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年,我在深圳的电子厂打工,流水线对面的女孩后来成了大明星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11-15 11:35 1

摘要:汗臭味,机器润滑油的味道,还有旁边城中村水沟里翻涌上来的、说不清的腥气。

87年的深圳,夏天来得比内地早,也更蛮横。

空气里永远飘着一股混杂的味道。

汗臭味,机器润滑油的味道,还有旁边城中村水沟里翻涌上来的、说不清的腥气。

我就在这股味道里,日复一日地焊着电路板。

我叫陈强,十九岁,从湖南乡下来。来深圳,就一个目的,搞钱。

我们那个鸟不拉屎的山沟沟里,来过一个据说是从深圳回去的“老板”,穿着喇叭裤,戴着蛤蟆镜,手里拎着一个有四个喇叭的录音机。

那玩意儿一打开,邓丽君的歌声就像糖水一样流出来,把全村的姑娘小伙魂都勾走了。

他说,深圳遍地是黄金。

我信了。

我揣着我爹卖了两头猪换来的三百块钱,坐了三天两夜的绿皮火车,来到了这个据说遍地黄金的地方。

黄金没看见,先进了这家叫“华星”的电子厂。

流水线是个磨人的东西。

它像一条贪婪的蛇,一刻不停地往前蠕动,你手上慢一秒,它就堆到你面前,线长尖锐的吼声就跟着过来了。

“搞快点!手脚那么慢,想不想拿工资了!”

我低着头,手里的烙铁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机械地在一个个焊点上停留、融化、离开。

烟雾缭绕,呛得人眼睛疼。

我的对面,坐着一个女孩。

她叫林晓燕。

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一开始,我甚至没怎么注意她。流水线上的人,像是一颗颗没有面目的螺丝钉,今天在,明天可能就走了。

直到有一次,线长又在吼我。

“陈强!你那个焊点!跟狗啃的一样!返工!”

我憋着一肚子火,拿起吸锡器,准备把那个该死的焊点处理掉。

就在这时,对面递过来一小块湿海绵。

我愣了一下,抬头。

是她。

她的眼睛在缭绕的烟雾里,显得特别亮,像两颗星星。

“用这个擦一下烙铁头,会好一点。”她的声音很轻,差点被机器的噪音盖过去。

我木然地接过,说了声“谢谢”。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在食堂里主动找了个离她近的位置。

食堂的饭菜,永远是那几样。

水煮白菜,肥肉炼完油剩下的油渣炒辣椒,还有永远煮不烂的冬瓜。

唯一的优点是,管饱。

我狼吞虎咽地扒着饭,眼角余光偷偷打量她。

她吃得很慢,很秀气,不像我们这些干体力活的,恨不得把头埋进饭盆里。

她好像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对我笑了笑。

那个笑容,怎么说呢。

就像是阴雨天里,突然从云缝里漏出来的一缕阳光。

一下子就把我心里那点因为被线长骂而积攒的阴霾给照散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留意她。

她真的很不一样。

我们这些打工仔打工妹,下班后累得像条死狗,唯一的娱乐就是聚在宿舍里打牌,吹牛,或者去录像厅看一些乱七八糟的香港片。

她不。

她下班后总是抱着一本书,或者拿着一个破旧的随身听,塞着耳机,不知道在听什么。

有一次我经过宿舍楼的楼梯间,听见有歌声。

是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

唱得有点跑调,但很认真。

我探头一看,是林晓燕。

她背对着我,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手里拿着一把牙刷当话筒,唱得一脸陶醉。

我没出声,悄悄退了回去。

心里有点想笑,又有点说不出的感觉。

这地方,还有人唱歌?

在这里,我们谈论的永远是工资,加班费,哪个厂的伙食好一点,哪个老乡混出头了。

梦想?

梦想是个什么东西?能当饭吃吗?

我们的梦想,就是每个月能多寄点钱回家,让家里盖个新房,或者过年的时候能穿件新衣服。

林晓燕的梦想,好像不在这里。

有一天,流水线休息的十分钟里,她突然问我:“陈强,你喜欢听歌吗?”

