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小学生服100粒药,遗书称英语难、“被嘲笑胖”,母亲告老师被法院驳回,律师:难以证明与老师有关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1-17 17:15 1

摘要:许诺,刚读六年级,在房间服下药物,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二岁的生命。事后,空药瓶和一封“遗书”在房间中被找到。那张纸上字迹稚嫩却沉重:“我好累,我不想醒过来了。我想死,妈妈对不起,日复一日的学习,好累好累,一直不会写的英语单词。”

许诺,刚读六年级,在房间服下药物,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二岁的生命。事后,空药瓶和一封“遗书”在房间中被找到。那张纸上字迹稚嫩却沉重:“我好累,我不想醒过来了。我想死,妈妈对不起,日复一日的学习,好累好累,一直不会写的英语单词。”

“一次作业不写就要去的办公室……我受不了,回来还要被你们嘲笑胖,我累了,别救我了。”英语老师赵言,再也无法坦然面对原来的学生,离开了供职的小学。她内心充满懊恼与委屈,不知如何才能自证清白。

事发一年后,母亲马繁星仍在四处奔走,想为女儿的死因寻求一个她所能接受的“说法”。日前,江苏当地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仅因任课十余天的老师要求其订正作业,将其喊到办公室沟通和辅导即导致自杀,其间的因果关系难以认定。在接受采访时,马繁星始终认为女儿生前活泼、开朗,出事前在家未曾袒露过明显的不开心。

二楼的房间,仍维持着原来的陈设。桌上摆着女孩的黑白照片,她咧嘴笑着,面前放着她爱喝的AD钙奶。就是在这个房间,她服下药物结束了生命。6天前,她刚过完农历十二岁的生日。如今马繁星很少上楼,她把女儿多数物品打包带走,搬进了城里的单身公寓。她怕触景生情,也怕引得父母再度伤心。

外婆是第一个发现孩子出事的人。她回忆,那天是周一,孩子因肠胃炎请假在家。当时马繁星在外地医院治疗阑尾炎。据她解释,周末女儿就有些感冒,又因吃了些生冷食物,引发肠胃炎,还吃了药、挂了水。晚饭时许诺肠胃似有好转,吃了一大碗饭,之后便趴在二楼房间的泡沫垫上写作业,纸张铺了一地。外婆关切地问:“你今天怎么写这么多?”她只轻声回了一句“有事”,便让外婆先下楼。

没过多久,楼上传来“咚咚”几声异响。正在院里劳作的外婆急忙上楼,推开门,看见孩子面朝下趴在地上。“怎么睡在这儿?”她一边念叨,一边伸手去扶孩子,却惊觉孩子面色青紫。外婆慌忙下楼求助。邻居帮忙联系了外公,又叫了救护车。

随后,马繁星的前夫、派出所民警、法医陆续赶到。那封作为“遗书”的纸条在房间里被发现,垃圾桶里还翻出一个空药瓶——孩子服下的是外婆治疗心脏病的药,那是一瓶刚开封、整整一百粒的药。马繁星只觉脑子嗡嗡直响,蹲下去抱住女儿,她哭不出声,眼泪却不受控制地奔涌而下。她明明记得,中午女儿还给她打过电话,叮嘱她注意身体,心态要好。她问女儿肠胃还难不难受,孩子乖巧地回答:“不难受了。”

马繁星始终想不明白,“女儿在去世前几天,还在安慰同学,说‘人生还很美好,说好要一起上初中’,那她自己为什么会想不开呢?”带着巨大的愧疚感,她开始查看女儿生前与同学的聊天记录,企图找到蛛丝马迹。她发现女儿曾提到“作业多”“要去办公室”“很烦”。这让她将女儿的死与学校、特别是英语老师联系起来。对于指控,赵言老师感到极其委屈。在接受采访时,她表示,从未单独叫许诺来办公室,每次都是叫好几个同学一起,“一共就叫她来过三四次”,主要是花几分钟辅导作业或询问原因。

马繁星耿耿于怀的是,小学从未进行过家访,也没有老师主动沟通孩子在校情况,这让她误以为一切安好。被质疑的罚抄、罚站,赵老师予以否认,称是让学生“选择”抄写以加深记忆,并坚决表示从未罚站过许诺。关于遗书中“回来还要被你们嘲笑胖”的“你们”指谁,双方各执一词。

马繁星认为指回到班级,校方则认为指回家。这成了罗生门,也揭示了沟通的隔阂。

去年11月,马繁星起诉了小学和赵言老师。她认为,女儿长期遭受侮辱和体罚,不堪重负而自杀,学校未尽到管理保护职责。除了要求赔偿,她还请求撤销此前与学校签订的一份《调解协议书》。协议中,学校基于“人道主义”给付2万元慰问金,家属同意不再追究。马繁星称,当时极度悲痛,丧失了判断能力,协议内容与事实(突发疾病身亡)不符。

校方则表示,协议是在公安和调解员见证下签署,出于人文关怀。2025年10月30日,当地县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马繁星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孩子自杀的“时间、空间均与学校、老师的教学管理行为之间无直接关联,学校对孩子在家服药自杀的行为和后果亦难以预见和防范”。法院指出,导致孩子自杀的因素是多元的,包括学业压力、被“嘲笑”的心理压力等。

“孩子自杀身亡是家长、学校、老师、同学等所有人均不愿发生的悲剧。但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法律的判决基于证据和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情感的伤痛却无法因此平息。这场悲剧没有简单的“罪人”,它更像是一张由多重压力、微妙关系和沟通失效交织成的网。对于马繁星女士而言,寻求“说法”是她作为母亲追索真相、对抗巨大虚无感的方式。

头条号作者 “梅姐说法“@梅姐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难以证明与老师有关

根据《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审理认为,英语老师任教十来天,让学生订正作业、单独辅导,这是正常教学职责范围内的事。她没有体罚、侮辱学生的行为,主观上也没有侵害学生权益的故意。

马女士说老师给孩子心理压迫,可她拿不出客观证据。这不能凭空而谈,得有证据才能赢,没有证据就很难让人信服。女孩轻生是学业、家庭等多重压力导致的,家庭嘲笑体重,还也有问题,这些都是因素。家庭中父母经常嘲笑孩子胖,这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让孩子产生自卑等负面情绪。

而学业上,记不住英语单词、作业没完成被叫办公室,这些压力叠加在一起,对于一个12岁的孩子来说,可能就超出了她的承受范围。如果老师在教学过程中,确实有轻微的批评,但没有体罚侮辱,算侵权吗?

根据民法典,侵权需要有过错和损害结果,并且过错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老师只是正常批评,没有超出合理范围,也没有造成学生实质性损害,那就不构成侵权。最终,法院认为老师短暂辅导和女孩的自 杀没有因果联系,驳回了马女士的诉求。

(零度时评综合九派新闻@梅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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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度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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