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16日周五,美国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当中的7位,裁定联邦政府不得对已经在美国犯下一系列严重罪行的非法移民帮派分子实施驱逐,必须遵循“正当权利程序”。这是美国司法史上最荒唐的裁决,也是美国最高法院作为政府司法分支越权干涉政府行政分支运作的破坏宪法的最坏的案例。
5月16日周五,美国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当中的7位,裁定联邦政府不得对已经在美国犯下一系列严重罪行的非法移民帮派分子实施驱逐,必须遵循“正当权利程序”。这是美国司法史上最荒唐的裁决,也是美国最高法院作为政府司法分支越权干涉政府行政分支运作的破坏宪法的最坏的案例。
只有前排左2(克拉伦斯·托马斯)有右二塞缪尔·阿利托同意对非法移民帮派分子实施驱逐
根据美国宪法“利益联盟条款”,所谓“正当权利程序”是对美国公民而言的。而这些非法进入美国,并对美国人民实施犯罪的帮派分子不是美国公民,根本不具备享有“正当权利程序”的资格。就好比如果一队外国武装军人入侵美国,难道美国总统作为三军总司令,不能下令消灭他们,而是要逮捕他们,按照“正当权利程序”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吗?
很明显,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决违宪地、荒唐地将属于美国公民的权利授予了非法入侵美国的帮派分子;同时,违宪地、粗暴地篡夺了美国总统依法捍卫国家的行政权力 - 实质上是最高法院实行的一场政变。
美国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宪法危机!在参众两院两党势均力敌,似乎无法推动弹劾这些违宪大法官的情况下,行政分支应该无视他们的违宪裁决,坚决地推进实施驱逐。
最高法院已经被“拥挤派系”的大法官塞满了!
美国最高法院刚刚裁定,川普总统对美国公民和国家安全的责任必须直接受挫。
根据《外敌法案》(Alien Enemies Act),川普总统准确地将委内瑞拉帮派成员定性为不仅是外国人和敌人,而且是对国家构成威胁的罪犯。最高法院显然不这么认为,多数大法官裁定暂缓驱逐出境,前提是他们根据宪法凭空捏造的所谓正当程序权利。
像往常一样,只有两名大法官理解法律,并持不同意见: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和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
但令人着迷的是,他们似乎是这个九人法庭中仅有的功能正常的法律专家。
5月16日,川普总统转发戴维斯的TS帖:最高法院仍然对美国总统发布非法禁令,阻止他指挥军事行动驱逐这些外国恐怖分子。
总统应将这些恐怖分子安置在雪佛兰大通乡村俱乐部附近,并在白天释放。(雪佛兰大通乡村俱乐部-这是一家位于马里兰州雪佛兰大通、华盛顿特区郊外的私人乡村俱乐部,会员资格是排他性的,通常需要推荐和高额费用,是包括政客和商界领袖在内的富裕和有影响力人士的聚集地)。
其余的似乎都把政治放在首位。
这或许不公平,但如果你看看以往有关基本宪法解释的关键法律裁决的记录,阿利托和托马斯是仅有的能够用宪法进行理性思考的可靠、成熟的思想家。
过去,其他政府(奥巴马与拜登政府)试图用更多任命者来“填塞”最高法院,指望他们团结一致,共同实现党派目标。
这是一种将最高法院转变为一个有效的立法机构的方式,当然,这是永远不可能的。但也是一种通过阻挠或延缓代表和同意的实际民主进程,来非法阻挠一个有效运作的政府的方式。
但是,如果可以简单地“分拆”,并指望一个简单的多数始终按照你的意愿行事,为什么还要在这个法院增加更多的法官呢?
