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先秦时期,中国东南沿海的“百越先民”(以江浙、闽粤沿海部落为主)擅长航海,因打鱼、躲避战乱或探索生存空间,驾着简易木船穿梭于东海海域,已能抵达琉球诸岛。从考古发现来看,琉球早期“绳纹时代”“弥生时代”遗址中出土的磨制石器、粗陶器皿,其器型、制作工艺与中国东南沿
一、早期民间往来与文化萌芽(先秦—南北朝,约公元前3世纪—公元6世纪)
琉球(今日本冲绳县及周边岛屿)与中国的联系,最早并非始于官方出使,而是源于沿海先民自发的海上活动,充满“烟火气”的民间往来早于隋朝官方记录数百年。
先秦时期,中国东南沿海的“百越先民”(以江浙、闽粤沿海部落为主)擅长航海,因打鱼、躲避战乱或探索生存空间,驾着简易木船穿梭于东海海域,已能抵达琉球诸岛。从考古发现来看,琉球早期“绳纹时代”“弥生时代”遗址中出土的磨制石器、粗陶器皿,其器型、制作工艺与中国东南沿海(浙江河姆渡、福建昙石山等文化遗址)同时期器物高度相似——并非偶然巧合,而是百越先民将生产技术、器物制作工艺带入琉球的直接证据,成为双方最早的文化纽带。
秦汉至南北朝时期,民间往来从“零星探索”逐渐转向“常态化接触”。秦汉统一后,沿海航海技术进一步发展(如橹、舵的发明),福建、广东沿海渔民、商人的船只常因航行需要,在琉球诸岛停靠补给淡水、修缮船只。此时的交换多为“以物易物”:中国先民带来铁器(镰刀、锄头)、粗布、陶器等生产生活物资,换取琉球土著的海产品(鱼干、贝类)、木材、兽皮等特产。这一时期虽无文字记载,但琉球遗址中出土的秦汉时期青铜剑、五铢钱残片,南北朝时期的青瓷碎片,均印证了民间贸易的持续存在——这些器物并非官方赏赐,而是商人、渔民携带的交易品或生活用品,成为双方经济联系的早期见证。
民间往来不仅带来物资交换,更推动了琉球社会的文明进步。中国先民将“刀耕火种”的农耕技术、简易的纺织技术传授给琉球土著,使其从单纯的渔猎采集,逐渐转向农耕与渔猎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原的生活习俗(如熟食、衣物缝制)也随之传入,让琉球土著的生活方式更趋文明。此时日本尚未介入,琉球与中国的民间联系是双方关系的唯一主线,为后世官方交往奠定了深厚的民间基础。
二、官方交往确立与民间贸易鼎盛(隋朝—明朝初年,6世纪末—1372年)
(一)隋朝官方探查:开启正式联系
公元607年(隋大业三年),隋炀帝听闻东海有“流求国”,派遣羽骑尉朱宽率人出使探查,因语言不通仅带回一名土著;608年,朱宽再次出使,试图招抚未果;610年,隋炀帝派武贲郎将陈棱、朝请大夫张镇周率领万余人船队,从义安(今广东潮州)出发,横渡东海抵达流求。陈棱船队登岛后,与当地部落首领欢斯渴剌兜率领的土著发生冲突,最终击败土著,俘获数千人及物资返回中原。此次行动虽带有军事探查性质,但标志着中国与琉球的官方联系正式开启,中原王朝首次将琉球纳入认知版图。
(二)唐至宋元:民间贸易常态化与文化渗透
- 唐朝:海上贸易繁荣,明州(今浙江宁波)、泉州成为大港,商船常走“中国沿海—琉球—日本/朝鲜”航线,琉球成为重要的中途补给站。民间贸易以“互补性”为核心:中国商人带来丝绸、瓷器(越窑青瓷、邢窑白瓷)、铁器、盐、粮食,换取琉球的硫磺(火山多、质量优)、海象牙、椰子、粗布;琉球土著通过贸易,逐渐掌握了中原的制陶、纺织改良技术,生活物资极大丰富。
- 宋朝:民间贸易进入鼎盛期,福建商人成为往来主力。商人不仅带来商品,更主动传授实用技术——如教琉球土著“晒盐法”(此前土著靠海水煮盐,费柴火效率低,晒盐法推广后,盐成为琉球重要贸易品)、水稻种植技术(让琉球从“刀耕火种”转向精耕细作)。此时中原铜钱(如元丰通宝、崇宁通宝)成为琉球贸易的“硬通货”,遗址中大量宋朝铜钱出土,印证了贸易的频繁程度;儒家文化开始间接渗透,部分商人将《论语》《千字文》等典籍带入琉球,被土著贵族收藏学习。
- 元朝:官方联系恢复,元世祖忽必烈多次派人招抚琉球(1291年杨祥出使、1292年张浩出使),虽未建立藩属关系,但官方沟通的恢复为民间贸易提供了更稳定的环境。琉球硫磺成为元朝军工重要原料(用于制造火药),官方通过民间商人收购硫磺,形成“官督民贸”的特殊形式,进一步推动了双方贸易的规模化。
