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汗臭味,机器润滑油的味道,还有旁边城中村水沟里翻涌上来的、说不清的腥气。
87年的深圳,夏天来得比内地早,也更蛮横。
空气里永远飘着一股混杂的味道。
汗臭味,机器润滑油的味道,还有旁边城中村水沟里翻涌上来的、说不清的腥气。
我就在这股味道里,日复一日地焊着电路板。
我叫陈强,十九岁,从湖南乡下来。来深圳,就一个目的,搞钱。
我们那个鸟不拉屎的山沟沟里,来过一个据说是从深圳回去的“老板”,穿着喇叭裤,戴着蛤蟆镜,手里拎着一个有四个喇叭的录音机。
那玩意儿一打开,邓丽君的歌声就像糖水一样流出来,把全村的姑娘小伙魂都勾走了。
他说,深圳遍地是黄金。
我信了。
我揣着我爹卖了两头猪换来的三百块钱,坐了三天两夜的绿皮火车,来到了这个据说遍地黄金的地方。
黄金没看见,先进了这家叫“华星”的电子厂。
流水线是个磨人的东西。
它像一条贪婪的蛇,一刻不停地往前蠕动,你手上慢一秒,它就堆到你面前,线长尖锐的吼声就跟着过来了。
“搞快点!手脚那么慢,想不想拿工资了!”
我低着头,手里的烙铁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机械地在一个个焊点上停留、融化、离开。
烟雾缭绕,呛得人眼睛疼。
我的对面,坐着一个女孩。
她叫林晓燕。
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一开始,我甚至没怎么注意她。流水线上的人,像是一颗颗没有面目的螺丝钉,今天在,明天可能就走了。
直到有一次,线长又在吼我。
“陈强!你那个焊点!跟狗啃的一样!返工!”
我憋着一肚子火,拿起吸锡器,准备把那个该死的焊点处理掉。
就在这时,对面递过来一小块湿海绵。
我愣了一下,抬头。
是她。
她的眼睛在缭绕的烟雾里,显得特别亮,像两颗星星。
“用这个擦一下烙铁头,会好一点。”她的声音很轻,差点被机器的噪音盖过去。
我木然地接过,说了声“谢谢”。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在食堂里主动找了个离她近的位置。
食堂的饭菜,永远是那几样。
水煮白菜,肥肉炼完油剩下的油渣炒辣椒,还有永远煮不烂的冬瓜。
唯一的优点是,管饱。
我狼吞虎咽地扒着饭,眼角余光偷偷打量她。
她吃得很慢,很秀气,不像我们这些干体力活的,恨不得把头埋进饭盆里。
她好像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对我笑了笑。
那个笑容,怎么说呢。
就像是阴雨天里,突然从云缝里漏出来的一缕阳光。
一下子就把我心里那点因为被线长骂而积攒的阴霾给照散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留意她。
她真的很不一样。
我们这些打工仔打工妹,下班后累得像条死狗,唯一的娱乐就是聚在宿舍里打牌,吹牛,或者去录像厅看一些乱七八糟的香港片。
她不。
她下班后总是抱着一本书,或者拿着一个破旧的随身听,塞着耳机,不知道在听什么。
有一次我经过宿舍楼的楼梯间,听见有歌声。
是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
唱得有点跑调,但很认真。
我探头一看,是林晓燕。
她背对着我,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手里拿着一把牙刷当话筒,唱得一脸陶醉。
我没出声,悄悄退了回去。
心里有点想笑,又有点说不出的感觉。
这地方,还有人唱歌?
在这里,我们谈论的永远是工资,加班费,哪个厂的伙食好一点,哪个老乡混出头了。
梦想?
梦想是个什么东西?能当饭吃吗?
我们的梦想,就是每个月能多寄点钱回家,让家里盖个新房,或者过年的时候能穿件新衣服。
林晓燕的梦想,好像不在这里。
有一天,流水线休息的十分钟里,她突然问我:“陈强,你喜欢听歌吗?”
