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季,一些黑中介或不法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以“付费内推”或以先交“服务费”“体检费”“培训费”等名义,误导和欺骗求职者。今年年初,不少央企国企均发布声明“辟谣”,称有不法分子以企业招聘名义收取费用,提醒求职者从企业官方公开渠道投
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季,一些黑中介或不法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以“付费内推”或以先交“服务费”“体检费”“培训费”等名义,误导和欺骗求职者。今年年初,不少央企国企均发布声明“辟谣”,称有不法分子以企业招聘名义收取费用,提醒求职者从企业官方公开渠道投递简历。
小徐是一名职前教育从业者,其工作是为学生客户提供实习机会。2022年12月,小徐经他人介绍通过微信结识了赵某。赵某以“付费内推”的名义收取了小徐7.9万元。随后,小徐的一名学生客户与赵某约好前往K公司入职,起初赵某以公司放假为由延期办理,直到一个月后,该学生拿着赵某发来的录用通知书再次前往报到时,被K公司告知并无赵某这名员工,且录用通知书属伪造。经查,赵某伪造了虚假的K公司域名邮箱,并发送假实习录用通知邮件给被害人客户。最终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付费内推”涉嫌不正当竞争和欺诈,一些培训或中介机构打着高薪招聘、“内推”的幌子,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或实习机会的心理,诱导其支付服务费用。求职者本身可能也存在“花钱买职位”的主观过错,一旦发生纠纷,相关求职者难以主张自身权益,不仅入职大企业的心愿落空,付出的各种报名费、咨询费、资料费等也无法追回。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毕业生求职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获取招聘信息,核实招聘单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各种以招聘为名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收取押金、培训费或其他不合理费用,均违反法律规定。对于将先交费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实习等机会,都要多加小心。
供图:视觉中国
记者:袁京
来源:子清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