这一时期,日本或处于分裂状态(南北朝、战国时代),或忙于内部统一,无力介入琉球事务,琉球与中国的官方、民间联系均未受干扰,形成了“和平交往、互利共赢”的良性关系。
三、藩属关系确立与日本早期渗透(明朝初年—1609年,1372年—1609年)
(一)明朝与琉球藩属关系正式确立及“闽人三十六姓”的影响
1372年(明洪武五年),明太祖朱元璋派遣行人杨载出使琉球,招抚当地部落。当时琉球分裂为中山、山南、山北三国,中山国王察度率先响应,遣使随杨载回访明朝,称臣纳贡,成为明朝藩属;随后山南王承察度、山北王帕尼芝也先后入贡,琉球三国均纳入明朝藩属体系。
明朝实行“册封制度”:琉球国王即位必须经明朝册封才合法,1372年—1644年,明朝派册封使20余次,册封国王18位;同时开放“朝贡贸易”,琉球贡品(硫磺、苏木、海产品)可获远超价值的回赐,朝贡成为琉球重要经济来源。明朝还允许琉球派遣“官生”到国子监学习,这些留学生学成归国后传播儒家文化、中原制度,推动琉球社会全面“汉化”——首里城仿故宫形制建造,官方文书用汉字,节日(春节、中秋)、礼仪与明朝一致,琉球成为“小中华”式的藩属国。
1392年,明太祖应琉球中山王察度请求,从福建泉州、福州甄选“闽人三十六姓”(实际为多家族统称,涵盖造船、航海、外交、礼制、农耕等领域人才)赴琉定居。他们聚居在首里城西北的“久米村”,形成中华文化“海外飞地”——日常讲闽南语、书写汉字、恪守闽地习俗,修建孔庙、设立明伦堂传授儒家经典,还积极与琉球人通婚联姻,血脉与文化深度交融。在外交上,“闽人三十六姓”后裔长期主导琉球对明朝的朝贡事务,历任朝贡使多出自其家族,如三司官郑迥始终坚守对明忠诚,拒绝彻底臣服日本,最终殉国,被誉为“琉球文天祥”;经济上,他们帮助琉球建造“福船”、开辟“中国—琉球—东南亚”三角贸易航线,让琉球从偏远岛国成为“万国津梁”(东北亚与东南亚贸易中转站);技术上,推广福建先进的农耕、制瓷、制糖技艺,为琉球经济腾飞奠定基础,其后代始终以中华文化传承者自居,成为中琉友好的“活纽带”。
民间贸易与官方朝贡并行,中国商人往来琉球更频繁,福建、浙江商人在琉球形成聚居区,带来绸缎、茶叶、瓷器等商品,同时将琉球蔗糖、海产品运回中国,形成“琉球—中国”双向贸易网络,双方经济联系空前紧密。
(二)琉球“万国津梁”的贸易辉煌
明清时期,琉球凭借中琉藩属关系和“闽人三十六姓”带来的航海、贸易技术,进入“万国津梁”的贸易黄金时代。其核心贸易格局为“中转枢纽模式”:从中国进口丝绸、瓷器、茶叶、铁器等商品,从东南亚采购胡椒、苏木、香料,从日本换取漆器、刀具、木材,再根据各国需求互相转售,赚取巨额差价,一度成为朝贡体系中最富有的国家之一。
琉球“官生”在国子监学习期间,除文化知识外,还会主动搜集中原市场信息带回琉球,为贸易决策提供依据;久米村商人主导船队运营,熟悉多国贸易规则与风土人情,成为贸易核心力量;蔗糖是琉球的“王牌出口品”——依托福建传入的制糖技术实现规模化生产,大量销往中国东南沿海及日本,成为琉球经济的支柱产业,这也是后来萨摩藩侵占琉球后重点掠夺的战略资源。
(三)日本萨摩藩首次入侵与渗透
日本对琉球的觊觎由来已久,14世纪萨摩藩曾试图入侵,因明朝国力强盛未敢行动。1609年(明万历三十七年),萨摩藩藩主岛津家久在德川幕府默许之下,以琉球“不向日本朝贡”“援助明朝抗倭”为由,派大将桦山久高率3000士兵、100余艘战船突袭琉球。日军攻占首里城,俘虏中山王尚宁及大臣百余人,烧毁宫殿、掠夺财物,将尚宁押往日本大阪。1611年,尚宁被迫签订《掟十五条》,规定琉球向萨摩藩称臣纳贡,割让奄美诸岛,对外贸易受萨摩藩监督——琉球从此陷入“双重藩属”境地:表面仍向明朝称臣,实际被萨摩藩控制,但萨摩藩为利用琉球与中国的朝贡贸易牟利,允许其保留中原文化和对明关系,隐瞒被控制真相,明朝未察觉异常。
四、双重藩属与日本逐步吞并(清朝—1879年,1644年—1879年)
(一)清朝与琉球藩属关系延续