我正抓紧时间打盹,被她一问,有点懵。
“还行吧。”我含糊地回答。
“我喜欢唱歌。”她说,眼睛里闪着光,“我想当歌星。”
我差点一口水喷出来。
歌星?
就凭你?
一个在流水线上焊电路板的厂妹?
我看着她,她一脸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
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我说:“挺好的。”
声音干巴巴的,我自己都觉得虚伪。
她好像没听出我的敷衍,自顾自地说:“就像邓丽君那样的,还有香港的梅艳芳,你知道吗?好威风的。”
我当然知道。
录像厅里,那些穿着闪亮衣服,在舞台上光芒万丈的明星,离我们太远了。
远得就像天上的月亮。
我们只能在泥地里,抬头看一看。
“那……那你加油。”我憋了半天,憋出这么一句。
她又笑了,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
“嗯!”
从那以后,她好像把我当成了可以倾诉的朋友。
她会跟我说,她偷偷攒钱,去市里买了最新的磁带。
她会跟我说,她对着歌词本,一个字一个字地学粤语歌。
她还会哼一两句新学的歌给我听,然后一脸期待地问我:“好听吗?”
我一个五音不全的人,能听出什么好坏。
但看着她那亮晶晶的眼睛,我总是点头。
“好听。”
“比上次好听。”
“越来越像了。”
我不知道我这些廉价的夸奖,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但每次看到她因为我一句话而亮起来的脸,我就觉得,撒这个谎,值了。
厂里的生活枯燥得像一杯白开水。
林晓燕的存在,就像是有人偷偷往这杯水里加了一小勺糖。
虽然还是很淡,但至少有了一丝甜味。
我开始期待上班。
因为上班就能看到她。
我开始期待下班。
因为下班后,我们有时会一起去厂门口的小摊上,奢侈地买一串烤串,或者一碗凉粉。
那是我一天中最放松的时刻。
我们会聊很多。
聊我的家乡,那里的山,那里的水。
聊她的家乡,她说她家在海边,推开窗就能闻到海风的味道。
她说她不想一辈子待在那个小渔村,她想去看看更大的世界。
“深圳还不够大吗?”我问。
“大,”她看着远处高楼上闪烁的霓虹灯,眼神迷离,“但这里不属于我。我只是一个过客。”
我沉默了。
我也是。
我们都是这里的过客。
像蒲公英的种子,风把我们吹到这里,不知道哪一天,又会被另一阵风吹走。
89年,厂里的效益越来越差。
开始频繁地停工,加班也少了。
这意味着,我们的工资也少了。
宿舍里的气氛变得很压抑。
有人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去别的厂看看。
也有人骂骂咧咧,说当初就不该来这个鬼地方。
我心里也慌。
我每个月要寄一百块钱回家,剩下的钱,交了住宿水电,也就勉强够吃饭。
现在工资一少,日子就过得紧巴巴的。
那天,我看到林晓燕在宿舍门口,跟一个男人说话。
那男人我认识,是隔壁“爱华电子厂”的一个组长,姓李,大家都叫他李哥。
听说他在厂里有点小权力,手底下管着几十号人。
李哥看林晓燕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
那种赤裸裸的、带着算计的眼神,我在很多男人看漂亮姑娘的时候都见过。
林晓燕显得有些局促。
我没多想,走过去。
“晓燕,线长叫我们过去开会。”我随便编了个理由。
李哥瞥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不爽。
“你是哪个?”
“我是她老乡。”我站到林晓燕前面一点,挡住他的视线。
林晓燕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李哥“呵”了一声,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
“他找你干嘛?”我问。
“他说……他们厂在招人,工资比我们这里高。”林晓燕低着头说。
“那你怎么想?”
