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唐宋两代是封建与郡县之议较为集中的时期。唐代之议主要在太宗与宪宗两个时代,太宗意欲吸收西周以降封建的经验,进行宗室与功臣的同时分封。最终失败表面上是群臣反对的结果,实际上是“化家为国”背后政府形态转型的必然。宪宗时期柳宗元、白居易等人的论述,进一步证明了郡县制
历史政治学研究公众号专栏
———中国之治的历史结构———
封建与郡县:唐宋时期地方治理模式之议
原载于《政治学研究》2024年第1期。
唐宋两代是封建与郡县之议较为集中的时期。唐代之议主要在太宗与宪宗两个时代,太宗意欲吸收西周以降封建的经验,进行宗室与功臣的同时分封。最终失败表面上是群臣反对的结果,实际上是“化家为国”背后政府形态转型的必然。宪宗时期柳宗元、白居易等人的论述,进一步证明了郡县制的优势。宋代之议贯穿两宋。北宋之初,面临辽人威胁,廖偁等人就呼吁封建。两宋之交,金人南牧,认为封建有利于危乱之世的声音越来越多,及至南宋稳定,倡议郡县才逐渐复兴。从内容上看,唐代之议,催生了关于地方官吏选拔的论题;宋代之议,则将地方官员选拔与“朋党之论”和“君子小人之辩”相联系。唐人论封建常与井田、肉刑合观。宋人在此基础上增设学校、乡射、军制。唐宋两代的讨论都围绕“大一统”框架下如何进行地方治理而展开。从结果而论,唐宋之议,皆以实行郡县制而终。史实证明:“大一统”是历史必然,郡县制是不可逆的历史潮流。
作者简介
秦中亮,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治理并非现代国家的产物,而是自古有之。以中国数千年文明史为视野,“百代都行秦政法”“恒以县为最低级行政区,二千余年迄今不变”,郡县制是中国古今地方治理最为核心的一环。实行封建制还是郡县制既涉及皇室内部的政治博弈、君臣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也关系地方官员任免、财税征收、军队管理,甚至还旁涉与邻国的关系,因而是古代中国国家治理与地方治理的重要内容。
唐宋足以合观,是因为宋对于唐在制度上的继承,且二者共同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宋承唐制,宗王襁褓即裂土而爵之。然名存实亡,无补于事”。关于这一点,清人论述得最为详尽,“唐、宋诸王拥虚名居京师,故无同姓之祸”,“唐、宋以降,大都有封无建,最为善制。盖不吝爵赏,所以酬元勋;不裂土地,所以遏乱萌。其道实万世行之而无妨”。本文聚焦于唐宋时期,以不同阶段对封建与郡县之议为考察,在梳理争议的不同历史背景的基础上,论述争议带来的结果和影响。
一、化家为国:唐初关于封建与郡县之议
贞观初年,关于地方上实行封建制还是郡县制的争论,直接参与者有太宗、萧瑀、李百药、颜师古、马周等人,波及以荆王李元景为代表的皇室群体及长孙无忌为首的功臣集团。这次争论不仅是对西周以降封建制与郡县制得失的总结,而且还是唐之后诸多封建与郡县之议的发端。
此次争论的表面原因是皇室群体与功臣集团的矛盾。贞观元年(627年),太宗册封功臣,以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并为第一等,食邑实封一千三百户”。这一举措遭到淮安王李神通的反对,他说:“义旗初起,臣率兵先至,今玄龄等刀笔之人,功居第一,臣窃不服”。太宗试图通过同时分封皇室与功臣来改变“诸将争功,纷纭不已”的局面。
然而,内在动因则是太宗对于历代政治得失的总结,特别是隋二世而亡的教训。在贞观元年(627年),太宗就与群臣“论周、秦修短”,总结周、秦的政治得失。贞观二年(628年),太宗与侍臣探讨隋炀帝为何亡国,并表示“前事不远,吾属之师也”。贞观四年(630年),太宗与房玄龄、萧瑀检视隋文帝的政治能力,并总结出隋朝“所以二世而亡”的诸多原因。