1646年(清顺治三年),琉球中山王尚贤遣使入贡清朝,请求册封;1654年,清朝派册封使册封尚质为中山王,正式确立藩属关系。清朝延续明朝册封、朝贡制度,1644年—1879年册封国王10位,琉球朝贡使团几乎每年赴京,民间贸易持续繁荣——琉球“通宝”仿清朝铜钱铸造,成为双方贸易通用货币;中国商人将制糖、造船技术进一步传入琉球,琉球蔗糖大量出口中国,成为支柱产业。
(二)日本明治维新后加速吞并
1868年日本明治维新后,走上对外扩张道路,将琉球列为首要目标:
1. 1871年,琉球宫古岛渔民漂流至台湾被土著杀害(牡丹社事件),日本借机发难,声称琉球是日本属国,清朝总理衙门随口回复被日本曲解为“承认琉球属日”;
2. 1872年,日本单方面宣布废除琉球王国,改为“琉球藩”,任命尚泰为藩王;
3. 1874年,日本以牡丹社事件为由入侵台湾,清朝被迫签订《北京专条》,赔偿50万两白银,默认日本对琉球的控制;
4. 1875年,日本下令禁止琉球向清朝朝贡,废除册封制度,要求改用日本年号、法律、语言;
5. 琉球国王尚泰秘密派使者林世功等人赴京哭诉,请求清朝援助,林世功以死殉国,但清朝国力衰弱,仅能外交调停,无力出兵;
6. 1879年3月,日本派内务大臣松田道之率军赴琉球,宣布废除琉球藩,改为“冲绳县”,尚泰被押往东京软禁,琉球王国正式灭亡——日本完成对琉球的吞并,非法且无效,但当时清朝无力阻止。
五、与日本相关的战争及琉球的命运(1879年至今)
(一)涉及琉球的中日间接/直接战争
1. 甲午中日战争(1894年—1895年):日本战胜清朝,签订《马关条约》,清朝国力进一步衰落,彻底失去收回琉球的可能,日本在琉球(冲绳)的殖民统治得到巩固。
2. 二战中的冲绳战役(1945年4月—6月):美军进攻冲绳,日本守军强迫冲绳民众“玉碎”(自杀),造成约20万平民死亡(占当时冲绳人口1/3),冲绳沦为战场,遭受毁灭性打击。二战结束后,日本战败,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应放弃侵略所得领土,琉球主权归属待定,由美国实行军事占领。
(二)战后琉球(冲绳)的命运、现状及独立运动
1. 1972年,美国未经琉球人民同意,将冲绳“行政权”移交日本(未涉及主权),日本重新对冲绳实行殖民统治,推行“皇民化运动”,强迫使用日语、放弃本土文化与习俗,压制琉球语及传统信仰。
2. 琉球独立运动从未停止:近年来,琉球独立党于2025年更新纲领,新增“文化遗产保护”条款,明确提出废除美日军事支配、建立永久中立国、追索战争赔偿等诉求;当地民众频繁举行示威游行,抗议日本对冲绳的资源掠夺(冲绳承担日本70%的美军基地,基地周边环境污染、安全事故频发)和文化压迫,争取民族自决权的呼声日益高涨。
3. 中国立场升级: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已在国际场合明确界定冲绳民众为“原住民”,直指日本殖民统治的不合理性,强调琉球主权归属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应尊重琉球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历史事实,这是对历史真相的坚守,也是对琉球人民合法权利的呼应。
总结
琉球与中国的联系,从先秦民间自发的物资交换、技术传播开始,历经官方探查、藩属关系确立,再到“闽人三十六姓”带来的血脉与文化深度融合,形成了政治互信、经济互利、文化同源的深厚羁绊,持续近2000年;而日本对琉球的关系,从1609年萨摩藩的武力渗透、经济掠夺,到1879年的非法吞并,再到二战后的殖民统治延续,始终以侵略、压迫和资源掠夺为核心。这段历史中,民间贸易的“烟火气”奠定了中琉友好的根基,“闽人三十六姓”的文化传承构筑了双方精神纽带,“万国津梁”的辉煌见证了互利交往的价值,而日本的侵略则成为琉球历史的悲剧转折点——这些细节共同勾勒出琉球与中、日关系的完整脉络,也印证了历史正义与民族自主权利的不可剥夺。
来源:国学文华爱好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