“我不知道。”
我知道她在担心什么。
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子在外面,长得漂亮不是优势,反而是危险。
那个李哥,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别去了。”我说,“那种地方,不干净。”
“可是工资……”
“工资再高,也得有命花才行。”我话说得有点重。
她没再说话。
过了几天,发工资了。
我拿到手,一百八十块。
比上个月少了一半。
我捏着那几张薄薄的票子,心里一片冰凉。
这点钱,寄回家一百,我自己就剩下八十。
吃饭都成问题。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宿舍里,有人在小声地哭。
我知道,不止我一个人难。
第二天,我看到林晓燕的脸色也很差。
眼圈是黑的。
流水线上,她好几次差点出错。
我知道,她也在为钱发愁。
她比我更难。
她还要买磁带,还要攒钱去参加什么歌唱比赛。
那都是要花钱的。
晚上,我又看到那个李哥在宿舍楼下等她。
这一次,我没去打扰。
我躲在暗处,看着。
我看到李哥塞给她一个信封。
林晓燕推辞着,不要。
李哥把信封硬塞到她手里,说了几句什么,就走了。
林晓燕捏着那个信封,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
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难受得厉害。
第二天,林晓燕没有来上班。
她的位置空了。
线长骂了一句“妈的,又跑了一个”,就随便从别的线上调了个人过来。
那是个黑黑胖胖的女孩,手上动作很慢,一来就弄错了两个元件。
我一整天都心神不宁。
烙铁好几次烫到了手。
晚上,我去了她们宿舍。
她的床铺已经空了。
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枕头边上,放着一个小小的本子。
是她的歌词本。
我翻开。
里面密密麻麻地抄写着歌词,有邓丽君的,有梅艳芳的,还有很多我不认识的香港歌手。
很多字旁边,都用拼音标注着粤语发音。
本子的最后一页,夹着一个信封。
是我那天晚上看到李哥给她的那个。
信封没封口。
我鬼使神差地打开了。
里面是钱。
三百块。
在当时,那是一笔巨款。
信封里还有一张纸条。
“晓燕,我知道你困难。这钱你先拿着,不用急着还。来我这里吧,我保证,没人敢欺负你。”
落款是,李。
钱的下面,压着另一张纸条。
是林晓燕的字迹,很娟秀。
“陈强,我走了。谢谢你一直陪我。这个本子送给你,虽然你可能不喜欢。信封里的钱,你帮我还给那个人吧,我不想欠他的。保重。”
我捏着那三百块钱,手在抖。
我冲出宿舍,疯了一样地跑到爱华电子厂。
天已经黑了。
我不知道李哥的宿舍在哪里。
我只能在厂门口,像个傻子一样等着。
等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我看到李哥搂着一个妖里妖气的女人,从厂里出来。
我冲上去,把信封塞到他怀里。
“林晓燕的钱,还给你。”
李哥愣了一下,随即认出了我。
他看了看信封,又看了看我,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笑。
“哟,英雄救美啊?怎么,她跟了你了?”
“她没跟任何人!”我吼道。
“行了行了,”他把信封揣进兜里,不耐烦地挥挥手,“假清高。在这地方,装什么圣女。早晚有她后悔的时候。”
说完,搂着那个女人,扬长而去。
我站在原地,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空了。
夜风吹过,有点凉。
我不知道林晓燕去了哪里。
深圳这么大,找一个人,比大海捞针还难。
我回了宿舍,把她的歌词本,小心地放在我的枕头下面。
日子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不,比原来更糟。
没有了林晓燕,那条流水线,就像是一条通往地狱的传送带。
我每天麻木地干活,麻木地吃饭,麻木地睡觉。
我开始喝酒。
下班后,买一瓶最便宜的二锅头,坐在宿舍的楼顶,一个人喝。
喝醉了,就对着天空骂几句。
骂这个狗日的世道,骂这个不长眼的老天爷。
有时候,我也会拿出那个歌词本。
在昏暗的灯光下,看那些她抄写的歌词。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我看不懂那些粤语标注,但我仿佛能听到她在我耳边,用那有点跑调的声音,认真地唱着。
我把那个本子翻来覆去地看。
然后,我发现了一个秘密。
在很多歌词的旁边,她用很小的字,写了一些日期。
“89年3月5日,发工资了,192块。离买录音机的钱还差88块。”
“89年4月10日,下雨了,想家。”
“89年5月1日,陈强夸我唱得好听,开心。”
“89年6月18日,李哥又来找我,烦。”
“89年7月2日,陈强帮我解围了,他真是个好人。但他好像不相信我能当歌星。”
“89年7月20日,钱不够了,怎么办。我不想去求那个人。”
一行行,一字字,像针一样,扎在我心上。
原来,她把所有的心事,都藏在了这个小小的本子里。
原来,我那些随口说出的、廉价的夸奖,曾是她黑暗日子里的一点光。
原来,她知道我不相信她。
我抱着那个本子,一个大男人,哭得像个。
过了几个月,华星电子厂终于撑不住了。
倒闭了。
我们这些工人,一人拿了两个月的工资,遣散了。
我拿着那几百块钱,站在深圳街头,一片茫然。
回家吗?
