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童心 情暖未来——通川区关工委法治教育进校园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5-19 16:06 1

摘要:当《中国娃》的童真手势舞在魏兴实验学校的会议室里跃动,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条文在达州市通川区关工委主任刘国唐的解读中变得生动可感,5月16日在魏兴实验学校举办的"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展现了通川区关工委在新时代背景下关爱下一代的深刻实践。它不仅

当《中国娃》的童真手势舞在魏兴实验学校的会议室里跃动,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条文在达州市通川区关工委主任刘国唐的解读中变得生动可感,5月16日在魏兴实验学校举办的"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展现了通川区关工委在新时代背景下关爱下一代的深刻实践。它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一场关于责任与担当、传统与创新、法律与温情的多维度对话,彰显了关工委组织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的独特价值。

通川区关工委选择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宣讲核心,蕴含着深刻的时代考量。这部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法律,首次以专门立法形式确立了家庭教育在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中的基础性地位。关工委准确把握了这一立法精神,认识到法律条文背后是对"家事即国事"的现代治理理念的确认。通过向家长赠书、解读法律,关工委实际上是在搭建一座桥梁——将国家意志转化为家庭实践,将法律文本转化为教育行动。这种"送法上门"的做法,体现了关工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少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展现了其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为。

在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担当上,通川区关工委展现了一种"全方位守护"的智慧。活动设计巧妙融合了法律解读与文艺表演,形成了"刚柔并济"的教育模式。刘国唐主任的宣讲,聚焦于法律赋予家长的职责与义务,这实际上是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层面的强化;而选择在一二年级家长中开展教育,则抓住了家庭教育的关键窗口期。更为可贵的是,关工委并未停留于单向的法律宣讲,而是通过学生的文艺表演,如手势舞《中国娃》等,展现了未成年人的精神风貌,无形中唤醒了家长的教育主体意识。这种"以文化人、以法育人"的双轨并行策略,体现了关工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系统思考——法律是底线,文化是滋养,两者缺一不可。

通川区关工委的工作方法呈现出鲜明的"协同育人"特色。活动中,学校领导致欢迎词、关工委赠书、家长接受教育、学生参与表演,构成了一个教育生态圈。这种设计绝非随意,而是基于对"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深刻理解。关工委在此扮演了"联结者"的角色,将各方力量凝聚成教育合力。此次文艺精心编排文艺节目——《吐鲁番的葡萄熟了》传递劳动教育价值,《草原英雄小姐妹》则弘扬集体主义精神,这些节目与法治教育看似无关,实则共同构成了价值教育的完整拼图。关工委通过这种方式告诉人们:未成年人保护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文化熏陶、价值引领的整体工程。

通川区关工委的工作实践,生动诠释了"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在法治教育中融入文艺表演,在条文解读中注入生活温情,体现了关工委老同志对教育规律的深刻把握。活动的每一个细节——从赠书仪式的庄重到学生表演的活泼,从法律解读的严肃到文艺节目的欢快——都经过精心设计,形成张弛有度的教育节奏。这种工作艺术,源于关工委老同志多年的经验积累,更源于他们对下一代成长的深切关怀。正如《春之梦》开场舞所象征的,关工委工作既是播种春天的希望工程,也是编织梦想的民心工程。

当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网络时代的家庭教育困境、多元价值冲击下的成长迷茫,都呼唤着像通川区关工委这样的组织发挥更大作用。此次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的意义,正在于它提供了一种可复制的模式——如何让法律走下神坛,走进家庭;如何让教育突破说教,触动心灵;如何让保护不只是禁止,更是引导。关工委的工作启示我们:未成年人保护需要法律之"刚"与文化之"柔"的有机统一,需要制度之"形"与精神之"神"的相得益彰。

通川区的实践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关工委工作的时代内涵:他们不仅是法律条文的解读者,更是法治精神的传播者;不仅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更是成长生态的营造者;不仅是儿童权益的守护者,更是民族未来的奠基者。愿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在关爱的雨露中,茁壮成长,绽放生命的光彩。这或许就是通川区关工委此次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最深刻的启示与最动人的承诺。(宋 娇)

来源:华企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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