我正抓紧时间打盹,被她一问,有点懵。

“还行吧。”我含糊地回答。

“我喜欢唱歌。”她说,眼睛里闪着光,“我想当歌星。”

我差点一口水喷出来。

歌星?

就凭你?

一个在流水线上焊电路板的厂妹?

我看着她,她一脸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

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我说:“挺好的。”

声音干巴巴的,我自己都觉得虚伪。

她好像没听出我的敷衍,自顾自地说:“就像邓丽君那样的,还有香港的梅艳芳,你知道吗?好威风的。”

我当然知道。

录像厅里,那些穿着闪亮衣服,在舞台上光芒万丈的明星,离我们太远了。

远得就像天上的月亮。

我们只能在泥地里,抬头看一看。

“那……那你加油。”我憋了半天,憋出这么一句。

她又笑了,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

“嗯!”

从那以后,她好像把我当成了可以倾诉的朋友。

她会跟我说,她偷偷攒钱,去市里买了最新的磁带。

她会跟我说,她对着歌词本,一个字一个字地学粤语歌。

她还会哼一两句新学的歌给我听,然后一脸期待地问我:“好听吗?”

我一个五音不全的人,能听出什么好坏。

但看着她那亮晶晶的眼睛,我总是点头。

“好听。”

“比上次好听。”

“越来越像了。”

我不知道我这些廉价的夸奖,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但每次看到她因为我一句话而亮起来的脸,我就觉得,撒这个谎,值了。

厂里的生活枯燥得像一杯白开水。

林晓燕的存在,就像是有人偷偷往这杯水里加了一小勺糖。

虽然还是很淡,但至少有了一丝甜味。

我开始期待上班。

因为上班就能看到她。

我开始期待下班。

因为下班后,我们有时会一起去厂门口的小摊上,奢侈地买一串烤串,或者一碗凉粉。

那是我一天中最放松的时刻。

我们会聊很多。

聊我的家乡,那里的山,那里的水。

聊她的家乡,她说她家在海边,推开窗就能闻到海风的味道。

她说她不想一辈子待在那个小渔村,她想去看看更大的世界。

“深圳还不够大吗?”我问。

“大,”她看着远处高楼上闪烁的霓虹灯,眼神迷离,“但这里不属于我。我只是一个过客。”

我沉默了。

我也是。

我们都是这里的过客。

像蒲公英的种子,风把我们吹到这里,不知道哪一天,又会被另一阵风吹走。

89年,厂里的效益越来越差。

开始频繁地停工,加班也少了。

这意味着,我们的工资也少了。

宿舍里的气氛变得很压抑。

有人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去别的厂看看。

也有人骂骂咧咧,说当初就不该来这个鬼地方。

我心里也慌。

我每个月要寄一百块钱回家,剩下的钱,交了住宿水电,也就勉强够吃饭。

现在工资一少,日子就过得紧巴巴的。

那天,我看到林晓燕在宿舍门口,跟一个男人说话。

那男人我认识,是隔壁“爱华电子厂”的一个组长,姓李,大家都叫他李哥。

听说他在厂里有点小权力,手底下管着几十号人。

李哥看林晓燕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

那种赤裸裸的、带着算计的眼神,我在很多男人看漂亮姑娘的时候都见过。

林晓燕显得有些局促。

我没多想,走过去。

“晓燕,线长叫我们过去开会。”我随便编了个理由。

李哥瞥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不爽。

“你是哪个?”

“我是她老乡。”我站到林晓燕前面一点,挡住他的视线。

林晓燕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李哥“呵”了一声,没再说什么,转身走了。

“他找你干嘛?”我问。

“他说……他们厂在招人,工资比我们这里高。”林晓燕低着头说。

“那你怎么想?”