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去?
我不甘心。
我在城中村租了一个最便宜的单间,一个月八十块。
然后开始找工作。
那段时间,我什么都干过。
在工地搬过砖,在餐厅洗过碗,在街头发过传单。
日子过得比在电子厂还苦。
但我没有再喝酒。
每次撑不下去的时候,我就会拿出那个歌词本。
看看她写的那些话。
“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她一个女孩子,都敢一个人出去闯。
我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怕的。
90年春天,我遇到了一个老乡。
他在华强北摆摊,修家电。
看我手脚还算麻利,又在电子厂干过,懂点电路,就问我愿不愿意跟他干。
我说,我愿意。
我开始跟着老乡学修东西。
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
华强北,在当时,就是个巨大的电子垃圾场。
无数从香港、国外淘汰下来的洋垃圾,运到这里,拆解,拼装,然后当成新东西卖出去。
我的工作,就是把那些坏掉的零件,修好,或者替换掉。
这活比在流水线上有意思。
虽然也很累,但每天都能接触到新东西。
我的技术越来越好。
从一开始只能换个电容、电阻,到后来能独立修好一台彩电的主板。
老乡很看重我,把很多技术活都交给我。
我的收入也渐渐稳定下来。
有时候一个月能挣到七八百,比在电子厂当牛做马强多了。
我有了点积蓄。
我没有寄回家。
我把钱存起来,我想,也许有一天,林晓燕会回来找我。
如果她过得不好,我可以帮她。
我甚至幻想过,用这笔钱,在华强北也租个小柜台,自己当老板。
然后,等她回来,我就能理直气壮地对她说:“跟我过吧,我养你。”
我知道这很可笑。
但人总得有点念想,日子才能过下去。
我一直没有林晓燕的消息。
她就像一颗投入大海的石子,没有留下任何回音。
我偶尔会去她以前住过的那个片区转转。
那里已经变了样。
矮旧的厂房被推倒了,盖起了更高的大楼。
唯一不变的,是空气里那股熟悉的、混杂的味道。
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走着。
92年,小平南巡。
整个深圳,像一锅烧开了的水,彻底沸腾了。
华强北的生意,好到爆炸。
无数人带着钱,涌到这里,想抓住这个时代的风口。
我和老乡的摊位,也从一个,变成了三个。
我不再是那个只能修东西的学徒了。
我开始负责进货,跑一些关系。
我学会了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
学会了看人脸色,学会了喝酒,学会了说场面话。
我变得越来越不像原来的我。
但每次夜深人静,我回到那个小小的出租屋,拿出那个已经泛黄的歌词本,我才感觉,我还是那个从湖南山沟里出来的陈强。
94年。
我已经不在华强北摆摊了。
我和老乡,还有另外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
做电子元器件的贸易。
说白了,就是倒买倒卖。
从香港、台湾进货,再卖给内地那些大大小小的电子厂。
那是个野蛮生长的年代。
只要你胆子大,有路子,就能赚到钱。
我们赚到了钱。
我在深圳买了房,虽然不大,但在当时,也算是有了自己的窝。
我也买了车,一辆二手的本田。
我成了别人口中的“陈总”。
我以为,我会慢慢忘了林晓燕。
或者说,把她当成一段青春的回忆,藏在心底。
直到那天。
那天我跟一个客户吃饭。
在一家很高级的酒店。
酒过三巡,客户提议去唱卡拉OK。
包厢里,灯光昏暗,音乐震耳欲聋。
一个穿着暴露的女孩,拿着话筒,嗲声嗲气地唱着一首我没听过的粤语歌。
我没什么兴趣,靠在沙发上抽烟。
屏幕上,MV在播放着。
突然,我的视线被画面里的一个人吸引住了。
那是一个女歌手。
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站在舞台中央,聚光灯打在她身上,美得像个仙女。
她的脸,有点熟悉。
我眯起眼睛,仔细看。
屏幕下方,打出一行字。
“歌曲:《风中的承诺》 演唱:林雅”
林雅?
