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发布悬赏通告后,岛内网友热议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1-15 19:10 1

摘要:泉州警方在11月13日把事情摆出来:把两位台面的网红真名、照片和身份证号都登记在案,公开征集对他们的违法线索,奖金是5万到25万元,理由是两人涉嫌触犯刑法第103条——煽动分裂国家罪。通告里还有一句话很明确:谁要是包庇在逃、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一经查实,会依法

福建泉州公安发布悬赏通告,公开登记两名

泉州警方在11月13日把事情摆出来:把两位台面的网红真名、照片和身份证号都登记在案,公开征集对他们的违法线索,奖金是5万到25万元,理由是两人涉嫌触犯刑法第103条——煽动分裂国家罪。通告里还有一句话很明确:谁要是包庇在逃、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一经查实,会依法追究责任或从严处理。

把时间往前推一点看,这不是突然冒出来的事。早在今年3月26日,国台办就把“八炯”(真名温子渝)和“闽南狼”(真名陈柏源)点名,认定他们是支持“台独”的帮手。警方的调查材料把两人在网络上的一堆发言、视频都整理成案,归纳的重点是:鼓吹“抗中保台”、寄望外力来实现独立、攻击并抹黑大陆针对台湾的优惠政策,还有对在台大陆配偶的言语羞辱。调查还说,他们在网络上成了某些政治力量的配合者,甚至被指和一些西方反华势力有互动,产生了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告本身写得挺直接:两人的台湾身份证号和照片都放在公告里,配了案情摘要。对线索的奖励也分档,用语是“根据情节和贡献程度”来定,最高可以拿到25万元。对举报人承诺会保护身份,并强调一旦发现有人帮忙隐匿嫌疑人或打击报复举报者,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整个文风没有煽情,就是把证据、条款和后果摆明白,像个办案进展的通报。

再看看更广的背景。类似动作并非只有泉州一家,重庆也对另一名被指“台独”的人物沈伯洋启动了立案侦查。这些分散的信息被很多人拿来串联,觉得是同一条线在推进。官媒和社交平台上,相关话题很快被放大,讨论声音分成两拨:一边是支持和庆祝,另一边则提出警惕,担心此类做法会让双方对立更激化。

网络上的反应,情绪比较直白。有的网友直接乐开了花:“一大早就见到喜事,开心!”也有人开玩笑地说“把更多名人请进来吧”,还有一些弹幕式的评论写着“当初多嚣张,日后就多落魄”。当然,也有声音提醒不要借侦办之名滥用权力,担心会伤及无辜。这几种态度并存,形成了现在的舆论场景:热闹而不平静。

说回证据层面,警方列出的材料主要就是这些人在社交媒体、视频平台上公开发布的言论和内容。调查人员把一些具有煽动性的话、发表时间、传播范围、引发的反应都做了记录,也搜集了被攻击对象的陈述和相关影响的线索。公安机关表明,这些线索已构成初步事实基础,因此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希望通过群众力量补足证据链。说白了,就是把案件从“私底下收集”变成“公开发动群众一起找线索”。

通告里还把对举报人的保护写得比较具体,承诺会保护身份并依法给予奖励,这点在文本中反复出现。警方给出的奖励说明并不复杂:谁能提供确凿线索、促成抓捕或者协助落案,依据贡献和情节来定奖金额。换句话说,想参与的人得拿得出确切且有用的证据,空口无凭是拿不到钱的。

对当事两人的具体行为,调查把重点放在他们怎样通过言语和信息影响公众情绪上。举例来说,喜欢用比较强烈的措辞去批评大陆的相关政策,对在台的大陆配偶采取排斥性的言论,这些都被记录下来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煽动的依据。警方的表述是,这些言论在网络上产生了传播效应,造成了一定范围内的对立和排斥,属于调查范围内的重要线索。

从程序角度看,发布悬赏通告是侦查过程中的一个步骤。法律程序还得走,证据链需要更完整的证明和法定程序的核查。公安机关公开征集线索一方面是为了补强证据,另一方面也具有震慑作用:让那些可能提供帮助的人知道后果,让社会更多人参与监督。需要注意的是,公开征集并不等于定罪,后续还要看法律程序如何展开、证据是否经得起审查。

对外的影响和连锁反应也值得观察。类似事件一旦公开,媒体报道、社交讨论和执法动作会互相放大。有人会因此被推到聚光灯下,压力倍增;有关方面会据此继续搜集材料或展开调查;被指控一方的追随者也可能更激烈地表达观点。总之,事情从私人言论走到司法程序,会牵动更多人的注意力和情绪。

说句自己的感受,这类公告一出,事情就不再是两个人的网络言论了,变成了公共议题。媒体会继续跟进,网友会继续讨论,相关部门也会按程序推进。接下来的几步会比较关键:举报线索的质量、证据的核实、以及法律程序的推进,这些决定了案件如何发展,什么时候会有新的实质性进展。

来源:勇往直前的清泉ECZMu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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