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处罚信息,该院违规行为持续时间长达三年半,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方式,违法违规收取医疗费用16.13万元,其中涉及违规医保基金7.36万元。
海报新闻记者 刘敬怡 报道
近日,浙江省诸暨市医疗保障局披露一起行政处罚,诸暨市妇幼保健院因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诸暨市医疗保障局处以7.36万元的罚款。
根据处罚信息,该院违规行为持续时间长达三年半,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方式,违法违规收取医疗费用16.13万元,其中涉及违规医保基金7.36万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对当事人2022年1月1日到2025年6月30日违法支出的医保基金总额73643.67元处1倍的罚款。
2025年1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强化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构建权责明晰、严密有力、安全规范、法治高效的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体系。
该通知要求健全常态化监管责任落实体系,包括落实医保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医保经办机构日常核查责任、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职能部门主管责任以及各级政府属地责任。
浙江省政府在通知中强调,要“坚持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查改并重、依法治理”,实现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化、制度化、数字化、专业化,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诸暨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是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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