不,不对。
是她!
是林晓燕!
虽然她化了妆,发型也变了,但那双眼睛,那两颗小小的虎牙,我不会认错!
她真的当了歌星!
我的心,在那一瞬间,像是被重锤狠狠地砸了一下。
说不出的滋味。
震惊,狂喜,还有一丝……失落。
客户见我盯着屏幕发呆,凑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陈总,喜欢这个啊?林雅,香港过来的,最近很红啊!听说以前也是在广东这边混的,后来被一个大老板看上,捧起来的。”
大老板……
我脑子里,瞬间闪过李哥那张令人作呕的脸。
不会是他吧?
我的心,又沉了下去。
“陈总?陈总?”
“哦,没事。”我回过神来,挤出一个笑容,“这歌,挺好听的。”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把那盘叫《风中的承诺》的磁带,翻来覆去地听。
她的声音,不再是当年在楼梯间里那样青涩跑调。
变得圆润,饱满,充满了故事感。
“风中的承诺,虽然痛苦,却让我的心感到满足……”
她唱的,是她自己的故事吗?
我开始疯狂地收集关于她的一切。
报纸,杂志,只要有她的新闻,我都会买下来。
我知道了她改名叫林雅。
我知道了她签了香港一家很有名的唱片公司。
我知道了她的第一张专辑,就拿了好几个新人奖。
我知道了,媒体都在说,她是继杨钰莹之后,又一个“甜歌玉女”。
报道里,把她的经历说得很传奇。
说她出身贫寒,但热爱音乐,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天赋,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对那段在电子厂打工的经历,只字不提。
也是。
谁会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那段不堪的过去呢?
我把那些报纸杂志,都小心地收起来。
跟那个歌词本,放在一起。
我没有想过去找她。
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她是大明星,光芒万丈。
我只是一个淹没在人海里的小老板。
我去见她,说什么呢?
说,嗨,还记得我吗?我是陈强,当年在你对面焊电路板的。
还是说,当年你借我的钱,我还没还呢?
太可笑了。
我只能在远处,默默地看着她。
看她在电视上笑,看她在舞台上唱歌。
感觉就像,我当年种下的一颗种子,在我不知道的地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我为她高兴。
真的。
97年,香港回归。
深圳和香港的联系,更紧密了。
林雅来深圳开歌友会。
消息铺天盖地。
我的公司里,几个年轻的女孩,叽叽喳喳地讨论着,要去买票。
“陈总,你去不去?林雅啊!我女神!”一个叫小丽的文员问我。
我摇了摇头。
“没兴趣。”
小丽一脸“你真老土”的表情。
我嘴上说没兴趣,心里却像长了草一样。
歌友会那天,我还是去了。
我没有买票。
我开着车,停在体育馆外面,很远的地方。
我能听到里面传来的巨大的欢呼声和音乐声。
我摇下车窗,点了一根烟。
烟雾里,我仿佛看到了87年的那个夏天。
那个在流水线上,对着我微笑的女孩。
那个在楼梯间,拿着牙刷当话筒唱歌的女孩。
那个眼神清澈,对我说“我想当歌星”的女孩。
一晃,十年了。
歌友会结束了。
歌迷们潮水般地涌出来,脸上都带着兴奋和满足。
我看到一辆黑色的保姆车,在很多保安的护卫下,缓缓地从出口驶出。
我知道,她就在那辆车里。
车窗贴着很深的膜,我什么也看不见。
车子从我的车旁经过。
我下意识地,按了一下喇叭。
一声很轻的“嘀”。
保姆车没有任何停留,加速,汇入了车流,消失在夜色中。
我笑了。
笑自己像个傻子。
你按喇叭干什么呢?