川普总统正在履行总统的职责,正确解释法律,维护宪法。
首席大法官和一个合作的派系显然愿意阻挠行政责任,把非法移民罪犯置于美国公民之上,随心所欲地走各种“法律捷径”。
5月17日,川普(回帖):最高法院必须出手拯救美国。
戴维斯:让我们把话说清楚:
奥巴马可以用无人机袭击美国人。
但川普无法击退外国恐怖分子。
拜登可以引进1000多万非法移民。
但川普不能不经过多年的法庭程序就将他们遣送回国。
美国人民从未同意过这一点。
在我们建国之初没有。
在内战之后没有。
此后任何时候都没有。
当然,在上次大选中也没有。
最高法院正在走向一条危险的道路。
这些委内瑞拉人和其他入侵者不是美国公民,他们不是宪法中的“人”,除了立即驱逐之外,他们没有被授予任何正当程序,这已经比他们在大多数其他国家得到的待遇要慷慨得多了:在进步主义左派们所钦佩的一些国家,他们的行为可能会上升到死刑。
这就提出了比较宪法学的一个关键点:“利益联盟”的概念。
你很少听到有人讨论这个问题,但它是整个非法移民入侵计划的核心本质,该计划显然涉及有组织的人类开采和“放牧”数百万不知名的人非法进入我们的国家。“利益联盟”的概念质疑其他国家如何能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几十个其他主权国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宪法,怎么会碰巧完全无视我们的宪法,故意破坏我们的宪法和国际法?
“国际利益联盟“原则指的是国际公法标准和对等原则。
驱逐非法帮派成员不仅尊重这一原则,而且要求他们的原籍国也这样做,为他们的返回提供便利。
最近最高法院多数法官的裁决不仅错误地解读了我们自己的宪法,也错误地解读了其他所有国家的宪法。它没有充分考虑比较法和国际法,而这与他们面前的案件息息相关。鉴于我们培训律师和法官的方式有限,这并不意外。但这是一种责任:我们的法院可能以违反国内法律规则又违反国际秩序的方式行事,并通过司法无能破坏两者的稳定。
但这就是有趣的地方,因为它强化了川普总统关于非法移民立场的法律权威:
“利益联盟条款”(Comity Clause)引用了宪法第四条中的“特权和豁免条款”:“各州的公民应享有各州公民的一切特权和豁免。” 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公民”。第四条还包括州际引渡条款。
由于非法移民没有美国公民身份或美国宪法赋予的人格,他们不符合美国州际引渡或正当程序的条件。唯一相关的法律行动是将他们引渡到控制他们地位的国家:他们逃离的原籍国。
另一种选择是,非法移民可以被监禁,并根据第十三修正案,从而转变为奴隶身份作为惩罚。
这将是从理论上援引第十四修正案以免除义务的唯一途径。但是,由于非法移民不符合美国刑事正当程序的资格,美国《爱国者法案》(U.S. Patriot Act)赋予政府权力,可以在没有刑事指控的情况下无限期拘留非公民。如果最高法院遵循法律,它就会退出并承认它没有相关管辖权。拥有管辖权的是行政分支。
非法移民还有一个选择:如果他们坚持,就受我们宪法的约束,就按照快速特别程序被关进监狱,并根据第十三修正案作为惩罚被处以劳役;要么就根据《爱国者法案》被无限期拘留;要么作为外国逃犯被引渡回国;要么根据国际利益同盟标准,因非法入境而被仁慈地驱逐出境。
在经济学中,这被称为权衡。
在宪法中,它被称为国家法律。对于不能遵循这一法律的法官,他们可能会面临弹劾。由于目前最高法院的“拥挤派系”(“packed wing”)似乎决心保护和庇护外国罪犯,他们可能会受到《爱国者法案》的约束,该法案授命司法部防范恐怖行为,包括那些可能助长恐怖行为的行为。
川普: 美国最高法院刚刚裁定,那些最严重的杀人犯、毒贩、帮派成员,甚至精神不正常的人,只要是非法进入我们国家的,就不能在没有经过一套漫长、冗长且昂贵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驱逐出境。这种程序可能会对每个人耗费多年时间,并且会让这些人在进入法庭之前就有机会犯下更多罪行。
这一裁决的结果将导致更多罪犯涌入我国,对我们珍贵的美国人民造成巨大伤害。它也会鼓励其他罪犯非法进入我国,在他们所到之处制造混乱与灾难。
美国最高法院不允许我履行我当初当选总统的职责。昏昏欲睡的乔·拜登允许数百万非法罪犯在没有任何“程序”的情况下进入我国,但我们若要把他们驱逐出去,却必须经历一整套漫长且复杂的法律程序。
无论如何,感谢阿利托大法官和托马斯大法官为保护我们的国家所做的努力。今天对美国来说,是一个糟糕且危险的日子!
非法犯罪的外国人可以根据国内恐怖主义标准被定性,必须被驱逐出境。保护他们的最高法院法官可能会面临弹劾、丧失豁免权和承担责任的风险。
《北美保守评论》授权发布
来源:江原道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