善做发展故事的讲述人”“勇做民营企业的守护者”“乐做优化环境的助力军”四重角色,构建正向舆论生态,彰显出湖南新媒体行业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进程中的主动担当与创新作为。
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向上向善的舆论“土壤”。健康的舆论环境如同阳光雨露,既能增强社会对民营经济的信心与认同,也能倒逼企业恪守商业伦理、践行社会责任。从三一重工的智能装备走向世界,到文和友的市井文化成为城市名片,湖南民营经济的每一次突破,都伴随着舆论场对创新精神的激扬、对奋斗故事的传唱。这种正向叙事立足于民营企业创新实践,聚焦社会责任履行和典型人物事迹,放大正能量声音,在全社会营造出尊重创业者、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舆论氛围,让民营经济的发展活力得以充分涌流。湖南新媒体协会的倡议书及时发布,正是以舆论自觉回应时代需求——用集体行动校准传播导向,以担当精神过滤噪音杂音,为民营经济发展厚植“认同土壤”。
湖南新媒体协会的倡议书直击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痛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当前,民营经济作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过去数十年,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版图上书写了发展奇迹,却也时常陷入舆论的“困境”。此前,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社会舆论时有逆风恶浪,一些人为了博眼球或者发泄不满,对民营经济“喊打喊杀”,对民营企业家“污名化”。为保护民企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具体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企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倡议书直击这一痛点,将“抵制网络谣言”“反对恶意炒作”作为重要议题,正是基于对民营经济舆论生态的精准把脉。这种“法治定边界、舆论塑环境”的协同治理模式,犹如“组合拳”,既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又引导社会认知回归理性,让民营企业在“有法可依”的安全感与“有声可应”的认同感中轻装上阵。
从更深层意义看,倡议书的发布标志着湖南新媒体行业从营商环境的“旁观者”向“参与者”的身份转变。过去,新媒体从业者更多以记录者、传播者的角色存在,而此次倡议新媒体从业者“自觉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构建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这意味着新媒体行业不再局限于信息传递,而是主动融入民营经济发展的核心环节。这种角色转变,让湖南新媒体从信息生产的“局外人”深度嵌入经济发展肌理,以舆论力量推动营商环境升级,彰显出媒体从“旁观者”到“建设者”的价值跃升。
民营经济的稳健成长,既需要法治土壤的坚实滋养,也离不开正面舆论的阳光雨露。在民营经济迈向法治护航的新起点上,湖南新媒体行业以倡议书为行动号角,展现出“守正创新、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这种从“信息传播”到“治理参与”的跃迁,不仅是湖南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样本,更是“两个毫不动摇”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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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