你以为她能听见吗?
就算听见了,她知道是你吗?
回家吧,陈强。
梦该醒了。
从那以后,我真的把这件事放下了。
我开始像一个正常的三十岁男人一样生活。
我通过相亲,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婆,阿芳。
她是个会计,人很实在,长得不漂亮,但看着让人舒服。
我们结婚,生子。
我的公司也越做越大。
从单纯的贸易,开始涉足实业。
我开了自己的工厂,生产VCD机。
那几年,VCD火得一塌糊涂。
我的身家,也跟着水涨船高。
我成了别人口中真正的“陈总”。
忙碌的生活,让我很少有时间去想过去的事。
林雅的消息,我还是会偶尔在报纸上看到。
她越来越红。
出了好几张白金销量的专辑。
还开始拍电影。
跟她传绯闻的,都是香港那些鼎鼎大名的富豪和男明星。
她离我的世界,越来越远。
那个歌词本,和那些报纸,被我锁在书房的抽屉最深处。
我以为,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交集了。
直到2003年。
那一年,非典爆发。
整个社会都笼罩在一片恐慌之中。
我的工厂也停工了。
每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
有一天,老婆在收拾书房,把那个锁着的抽屉打开了。
“老公,这是什么?”
她拿着那个泛黄的本子,和一沓旧报纸,问我。
我心里咯噔一下。
“没什么,以前的一些旧东西。”
我伸手想拿过来。
她却好奇地翻开了。
“林雅?你以前还追星啊?”她看到那些报纸,笑了。
然后,她又翻开了那个歌词本。
看到了里面夹着的那张纸条。
“陈强,我走了……”
她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尴尬。
“她是谁?”阿芳的声音很平静,但平静得让我害怕。
我沉默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说她是我以前的工友?
说我们之间其实什么都没有?
我自己都觉得苍白无力。
“一个……老朋友。”我最后说。
阿芳看了我很久。
然后,她把东西放回桌上,什么也没说,转身出去了。
那天晚上,我们分房睡了。
这是我们结婚以来,第一次。
我躺在客房的床上,心里乱成一团。
我没想到,一件尘封了十几年的往事,会以这样的方式,掀起波澜。
第二天,阿芳像没事人一样,照常做饭,看电视。
但我们之间,好像隔了一层看不见的膜。
我知道,我必须要做点什么。
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去找林晓燕。
不是为了别的。
我只是想给我的过去,画上一个句号。
也给我老婆一个交代。
我动用了我所有的人脉关系。
打听林雅的经纪公司,打听她的联系方式。
这比我想象的要难。
她那种级别的大明星,隐私被保护得很好。
最后,我通过一个在香港做娱乐媒体的朋友,辗转拿到了她经纪人的电话。
我打电话过去。
我说,我叫陈强,是林雅的老朋友,想跟她见一面。
经纪人很警惕。
问我是谁,有什么事。
我说,你只要告诉她,我是88年在深圳华星电子厂,坐她对面的那个陈强,她就知道了。
经纪人说,会帮我转告,但见不见,要看林雅自己的意思。
我等了三天。
没有回音。
我心里有点自嘲。
也许,她早就忘了。
或者,她根本就不想再见到任何跟她过去有关的人。
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香港号码。
“喂,是陈强吗?”