“我不知道。”

我知道她在担心什么。

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子在外面,长得漂亮不是优势,反而是危险。

那个李哥,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别去了。”我说,“那种地方,不干净。”

“可是工资……”

“工资再高,也得有命花才行。”我话说得有点重。

她没再说话。

过了几天,发工资了。

我拿到手,一百八十块。

比上个月少了一半。

我捏着那几张薄薄的票子,心里一片冰凉。

这点钱,寄回家一百,我自己就剩下八十。

吃饭都成问题。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宿舍里,有人在小声地哭。

我知道,不止我一个人难。

第二天,我看到林晓燕的脸色也很差。

眼圈是黑的。

流水线上,她好几次差点出错。

我知道,她也在为钱发愁。

她比我更难。

她还要买磁带,还要攒钱去参加什么歌唱比赛。

那都是要花钱的。

晚上,我又看到那个李哥在宿舍楼下等她。

这一次,我没去打扰。

我躲在暗处,看着。

我看到李哥塞给她一个信封。

林晓燕推辞着,不要。

李哥把信封硬塞到她手里,说了几句什么,就走了。

林晓燕捏着那个信封,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

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难受得厉害。

第二天,林晓燕没有来上班。

她的位置空了。

线长骂了一句“妈的,又跑了一个”,就随便从别的线上调了个人过来。

那是个黑黑胖胖的女孩,手上动作很慢,一来就弄错了两个元件。

我一整天都心神不宁。

烙铁好几次烫到了手。

晚上,我去了她们宿舍。

她的床铺已经空了。

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枕头边上,放着一个小小的本子。

是她的歌词本。

我翻开。

里面密密麻麻地抄写着歌词,有邓丽君的,有梅艳芳的,还有很多我不认识的香港歌手。

很多字旁边,都用拼音标注着粤语发音。

本子的最后一页,夹着一个信封。

是我那天晚上看到李哥给她的那个。

信封没封口。

我鬼使神差地打开了。

里面是钱。

三百块。

在当时,那是一笔巨款。

信封里还有一张纸条。

“晓燕,我知道你困难。这钱你先拿着,不用急着还。来我这里吧,我保证,没人敢欺负你。”

落款是,李。

钱的下面,压着另一张纸条。

是林晓燕的字迹,很娟秀。

“陈强,我走了。谢谢你一直陪我。这个本子送给你,虽然你可能不喜欢。信封里的钱,你帮我还给那个人吧,我不想欠他的。保重。”

我捏着那三百块钱,手在抖。

我冲出宿舍,疯了一样地跑到爱华电子厂。

天已经黑了。

我不知道李哥的宿舍在哪里。

我只能在厂门口,像个傻子一样等着。

等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我看到李哥搂着一个妖里妖气的女人,从厂里出来。

我冲上去,把信封塞到他怀里。

“林晓燕的钱,还给你。”

李哥愣了一下,随即认出了我。

他看了看信封,又看了看我,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笑。

“哟,英雄救美啊?怎么,她跟了你了?”

“她没跟任何人!”我吼道。

“行了行了,”他把信封揣进兜里,不耐烦地挥挥手,“假清高。在这地方,装什么圣女。早晚有她后悔的时候。”

说完,搂着那个女人,扬长而去。

我站在原地,浑身的力气像是被抽空了。

夜风吹过,有点凉。

我不知道林晓燕去了哪里。

深圳这么大,找一个人,比大海捞针还难。

我回了宿舍,把她的歌词本,小心地放在我的枕头下面。

日子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不,比原来更糟。

没有了林晓燕,那条流水线,就像是一条通往地狱的传送带。

我每天麻木地干活,麻木地吃饭,麻木地睡觉。

我开始喝酒。

下班后,买一瓶最便宜的二锅头,坐在宿舍的楼顶,一个人喝。

喝醉了,就对着天空骂几句。

骂这个狗日的世道,骂这个不长眼的老天爷。

有时候,我也会拿出那个歌词本。

在昏暗的灯光下,看那些她抄写的歌词。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我看不懂那些粤语标注,但我仿佛能听到她在我耳边,用那有点跑调的声音,认真地唱着。

我把那个本子翻来覆去地看。

然后,我发现了一个秘密。

在很多歌词的旁边,她用很小的字,写了一些日期。

“89年3月5日,发工资了,192块。离买录音机的钱还差88块。”