这次争议之中,认为应恢复封建的代表是萧瑀,他说:“三代有天下所以能长久者,类封建诸侯以为藩屏”,“前代国祚所以长久者,莫若封诸侯以为盘石之固。秦并六国,罢侯置守,二代而亡;汉有天下,郡国参建,亦得年余四百。魏、晋废之,不能永久。封建之法,实可遵行”。萧瑀根据三代、汉实行封建而享国长,秦、魏、晋实行郡县而国祚短,得出封建要优于郡县。
相形于萧瑀简单的历史经验总结,颜师古既不认同纯粹蹈袭三代的封建,认为“今古异俗”,同时又提出有条件的封建,“量其远近,分置王国,均其户邑,强弱相济,画野分疆,不得过大。间以州县,杂错而居,互相维持,永无倾夺”。这一观点是对汉代以降,主父偃所言“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丁恭之论“古帝王封诸侯不过百里,故利以建侯,取法于雷,强干弱枝,所以为治也”的吸收。
反对封建的主要是魏徵和李百药。魏徵认为当时并不具备实行封建的条件,“若封建诸侯,则卿大夫咸资俸禄,必致厚敛。又,京畿赋税不多,所资畿外,若尽以封国邑,经费顿阙。又,燕、秦、赵、代俱带外夷,若有警急,追兵内地,难以奔赴”。针对萧瑀所谓的封建有利于国祚延长,李百药作《封建论》认为,“知祚之长短,必在于天时,政或兴衰,有关于人事”。
由于群臣的反对,封建之事被搁置,直到贞观十一年(637年),太宗重拾旧事,正式开始全面封建,“诏荆州都督荆王元景等二十一王所任刺史,咸令子孙世袭。戊辰,又以功臣长孙无忌等十四人为刺史,亦令世袭”。然而,此举再次遭到廷臣的坚决抵制,于志宁认为“古今事殊”,马周则从封建制的人治缺陷出发,认为“倘有孩童嗣职,万一骄逸,则兆庶被其殃而国家受其败”。长孙无忌的抗章不仅从古今得失出发否定封建,而且“无忌又因子妇长乐公主固请于上”,最终太宗只能“诏停世封刺史”。
在贞观年间两次大的争论之中,太宗要借鉴前朝得失,特别是隋二世而亡的教训,而隋朝则是实行彻底的郡县制,这就意味着太宗在地方治理上,欲有别于隋制,有条件地利用分封。太宗在继位之初,“欲强宗室以镇天下,故皇再从、三从弟及兄弟之子,虽童孺皆为王,王者数十人”。在贞观十年(636年),太宗进行宗室的大面积徙封,同时以元景、元昌等为都督,为次年的全面封建而做准备,这足以说明太宗的全面封建不只是政治操演,更有付诸实践的筹划。
太宗实施封建效法的主要对象是晋武帝。晋武帝一生三次封建,通过不断调整来强化帝系与弱化宗室旁支。太宗在贞观元年(627年)就始议封建,而当时诸子尚幼,长子李承乾也不过八岁,而在贞观十一年(637年)则已经具备了封建的人事条件,太宗不需要像晋武帝一样通过三次封建,他一次就可以达到强化帝系的目的。在封建的设想中,太宗的诸子和诸弟分别主政荆、梁、幽、齐等最为重要的几个州,宗室旁系和功臣集团则主政次要的州,这一分布和晋武帝设想一致。对皇室与功臣同时封建,明显带有援例西周的痕迹。就地理空间而言,长安附近的关内之地实行郡县,而关外则是封建制,带有蹈袭汉代故事的痕迹。可以说,这种设计是以晋武帝封建为蓝本,参考西周、西汉封建得失的综合体,一定程度上吸纳了颜师古的理论。
值得注意的是,唐初几次关于封建与郡县的议论都伴随着对地方选官的探讨。贞观十一年(637年),在试图进行封建之时,太宗与马周也探讨了地方上的选官问题,马周上疏,“百姓所以治安,唯在刺史、县令,苟选用得人,则陛下可以端拱无为”,太宗决定“刺史,朕当自选;县令,宜诏京官五品已上各举一人”。吴兢作《贞观政要》将择官与封建并置一卷,足以看出二者的联系性。徐霖在《太宗治人之本论》中就将太宗意欲封建与地方刺史选任视为一体,“当时都督、刺史之建……而封建之意也”。
《贞观政要》《资治通鉴》中关于唐初封建与郡县之议,他人观点只是少许撮引,而对李百药与马周之言则大段迻录,这主要是因为李、马之论奠定了“唐初宗姓诸王,有战功而无分土”的局面,自此以后对于王室封赏皆以“有封建而无国邑”为原则。在思想上,李百药、马周、魏徵、长孙无忌的郡县制思想成为主流观点,“是今者贤郡县之理”也成为唐初士人的政治共识。
