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团属青少年宫是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直接联系、服务和引领青少年的重要阵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贯通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指导推动团属青少年宫强化政治引领、提升组织功能、丰富实践载体
共青团中央少年部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2025年11月)
团属青少年宫是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直接联系、服务和引领青少年的重要阵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贯通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指导推动团属青少年宫强化政治引领、提升组织功能、丰富实践载体、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及《青少年宫管理工作条例》等团内规章,现就加强团属青少年宫(含少年宫、青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营地等)少先队工作发布指引如下。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按照隶属关系经所在地方团委、少工委批准,团属青少年宫应当成立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少工委主任原则上由团属青少年宫党组织书记或政治面貌为党员的团属青少年宫主任担任。团属青少年宫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少先队工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地方团委应当将团属青少年宫开展少先队工作情况纳入全团带队工作部署安排。
2.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团属青少年宫应当聚焦培育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根本任务,着眼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注重突出校外教育的思想内涵,立足本地红色资源,采取形式多样、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活动载体,用“童言童语”讲好习近平总书记的希望要求,生动有效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引导少年儿童传承红色基因、传承中华文脉、传承奋斗精神,争当爱党爱国、勤奋好学、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
3.夯实少先队组织和阵地基础。团属青少年宫应当根据少先队员人数,结合兴趣活动课程、社团活动等,灵活建立少先队大、中、小队。注重突出党、团、队组织元素,应当根据场地条件建立少先队队室或队角,规范悬挂党的领导人寄语,规范使用少先队标志,设置礼仪墙,设置红领巾图书角,配备《中国少年报》、《辅导员》杂志。鼓励具备条件的团属青少年宫建立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鼓号队,布置少年儿童运动史、少先队历史相关小微型展陈等。
4.加强少先队工作队伍建设。团属青少年宫应当明确牵头负责少先队工作的部门及人员。团属青少年宫应当设立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可以由团属青少年宫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属地少先队总辅导员或中小学校辅导员兼任,指导开展少先队活动。团属青少年宫辅导员应当为党员或团员。鼓励团属青少年宫积极聘请各条战线先进人物、优秀党团员、“五老”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热心社会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支持开展少先队工作。
5.深入开展少先队品牌活动。团属青少年宫应当发挥特色优势,创新开展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带头实施红领巾爱阅读、红领巾爱科学、红领巾爱国防、红领巾爱运动、红领巾爱艺术、红领巾爱劳动计划,开展“红领巾讲解员”等少先队品牌活动,促进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点以及“六一”、“十·一三”等少先队重大节庆日,应当规范开展升国旗、建队、队会等仪式和相关主题活动,有条件的团属青少年宫可以会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入队仪式。
6.加强共建共育和公益服务。团属青少年宫应当积极参与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与所在辖区中小学校、社区、“青年之家”等建立紧密联系,拓展实践育人场域,打造校外实践课程体系,助力开展学生课后服务、社区少先队等工作。积极依托“流动少年宫”、“家门口的青少年宫”等项目载体,加强对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送资源、送课程下基层。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团属青少年宫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7.加强活动安全管理。团属青少年宫组织开展涉及少先队工作和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定期对活动场地设施环境等进行检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保险保障、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
8.加强组织支持保障。地方团委落实主管责任,加强对团属青少年宫的领导管理,加大对团属青少年宫开展少先队工作和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支持其承接少年军校、夏冬令营、托管服务等示范性公益项目。地方少工委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团属青少年宫业务发展与少先队工作深度融合。团属青少年宫负责人和工作骨干纳入少先队教育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参加少先队评选表彰。支持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更好发挥作用,指导会员单位带头做好少先队工作,加强交流研讨和互学互鉴。
国少工委
来源:未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