“89年4月10日,下雨了,想家。”

“89年5月1日,陈强夸我唱得好听,开心。”

“89年6月18日,李哥又来找我,烦。”

“89年7月2日,陈强帮我解围了,他真是个好人。但他好像不相信我能当歌星。”

“89年7月20日,钱不够了,怎么办。我不想去求那个人。”

一行行,一字字,像针一样,扎在我心上。

原来,她把所有的心事,都藏在了这个小小的本子里。

原来,我那些随口说出的、廉价的夸奖,曾是她黑暗日子里的一点光。

原来,她知道我不相信她。

我抱着那个本子,一个大男人,哭得像个。

过了几个月,华星电子厂终于撑不住了。

倒闭了。

我们这些工人,一人拿了两个月的工资,遣散了。

我拿着那几百块钱,站在深圳街头,一片茫然。

回家吗?

就这么灰溜溜地回去?

我不甘心。

我在城中村租了一个最便宜的单间,一个月八十块。

然后开始找工作。

那段时间,我什么都干过。

在工地搬过砖,在餐厅洗过碗,在街头发过传单。

日子过得比在电子厂还苦。

但我没有再喝酒。

每次撑不下去的时候,我就会拿出那个歌词本。

看看她写的那些话。

“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她一个女孩子,都敢一个人出去闯。

我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怕的。

90年春天,我遇到了一个老乡。

他在华强北摆摊,修家电。

看我手脚还算麻利,又在电子厂干过,懂点电路,就问我愿不愿意跟他干。

我说,我愿意。

我开始跟着老乡学修东西。

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

华强北,在当时,就是个巨大的电子垃圾场。

无数从香港、国外淘汰下来的洋垃圾,运到这里,拆解,拼装,然后当成新东西卖出去。

我的工作,就是把那些坏掉的零件,修好,或者替换掉。

这活比在流水线上有意思。

虽然也很累,但每天都能接触到新东西。

我的技术越来越好。

从一开始只能换个电容、电阻,到后来能独立修好一台彩电的主板。

老乡很看重我,把很多技术活都交给我。

我的收入也渐渐稳定下来。

有时候一个月能挣到七八百,比在电子厂当牛做马强多了。

我有了点积蓄。

我没有寄回家。

我把钱存起来,我想,也许有一天,林晓燕会回来找我。

如果她过得不好,我可以帮她。

我甚至幻想过,用这笔钱,在华强北也租个小柜台,自己当老板。

然后,等她回来,我就能理直气壮地对她说:“跟我过吧,我养你。”