表面上看,唐初封建的失败是以长孙无忌为首的群臣不愿接受封地,本质上却是因为此时政府形态的转变。正如钱穆所言:“秦、汉以来,中国政治之长进,即在政府渐渐脱离王室而独立化。王室代表贵族特权之世袭,政府代表平民合理之进退,而宰相为政府领袖,君权、相权,互为节制。”唐初的三省六部制、科举制等一系列制度的变更,都具有进一步“化家为国”的色彩。政府形态的彻底“化家为国”使得唐以后不再具有全然封建制的土壤。
此次争论不仅对唐代产生影响,更是对后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太宗与魏徵讨论国家治理问题,太宗有言:“朕思之,不井田,不封建,不肉刑,而欲行周公之道,不可得也。”自此以后,凡是论国家治理或者论封建者,许多都引太宗之言。甚至,将太宗的概括直接视为周公乃至三代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郑獬《用古论》、华镇《问井田肉刑封建》、胡宏《建国井田》、陈藻《封建井田》、茅坤《名实》、沈尧中《封建井田》、张英《封爵总载》皆为代表。时至清代,由于历朝出现了大量关于井田、封建、肉刑的议论,甚至有《读历代井田封建论作》的文章。
二、中晚唐关于封建与郡县的讨论
至德元载(756年),安史叛军攻陷潼关,玄宗播越蜀地,在途中颁布制令,以太子、永王等分领各地“应须兵马、甲仗、器械、粮赐等,并于当路自供……其署官属并本路郡县官,并各任自拣五品以上,署置讫闻奏”。太子李亨与诸王既有自己的封地,同时对属地内的官员有人事权,这是分封制。只是,它属于战乱的特殊状态,是唐廷的不得已之举。
安史之乱爆发,特别是玄宗用分封之策御敌的现实政治语境,使得廷臣对于太宗以降的郡县制产生反思,李泌就说:“贞观中,太宗欲复古制,大臣议论不同而止。由是赏功者多以官。夫以官赏功有二害,非才则废事,权重则难制。”在此基础之上,他还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向使禄山有百里之国,则亦惜之以传子孙,不反矣。为今之计,俟天下既平,莫若疏爵土以赏功臣,则虽大国,不过二三百里,可比今之小郡,岂难制哉!”之后,杜甫撰政论诗《有感》,也认为要实行封建,“授钺亲贤往,卑宫制诏遥。终依古封建,岂独听箫韶”。
隋因郡县制而亡,太宗试图吸取经验而实行封建。中唐因郡县制而无法抵挡安史叛军南下,李泌、杜甫皆认为要有封建,这都呈现了经验政治的特色。颜师古提出“画野分疆,不得过大”,太宗让诸多皇室与功臣只有一州之地,李泌所谓“则虽大国,不过二三百里,可比今之小郡”,三者是统一的,都认为封建不宜过大,就可以规避西汉初年封建过大而导致的七国之乱。不难看出,即便三者都认为要进行封建制,州已经是封建设想的基础,县也是分封制下地方治理的基本单位。
中晚唐关于封建与郡县的讨论,最为集中的时期是元和年间,代表人物是白居易与柳宗元。元和元年(806年),白居易作《议封建论郡县》,他在文中认为封建与郡县各有利弊,不能简单地将国家兴衰与封建、郡县联系,“周之衰灭者,上失其道,天厌其德,非为封建之弊也;秦之覆亡者,君流其毒,人离其心,非唯郡县之咎也”。但是,他又认为,“以敦睦亲族为先,不以封王为急;以优劝劳逸为念,不以建侯为思;以尊贤宠德为心,不以开国为意;以安抚黎元为事,不以废郡为谋”,这些表述明显带有偏向郡县制的感情色彩。该文写作的政治背景,正值中央全力平叛西川节度使刘辟之际。白居易被罢校书郎之后,在上都华阳观闭门准备制举,“揣摩当代之事,构成策目七十五门”。在此背景之下,白居易预测制举考封建与郡县就很容易理解。在他预测的多道试题中,除了封建与郡县,还有谈选将帅、议兵等问题,皆与时事相合。