电话那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有点沙哑,但很熟悉。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是我。”
“我是林晓燕。”
那一刻,我感觉时间好像倒流了。
我们约在一家酒店的咖啡厅见面。
她戴着大大的墨镜和帽子,把自己包裹得很严实。
她比电视上看起来更瘦。
我们相对而坐,一时无言。
还是她先开了口。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我说。
“你……过得好吗?”她问。
“挺好的。你呢?”
“也挺好。”
对话干巴巴的,充满了疏离感。
“谢谢你。”她突然说。
“谢我什么?”
“谢谢你当年,没有去李哥那里。”
我愣住了。
“你怎么知道?”
“我后来回去找过你,想把钱还给你。但厂已经倒了,你也不在了。”她说,“我去了爱华电子厂,找到了李哥。他告诉我的。”
“他说,有个傻小子,把钱摔在他脸上,让他别再来烦我。”
她的眼圈有点红。
“我一直在找你,但一直找不到。深圳变化太大了。”
我的喉咙有点发干。
“你……后来去了哪里?”
“我去了广州。”她说,“在一个歌舞厅唱歌。很苦,被人欺负,被人看不起。但总算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
“后来,遇到了我的经纪人,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公。他觉得我有点天赋,就带我去了香港。”
她的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但我知道,这几句轻描淡写的话背后,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辛酸和挣扎。
“那个本子,你还留着?”她看着我,问。
我点了点头。
“对不起。”我说,“我老婆看到了,她……误会了。”
她沉默了一下,然后摘下了墨镜。
她的眼睛,不再像当年那样清澈明亮。
里面充满了疲惫和沧桑。
“是我该说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她从包里拿出一张支票,推到我面前。
“这是什么?”
“当年的三百块钱,还有这些年的利息。密码是六个八。”她说,“我知道你现在不缺钱,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我不想欠你。”
我看着那张支票。
上面的数字,对我来说,已经不算什么。
但对我来说,它很重。
重得像我们逝去的整个青春。
我把支票推了回去。
“不用了。”我说,“那三百块钱,不是我给你的。是你自己挣的。”
“当年,我拿着那三百块钱,在华强北开始了我的小生意。可以说,没有那三百块钱,就没有今天的我。”
“所以,该说谢谢的人,是我。”
我站起来。
“我该走了。我老婆还在家等我。”
“陈强。”她叫住我。
我回头。
她看着我,眼神很复杂。
“谢谢你。”她说,“真的。”
我笑了笑,转身,大步走出了咖啡厅。
外面的阳光很好。
我开着车,行驶在深圳宽阔的马路上。
两边是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
这个城市,已经完全不是我刚来时的样子了。
我也不是当年的我了。
回到家。
阿芳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上,正在播一个娱乐新闻。
“据本台记者报道,著名影星林雅今日秘密现身深圳,疑似为新电影取景……”
我走到她身边,坐下。
从口袋里,掏出那个泛黄的歌-词本。
放在她面前。
“老婆,对不起。”
“这个本子,是它的主人,留在我这里的一段青春。”
“现在,这段青春,结束了。”
我拿起打火机。
阿芳按住了我的手。
“别。”她说,“收起来吧。谁还没点过去呢。”
她看着我,眼睛里,没有了昨天的隔阂。
“以后,别再骗我了。”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抱住了她。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刻意去关注林雅的新闻。
偶尔在电视上看到她,我也会很平静地换台。
她就像一个遥远的、熟悉的陌生人。
我知道她还在那里,还在发光发热,这就够了。
2015年,我的公司上市了。
敲钟那天,我站在交易所里,看着屏幕上不断跳动的红色数字,心里却异常平静。
晚上,公司举办了盛大的庆功宴。
我喝了很多酒。
半醉半醒间,我好像又回到了87年的那个夏天。
华星电子厂,闷热的车间,刺鼻的焊锡味。
流水线缓缓地移动着。
我对面的女孩,抬起头,对我露出了一个干净的笑容,还有两颗小小的虎牙。
“陈强,我跟你说,我想当歌星。”
我笑了。
这一次,我没有敷衍。
我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
“我知道。”
“你一定可以的。”
来源:小蔚观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