我知道这很可笑。

但人总得有点念想,日子才能过下去。

我一直没有林晓燕的消息。

她就像一颗投入大海的石子,没有留下任何回音。

我偶尔会去她以前住过的那个片区转转。

那里已经变了样。

矮旧的厂房被推倒了,盖起了更高的大楼。

唯一不变的,是空气里那股熟悉的、混杂的味道。

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走着。

92年,小平南巡。

整个深圳,像一锅烧开了的水,彻底沸腾了。

华强北的生意,好到爆炸。

无数人带着钱,涌到这里,想抓住这个时代的风口。

我和老乡的摊位,也从一个,变成了三个。

我不再是那个只能修东西的学徒了。

我开始负责进货,跑一些关系。

我学会了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

学会了看人脸色,学会了喝酒,学会了说场面话。

我变得越来越不像原来的我。

但每次夜深人静,我回到那个小小的出租屋,拿出那个已经泛黄的歌词本,我才感觉,我还是那个从湖南山沟里出来的陈强。

94年。

我已经不在华强北摆摊了。

我和老乡,还有另外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

做电子元器件的贸易。

说白了,就是倒买倒卖。

从香港、台湾进货,再卖给内地那些大大小小的电子厂。

那是个野蛮生长的年代。

只要你胆子大,有路子,就能赚到钱。

我们赚到了钱。

我在深圳买了房,虽然不大,但在当时,也算是有了自己的窝。

我也买了车,一辆二手的本田。

我成了别人口中的“陈总”。

我以为,我会慢慢忘了林晓燕。

或者说,把她当成一段青春的回忆,藏在心底。

直到那天。

那天我跟一个客户吃饭。

在一家很高级的酒店。

酒过三巡,客户提议去唱卡拉OK。

包厢里,灯光昏暗,音乐震耳欲聋。

一个穿着暴露的女孩,拿着话筒,嗲声嗲气地唱着一首我没听过的粤语歌。

我没什么兴趣,靠在沙发上抽烟。

屏幕上,MV在播放着。

突然,我的视线被画面里的一个人吸引住了。

那是一个女歌手。

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站在舞台中央,聚光灯打在她身上,美得像个仙女。

她的脸,有点熟悉。

我眯起眼睛,仔细看。

屏幕下方,打出一行字。

“歌曲:《风中的承诺》 演唱:林雅”

林雅?

不,不对。

是她!

是林晓燕!

虽然她化了妆,发型也变了,但那双眼睛,那两颗小小的虎牙,我不会认错!

她真的当了歌星!

我的心,在那一瞬间,像是被重锤狠狠地砸了一下。

说不出的滋味。

震惊,狂喜,还有一丝……失落。

客户见我盯着屏幕发呆,凑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陈总,喜欢这个啊?林雅,香港过来的,最近很红啊!听说以前也是在广东这边混的,后来被一个大老板看上,捧起来的。”

大老板……

我脑子里,瞬间闪过李哥那张令人作呕的脸。

不会是他吧?

我的心,又沉了下去。

“陈总?陈总?”

“哦,没事。”我回过神来,挤出一个笑容,“这歌,挺好听的。”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把那盘叫《风中的承诺》的磁带,翻来覆去地听。

她的声音,不再是当年在楼梯间里那样青涩跑调。

变得圆润,饱满,充满了故事感。

“风中的承诺,虽然痛苦,却让我的心感到满足……”

她唱的,是她自己的故事吗?

我开始疯狂地收集关于她的一切。

报纸,杂志,只要有她的新闻,我都会买下来。

我知道了她改名叫林雅。

我知道了她签了香港一家很有名的唱片公司。

我知道了她的第一张专辑,就拿了好几个新人奖。

我知道了,媒体都在说,她是继杨钰莹之后,又一个“甜歌玉女”。

报道里,把她的经历说得很传奇。

说她出身贫寒,但热爱音乐,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天赋,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对那段在电子厂打工的经历,只字不提。

也是。

谁会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那段不堪的过去呢?

我把那些报纸杂志,都小心地收起来。

跟那个歌词本,放在一起。

我没有想过去找她。

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她是大明星,光芒万丈。

我只是一个淹没在人海里的小老板。

我去见她,说什么呢?

说,嗨,还记得我吗?我是陈强,当年在你对面焊电路板的。

还是说,当年你借我的钱,我还没还呢?

太可笑了。

我只能在远处,默默地看着她。

看她在电视上笑,看她在舞台上唱歌。

感觉就像,我当年种下的一颗种子,在我不知道的地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我为她高兴。

真的。

97年,香港回归。

深圳和香港的联系,更紧密了。

林雅来深圳开歌友会。

消息铺天盖地。

我的公司里,几个年轻的女孩,叽叽喳喳地讨论着,要去买票。

“陈总,你去不去?林雅啊!我女神!”一个叫小丽的文员问我。

我摇了摇头。

“没兴趣。”

小丽一脸“你真老土”的表情。

我嘴上说没兴趣,心里却像长了草一样。

歌友会那天,我还是去了。

我没有买票。

我开着车,停在体育馆外面,很远的地方。

我能听到里面传来的巨大的欢呼声和音乐声。

我摇下车窗,点了一根烟。

烟雾里,我仿佛看到了87年的那个夏天。

那个在流水线上,对着我微笑的女孩。

那个在楼梯间,拿着牙刷当话筒唱歌的女孩。

那个眼神清澈,对我说“我想当歌星”的女孩。

一晃,十年了。

歌友会结束了。

歌迷们潮水般地涌出来,脸上都带着兴奋和满足。

我看到一辆黑色的保姆车,在很多保安的护卫下,缓缓地从出口驶出。

我知道,她就在那辆车里。

车窗贴着很深的膜,我什么也看不见。

车子从我的车旁经过。

我下意识地,按了一下喇叭。

一声很轻的“嘀”。

保姆车没有任何停留,加速,汇入了车流,消失在夜色中。

我笑了。

笑自己像个傻子。

你按喇叭干什么呢?

