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4日讯曲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11月14日发布公告,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曲阜市公安局决定启用14处(含更新设备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4日讯 曲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11月14日发布公告,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曲阜市公安局决定启用14处(含更新设备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
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驾驶人未系安全带、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具体位置
尼山中学南路段东120米卡口
夫子洞大桥至东官村丁字路口北50米卡口
X079圣源大道路口
X079张土路口
圣源大道周庄路口
曲尼路与滨河大道鲁源路口
孔子大道与仁信路交叉口
曲尼路与海吉路口(城东医院东侧路口)
崇德大道与兴苑路交叉口
崇德大道与小厂路口
崇德大道与金兰路交叉口
崇德大道与官宣路交叉口
崇德大道与刘村大雪路口
G104东宏路与崇德大道路口
公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启用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将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上传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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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党媒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