“德宗以来姑息藩镇”,中央对地方节度使的跋扈之举往往选择忍让。因而宪宗袭位之初,是继续姑息藩镇,还是要用法度整肃诸侯,并不明确。白居易亲历了整个德宗朝的姑息之政,再将宪宗元年平藩之事相结合,他也并不明确中央对藩镇的确切态度。在内容上,对郡县制的现状抱持肯定的态度,是他对考题较为“标准”答案的预测。顺带一提,在《议封建论郡县》篇之后,是《议井田阡陌》《议肉刑》篇,封建、井田、肉刑并置,体现了上文所论的太宗对周公之治理论概括的影响。
柳宗元《封建论》是整个中国古代封建、郡县讨论中,影响最广的一篇论述。该文以三代以降特别是西周以来的史实为基础,认为之前的封建制“非圣人意也,势也”,而当下实现郡县制也是大势所趋,“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它将汉、唐的历史进行比附,汉代是郡国参建,“有叛国而无叛郡”。中晚唐是郡县和藩镇各立,“有叛将而无叛州”,因而郡县制才是符合中晚唐的地方治理模式。
之所以将柳文称为批驳封建制的集大成之作,是因为它集中指摘了西周以降,以曹囧《六代论》、陆机《五等论》为代表赞成封建制的三大观点。第一,在分封制下,诸侯会视自己的臣民为家人,有利于地方治理,而郡县制郡守在任时间短,一心升迁。柳文认为,真正爱臣民的诸侯“百不有一”,而郡守的问题“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第二,夏、商、周、西汉实行封建制,国祚长久,秦朝实行郡县制却二世而亡,因而封建制更有利于国家统治。这是《六代论》的核心思想,也是众多支持封建论之说的主要事实依据。柳文以现实为依据,指出唐朝实行郡县制,“垂二百祀,大业弥固”,唐朝两百年国祚与封建制没有任何关系。第三,商、周两代君主都运用封建制,并没有废除。柳文则重申商、周封建是大势所趋,不得已而为之。
自晚唐以降,普遍认为《封建论》的创作和当时藩镇问题相关,“柳州《封建论》,是为藩镇之害而作”。该文创作的时间大概是元和九年(814年)。和元和之初不同,经过九年的政治变革,诛镇海军节度使李琦、征成德军节度使王承宗、擒昭义节度使卢从史、义武节度使张茂昭举族归朝以及魏博节度使奉表归国,这一切都说明宪宗肯定要以法度整肃诸侯,唐廷已经不允许带有封建色彩的割据型藩镇出现。在这种政治语境之下,柳宗元作一篇郡县制的文章就在情理之中。另外,此时距离唐朝建国已经接近两百年,“垂二百祀,大业弥固”成为《封建论》立论的重要依据。自西周以降,唐代是唯一能在大一统王朝的框架之下实行郡县制而国祚长久的,之前无论是秦还是隋都没有做到。因而《封建论》能够成为典范之作,是因为它既符合当时的政治语境,也是政治思想服务政治现实的需要,同时又是政治实践的产物。
晚唐关于封建与郡县之论,多承袭柳宗元《封建论》之说,李溪《反五等六代论》也是以曹囧《六代论》、陆机《五等论》为辩驳对象,否定封建说,“曹陆之论,所谓藩卫者,乃篡逆之萌也;思治者,乃祸乱之萌也;定主者,乃不定也”。在诸多论述中,还有直接提及《封建论》一文,司空图在《疑经后述》中写道,“尝得柳子厚《封建论》,以为三王树置,盖势使之然”。
《封建论》对后世的影响极大。后世无论对封建制抱持什么态度,都习将柳文作为赞成与批驳的对象,胡寅《辨柳子封建论》、黄省曾《难柳宗元封建论》、徐枋《书柳宗元封建论后》、袁枚《书柳子封建论后》《再书封建论后》、龙启瑞《续柳子厚封建论》等皆为以柳宗元《封建论》为题的代表性文章。标题中没有书写,但是内容中有大量引用柳文的,更是数不胜数。
除了批评封建制以外,《封建论》对后世的影响还体现在地方选官上,“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后世无论是支持封建还是反对封建,一般都继承柳说,认为基层管理者身系地方稳定与国家安危。马端临将柳说与地方赋役制度相联系,“然则天子之与里,胥其贵贱虽不侔,而其任长人之责则一也”,此后赋役相关的古代文献多征引柳说。在柳说的基础上,海瑞说“无里胥是无天子”,顾炎武则言“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