你以为她能听见吗?

就算听见了,她知道是你吗?

回家吧,陈强。

梦该醒了。

从那以后,我真的把这件事放下了。

我开始像一个正常的三十岁男人一样生活。

我通过相亲,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婆,阿芳。

她是个会计,人很实在,长得不漂亮,但看着让人舒服。

我们结婚,生子。

我的公司也越做越大。

从单纯的贸易,开始涉足实业。

我开了自己的工厂,生产VCD机。

那几年,VCD火得一塌糊涂。

我的身家,也跟着水涨船高。

我成了别人口中真正的“陈总”。

忙碌的生活,让我很少有时间去想过去的事。

林雅的消息,我还是会偶尔在报纸上看到。

她越来越红。

出了好几张白金销量的专辑。

还开始拍电影。

跟她传绯闻的,都是香港那些鼎鼎大名的富豪和男明星。

她离我的世界,越来越远。

那个歌词本,和那些报纸,被我锁在书房的抽屉最深处。

我以为,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交集了。

直到2003年。

那一年,非典爆发。

整个社会都笼罩在一片恐慌之中。

我的工厂也停工了。

每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

有一天,老婆在收拾书房,把那个锁着的抽屉打开了。

“老公,这是什么?”

她拿着那个泛黄的本子,和一沓旧报纸,问我。

我心里咯噔一下。

“没什么,以前的一些旧东西。”

我伸手想拿过来。

她却好奇地翻开了。

“林雅?你以前还追星啊?”她看到那些报纸,笑了。

然后,她又翻开了那个歌词本。

看到了里面夹着的那张纸条。

“陈强,我走了……”

她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尴尬。

“她是谁?”阿芳的声音很平静,但平静得让我害怕。

我沉默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说她是我以前的工友?

说我们之间其实什么都没有?

我自己都觉得苍白无力。

“一个……老朋友。”我最后说。

阿芳看了我很久。

然后,她把东西放回桌上,什么也没说,转身出去了。

那天晚上,我们分房睡了。

这是我们结婚以来,第一次。

我躺在客房的床上,心里乱成一团。

我没想到,一件尘封了十几年的往事,会以这样的方式,掀起波澜。

第二天,阿芳像没事人一样,照常做饭,看电视。

但我们之间,好像隔了一层看不见的膜。

我知道,我必须要做点什么。

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去找林晓燕。

不是为了别的。

我只是想给我的过去,画上一个句号。

也给我老婆一个交代。

我动用了我所有的人脉关系。

打听林雅的经纪公司,打听她的联系方式。

这比我想象的要难。

她那种级别的大明星,隐私被保护得很好。

最后,我通过一个在香港做娱乐媒体的朋友,辗转拿到了她经纪人的电话。

我打电话过去。

我说,我叫陈强,是林雅的老朋友,想跟她见一面。

经纪人很警惕。

问我是谁,有什么事。

我说,你只要告诉她,我是88年在深圳华星电子厂,坐她对面的那个陈强,她就知道了。

经纪人说,会帮我转告,但见不见,要看林雅自己的意思。

我等了三天。

没有回音。

我心里有点自嘲。

也许,她早就忘了。

或者,她根本就不想再见到任何跟她过去有关的人。

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香港号码。

“喂,是陈强吗?”

