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老王前两天在小区遛弯,听见几个大爷闲聊:“你说现在啥都有人吃,怎么从没见馆子卖猫肉的?”这话倒让我想起件趣事——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专门记过一嘴:“猫肉酸柴,不堪食。”连尝遍百草的药圣都直皱眉,可见古人早就替我们试过毒了。
文/悦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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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前两天在小区遛弯,听见几个大爷闲聊:“你说现在啥都有人吃,怎么从没见馆子卖猫肉的?”这话倒让我想起件趣事——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专门记过一嘴:“猫肉酸柴,不堪食。”连尝遍百草的药圣都直皱眉,可见古人早就替我们试过毒了。
但真要细究起来,这事儿还真没那么简单。
古人试吃报告:从“神农尝百草”到“猫肉滚出厨房”
《诗经》里猫和老虎并列登场,西周贵族祭祀时甚至用猫皮做礼器,可偏偏没人提吃猫肉。《礼记》更直接,把猫归为“迎猫之神”——人家是来抓老鼠的,不是来当菜的。李时珍在书里写得很实在:猫肉又酸又柴,煮了还费柴火,有病才吃它!
更关键的是,古人早就发现猫这玩意儿“不干净”。它们整天钻阴沟抓老鼠,身上指不定带啥寄生虫。宋代《夷坚志》里有个故事:某人吃了猫肉浑身长疮,郎中一看就说“此物性阴毒”。哪怕到了饥荒年月,宁可啃树皮也不碰猫,老祖宗的生存智慧里,早把猫肉踢出了菜单。
要说猫在中国的地位,简直像坐了过山车。唐朝时宫里闹出“萧淑妃化猫索命”的传闻,搞得武则天下禁令不准养猫;清代《聊斋志异》里猫能通阴阳,跳过尸体就会诈尸;更别说佛教寺庙把猫当“护法灵兽”,谁敢动筷子简直是大不敬。
我老家有个老说法:杀猫的人会倒霉三年。邻居吴婶说得更邪乎:“猫记仇,死了都要回来挠门!”现在想想,这些迷信背后,其实是人对猫那种神秘感的敬畏——它能镇宅,能通灵,还能当你家“主子”,哪是随便下锅的料?
宋代陆游写诗管猫叫“小狸奴”,明朝嘉靖皇帝给爱猫造金棺材,到了现在,年轻人更夸张——有人给猫买保险,有人带猫拍婚纱照。我家楼下的宠物医院,给猫看病的花费比人还贵。去年有个新闻:女孩花两万给猫做心脏手术,网友吵翻天,她却说:“它陪我熬过抑郁症,值得。”
说到底,中国人不吃猫,早不是“能不能吃”的问题。就像你不会把祖传玉佩磨成粉喝,也不会把自家孩子扔锅里炖——猫在文化长河里,早就从“捕鼠工具”升级成了“半神半亲人”的存在。
(偷偷说一句:广东某些地方以前有吃猫的“龙虎斗”,可现在你去问问,老板绝对摆手:“早不做了!现在端上桌要被人骂死的!”)
你知道吗?国际动物保护组织数据显示,全球每年被食用的猫狗不到牲畜消耗量的0.001%,而中国民间自发成立的“反食猫狗联盟”成员已超百万。看来比起“好不好吃”,我们更在乎的是——某些生命,生来就不该在菜单上。
来源:悦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