三、北宋关于封建与郡县探讨
晚唐五代,最为主要的问题就是地方藩镇割据,“节镇太重,君弱臣强”。为革除陈弊,宋太祖称帝之初,在地方治理上的核心内容就是削弱藩镇,对地方节度使“制其钱谷,收其精兵”。陈亮所谓:“艺祖皇帝一兴,而四方次第平定,藩镇拱手以趋约束,使列郡各得自达于京师”,就是宋初实行郡县制的写照。有基于此,太祖时代鲜有封建与郡县之议。然而,随着高梁河之役的失利,宋人逐渐认识到完全实行郡县制不足以抵御辽朝的进犯。特别是咸平二年(999年),辽圣宗南侵,再加上西夏对于边郡的侵扰,地方上实行封建制还是郡县制又被宋人所热议。
南宋胡寅有言:“蜀人范、苏二公,亦谓封建不可行”,将范祖禹、苏轼作为主张郡县制的代表。而《朱子语类》则将廖偁称为反对柳宗元《封建论》的主要人物。章如愚胪列封建论相关文章,北宋引范祖禹、苏辙之文。元人马端临称:“柳、苏二子”,将苏轼与柳宗元并称为两大反对封建的人物。明人沈一贯认为,北宋反对柳宗元封建说的代表人物是廖偁。清人刘鸿翱则说,北宋承袭柳宗元的是“苏子瞻、子由”。就笔者寓目所及,北宋论封建与郡县有数十人之多。其中,范祖禹、苏轼、苏辙、廖偁影响较大。
范祖禹在《唐鉴》中,用较大篇幅论述唐太宗年间的封建事宜,他在柳宗元论述的基础上说:“慎择守令,以治郡县,亦足以致太平。”之后,又反复申论“慎择守令”“太宗以治乱在庶官,欲进君子退小人,此王者之言”。此外,他在《转对条上四事状》等文中,又多次引用唐太宗君臣的对话,进而申论地方择官的重要性,“夫一县令不得人,则百里之地受其害;一郡守不得人,则千里之地受其害”。范祖禹论地方治理,是将郡县与地方择官一并检视,他充分认识到唐太宗在地方治理方面的理念,就是郡县制搭配地方选官制。
苏轼《论封建》影响极大,除提出“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之外,还认为“近世无复封建,则此祸几绝”。《论封建》成为宋人论封建的代表,“自柳宗元之论一出,而诸子之论皆废,苏子瞻志林一出而柳子之论益明”。苏轼关于封建论的影响不仅继承了柳宗元的学说,同时还发展了唐太宗对于周公的论述。他在《南安军学记》中说:“古之为国者四,井田也,肉刑也,封建也,学校也”,在唐太宗所论的封建、井田、肉刑的基础上增添学校,这一点对后世影响较大。苏辙在《古史》之中,承袭苏轼《论封建》,也是从秦始皇废封建、行郡县出发,论述了秦亡不是因为郡县制,“今秦之郡县,岂非势之自至也欤?然秦得其势,而不免于灭亡,盖治天下在德不在势”。
与范氏、二苏不同,廖偁赞成封建制,他的《封建论》逐字逐句反驳柳宗元。柳宗元认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势也”,廖偁则言:“封建者,道也,非势也。”柳宗元提出“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廖偁则说:“周之乱天下,非制失也,失在政也。”在这些基础之上,廖偁总结性地概括,“子厚之论封建,知其末而不知其本也”。
另一位支持封建且影响较大的是毕仲游,他从西周以降的历史出发,秦取李斯之议,最终二世而亡,主父偃“弱同姓”导致王莽篡汉,曹魏之后都实行郡县制,“未有不夺于强臣者”,得出封建制要强于郡县制。毕仲游历仕神宗、哲宗、徽宗三朝,也正是北宋外患频仍的时期。因而他的《封建郡县议》,尤其突出封建有利于防止外患,“何以知封建之可以制外患也?封建者为诸侯,诸侯者为国。国有君也,有臣也,有士民也,有邻国也。有上下相维,左右相持,畏义而不敢易动也”。
