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注意!“四议两公开”不是走过场,是护你干事的“防弹衣”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1-17 19:12 1

摘要:在村里当干部,每天都要面对各种“挠头事”——小到村民的低保评定、集体收益分红,大到集体土地流转、乡村振兴项目落地,每一件都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半点都马虎不得。不少村干部觉得“四议两公开”程序多、太繁琐,总想“走捷径”,却不知道这看似“麻烦”的制度,不是束缚手脚

在村里当干部,每天都要面对各种“挠头事”——小到村民的低保评定、集体收益分红,大到集体土地流转、乡村振兴项目落地,每一件都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半点都马虎不得。不少村干部觉得“四议两公开”程序多、太繁琐,总想“走捷径”,却不知道这看似“麻烦”的制度,不是束缚手脚的“紧箍咒”,而是帮你规避风险、安心干事的“防弹衣”。现实中,有人因省程序栽了大跟头,有人因守规矩顺风顺水,正反案例都在说明:把“四议两公开”落到实处,才能既干成事,又不犯事。

先把话说透,“四议两公开”到底是啥?其实一点不复杂,就是村里的大事必须走“六道硬流程”:“四议”是村党组织先提议、“两委”班子再商议、党员大会来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定决议;“两公开”就是决议内容要对外公开,实施结果也要晒出来,再加上全程监督的“一监督”,形成一个完整的民主决策闭环。可能有人会说“村里就这点人,事儿简单,没必要这么较真”,但看看那些被通报的案例,就知道问题全出在“嫌麻烦”上。

河南汝州市纪委曾通报过一起典型案例:大峪镇赵楼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红杰,没走“四议两公开”程序,就擅自把村集体土地和灾后建设工程承包给他人,还对村委委员挪用应急专项资金的行为审核不严,最后不仅被撤销党内职务,还得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亲手砸了自己的“饭碗”。无独有偶,民权县闫寨村的村干部们,没开村民代表大会、没做任何可行性论证,就盲目上马扶贫车间,结果车间建成后引发村民激烈纠纷,最后只能拆除,造成扶贫资金白白损失,相关责任人全被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还有梅州大埔某村支书,直接跳过程序挪用集体资金,不仅被严肃追责,还得全额追回资金,落得“吃力不讨好”的下场。

这些案例不是个例,背后藏着同一个道理:村级决策少了民主程序,不仅会伤了村民的心,还会让干部自己陷入“问责风险”。反观宁夏平罗县姚伏镇沙渠村,正是把“四议两公开”用活了,才走出了一条富民强村的路。推进肉牛养殖项目时,村党支部书记带着“两委”班子入户走访一个月,白天跟种植户算“投入产出账”,晚上在微信群征集外出务工村民意见,还特意邀请农业专家现场评估,这就是实打实的“党组织提议”;之后经“两委”班子反复商议、党员大会逐条审议,最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还特意请养殖大户、致富能手列席,把村民担心的“销路”“技术”等疑问逐一回应清楚。

项目定下来后,沙渠村把项目内容、资金来源、实施主体等信息,通过公示栏、微信群、村广播“三管齐下”公开,还让网格党员上门给老年人逐字解读;项目完工后,又把资金使用明细、每户村民的增收情况全部晒出来,真正做到了“两公开”。如今的沙渠村,肉牛养殖项目带动30多户村民增收,202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3万元,还评上了全区乡村治理示范村。同样是干项目,一个因程序缺失“栽了坑”,一个因程序规范“结了果”,这就是“四议两公开”的实际价值——不是形式,是干事的“定盘星”。

可能还有村干部疑惑:“到底哪些事必须走这个流程?”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的明确要求,只要涉及集体和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都得按规矩来。比如乡村振兴规划、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集体资产处置、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还有低保落实、救灾款物发放、宅基地申报等,都在“必走流程”清单里。这些事要么涉及“钱袋子”,要么涉及“宅基地”,要么关乎“民生保障”,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矛盾,走“四议两公开”不是耽误时间,而是帮着把“问题想在前、矛盾化在早”。

有人觉得“走流程太费劲儿”,但其实这套程序是帮干部“减负”的。村党组织提议时,要求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还得广泛听意见,能避免决策“拍脑袋”;“两委”商议时,大家一起论证方案,能补齐“考虑不周全”的短板;党员大会审议时,党员分片包户宣传解释,能提前给村民“打预防针”;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时,让大家把话说透、把票投明,能让决策更合民心。整个过程下来,决策不是村干部“一个人扛”,而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就算后续遇到问题,也有群众基础,不会让干部“孤军奋战”。

而“两公开”更是给干部“正名”的关键。决议公开能让村民知道“要干什么、为什么干”,避免因“不知情”引发猜忌;实施结果公开能让村民看到“干得怎么样、钱花在哪儿了”,主动接受监督。现在还有“监督一点通”这样的线上平台,公开渠道更多、更便捷,只要把该公开的都公开,村民心里亮堂了,干部身上的“闲话”自然就少了。就像沙渠村那样,全程公开透明,村民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不仅不反对项目,还主动帮忙协调土地、联系销路,干部干起活来也更有底气。

说到底,“四议两公开”的核心就是“按规矩办事”,而规矩恰恰是保护干部的最好屏障。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好这套机制,既是上级的规定,更是干部的“自我保护”。现实中,很多被追责的村干部,并不是故意犯错,而是觉得“自己是为村里好”就简化程序,结果“好心办了坏事”,既丢了职务,又伤了民心,得不偿失。

村干部是村里的“当家人”,既要敢担当、能干事,更要会保护自己。“四议两公开”看似多了几道程序,实则是给决策上了“保险”,给干部添了“护身符”。它不是形式主义,而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治理方法,既能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能让干部在履职路上不踩红线、不越底线。

现在乡村振兴深入推进,村里的项目越来越多、资金流动越来越大,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作为村干部,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事前守规,把“四议两公开”的每一步都走扎实、走到位。不用嫌麻烦,也不用怕费时间,当这套制度成为习惯,你会发现,村里的矛盾少了、村民的支持多了,干事创业的底气也更足了。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们村在落实“四议两公开”时,有哪些“接地气”的好做法?有没有遇到过因程序规范而化解矛盾的案例?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经验,咱们一起把村里的事办得更规范、更顺心!

来源: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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