电话那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有点沙哑,但很熟悉。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是我。”

“我是林晓燕。”

那一刻,我感觉时间好像倒流了。

我们约在一家酒店的咖啡厅见面。

她戴着大大的墨镜和帽子,把自己包裹得很严实。

她比电视上看起来更瘦。

我们相对而坐,一时无言。

还是她先开了口。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我说。

“你……过得好吗?”她问。

“挺好的。你呢?”

“也挺好。”

对话干巴巴的,充满了疏离感。

“谢谢你。”她突然说。

“谢我什么?”

“谢谢你当年,没有去李哥那里。”

我愣住了。

“你怎么知道?”

“我后来回去找过你,想把钱还给你。但厂已经倒了,你也不在了。”她说,“我去了爱华电子厂,找到了李哥。他告诉我的。”

“他说,有个傻小子,把钱摔在他脸上,让他别再来烦我。”

她的眼圈有点红。

“我一直在找你,但一直找不到。深圳变化太大了。”

我的喉咙有点发干。

“你……后来去了哪里?”

“我去了广州。”她说,“在一个歌舞厅唱歌。很苦,被人欺负,被人看不起。但总算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

“后来,遇到了我的经纪人,也就是我现在的老公。他觉得我有点天赋,就带我去了香港。”

她的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但我知道,这几句轻描淡写的话背后,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辛酸和挣扎。

“那个本子,你还留着?”她看着我,问。

我点了点头。

“对不起。”我说,“我老婆看到了,她……误会了。”

她沉默了一下,然后摘下了墨镜。

她的眼睛,不再像当年那样清澈明亮。

里面充满了疲惫和沧桑。

“是我该说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她从包里拿出一张支票,推到我面前。

“这是什么?”

“当年的三百块钱,还有这些年的利息。密码是六个八。”她说,“我知道你现在不缺钱,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我不想欠你。”

我看着那张支票。

上面的数字,对我来说,已经不算什么。

但对我来说,它很重。

重得像我们逝去的整个青春。

我把支票推了回去。

“不用了。”我说,“那三百块钱,不是我给你的。是你自己挣的。”

“当年,我拿着那三百块钱,在华强北开始了我的小生意。可以说,没有那三百块钱,就没有今天的我。”

“所以,该说谢谢的人,是我。”

我站起来。

“我该走了。我老婆还在家等我。”

“陈强。”她叫住我。

我回头。

她看着我,眼神很复杂。

“谢谢你。”她说,“真的。”

我笑了笑,转身,大步走出了咖啡厅。

外面的阳光很好。

我开着车,行驶在深圳宽阔的马路上。

两边是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

这个城市,已经完全不是我刚来时的样子了。

我也不是当年的我了。

回到家。

阿芳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电视上,正在播一个娱乐新闻。

“据本台记者报道,著名影星林雅今日秘密现身深圳,疑似为新电影取景……”

我走到她身边,坐下。

从口袋里,掏出那个泛黄的歌-词本。

放在她面前。

“老婆,对不起。”

“这个本子,是它的主人,留在我这里的一段青春。”

“现在,这段青春,结束了。”

我拿起打火机。

阿芳按住了我的手。

“别。”她说,“收起来吧。谁还没点过去呢。”

她看着我,眼睛里,没有了昨天的隔阂。

“以后,别再骗我了。”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抱住了她。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刻意去关注林雅的新闻。

偶尔在电视上看到她,我也会很平静地换台。

她就像一个遥远的、熟悉的陌生人。

我知道她还在那里,还在发光发热,这就够了。

2015年,我的公司上市了。

敲钟那天,我站在交易所里,看着屏幕上不断跳动的红色数字,心里却异常平静。

晚上,公司举办了盛大的庆功宴。

我喝了很多酒。

半醉半醒间,我好像又回到了87年的那个夏天。

华星电子厂,闷热的车间,刺鼻的焊锡味。

流水线缓缓地移动着。

我对面的女孩,抬起头,对我露出了一个干净的笑容,还有两颗小小的虎牙。

“陈强,我跟你说,我想当歌星。”

我笑了。

这一次,我没有敷衍。

我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

“我知道。”

“你一定可以的。”

来源:小蔚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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