将支持封建制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代表人物是富弼、吕大钧。早在庆历四年(1044年),富弼就认为意欲抵御北狄,就要实行封建制,重用皇室。他将北宋弃用宗室与辽朝多封亲王进行对比,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今朝廷若能崇植宗室,使声名渐著,闻于北虏,亦谓南朝宗室有人,根本牢矣”。吕大钧《世守边郡议》中提出,“慎选仁勇之士,使得世守郡事……没则禄其子孙”,意欲仿效汉代“世为边郡守”的模式来守卫边疆。
除了支持封建或郡县,还有一些北宋士人持中立态度。陈舜俞在《说势》之中,将“势”与天下存亡相联系,“天下之势,不以诸侯存,不以郡县亡”。和他观点略有近似的是曾巩,他在同名篇《说势》中,否定了周之灭亡因为封建,“非封建罪也,地过王制也”,同时又认为秦二世而亡也不是因为郡县,“故一夫唱叛而秦灭矣,非郡县罪也,守宰亡具甚耳”。进而他得出结论:“今病封建者必曰用秦法,病郡县者必曰用周制,皆不得其理也……天下之存亡,视其大伦大法之治乱耳。”与“势”相比,华镇则强调“道”,“天下有道,封建、郡邑皆足以底平治而保无患;天下无道,封建则陵夺,郡邑则土崩。制国之势,果在建侯乎?在郡县乎?人主务隆道而已”。
除了范祖禹以外,北宋其他士人在议论封建与郡县的同时,也关注地方的选官问题,陈舜俞《说势》篇之后就是《说任》,“天下之任无有大小,惟其人之贤”。相形于唐代,北宋更加注重选官上的君子与小人之分,上文范祖禹说:“欲进君子,退小人,此王者之言”,苏轼在《中庸论下》《大臣论上》《大臣论下》讨论了择官君子或小人与国家治理的关系。毕仲游在《上门下侍郎司马温公书》中,也反复申论了“君子与小人”的问题。富弼则反复申论过择官君子的重要性,“君子小人之进退,系王道之消长”。
北宋士人关于封建与郡县之议,还有一个显性的表征是继承了唐太宗的“不井田,不封建,不肉刑,而欲行周公之道”,一些策论就是以井田、封建、肉刑为题,吕陶《三代论》、苏辙《周公》、华镇《策问井田肉刑封建》详细论述周公的封建制与井田制。具有代表性的是石介,在《汉论》中提出了井田、什一、封建、学校的国家治理四方面,“夫井田,三王之法也;什一,三王之制也;封建,三王之治也;乡射,三王之礼也;学校,三王之教也”,这一理念影响较大。
综上可知,北宋关于封建与郡县的探讨,深受唐太宗时期封建之辩与柳宗元《封建论》的影响,但其中又不乏对整个唐代封建之辩的反思。在政治背景与个体经验双重影响下,北宋士人多有倡议封建之举。然而,正如毕仲游所说“好古者喜封建,而趋时者修郡县”,赞成郡县制依然是北宋士人思想的主流。创议封建制的逐步蔓延,还要到两宋之交。
四、两宋之交与南宋时期关于封建与郡县之议
两宋之际,金人南牧,徽、钦二宗对于政权的保卫以及高宗建立南宋是最主要的政治背景。有基于此,这一时期一切政治举措皆围绕宋廷复振而展开,在《抚定中原蜡书》中就说:“今来昭大信、明大义于天下,依周汉封建诸侯,及唐立藩镇故事,抚定中原,不贪土地,不利租赋。除相度于唐、邓、海、泗等州置关隘如函谷关外,应有能据守,以北州郡归命内款者,即其所得州郡,并旁近城邑,裂土封建。”与朝廷一样,诸多士人也持封建制复国的态度。
两宋之际,抵御金人南牧的关键人员是李纲,他不仅是开封保卫战的主要策划者,也是南宋建国之初诸多御敌之策的践行家。与其他彻底反对郡县制的议论不同,李纲主张封建是基于两宋之际金人南侵的特殊政治背景,“封建宜于草昧艰难之时,而郡县宜于承平无事之日”。他诸多主张封建的思想和防备外敌相关,“三代之王,皆以封建享国长久,虽至于衰微,犹使强国熟视,不敢遽取之,而夷狄、盗贼之患,自周以前,未闻能大扰天下。盖诸侯各治其国家,力足以捍患而御侮也。郡县则不然,陈胜、吴广一呼,而天下响应,刘、项因之,遂以亡秦”。
李纲认为意欲中兴宋室只能进行封建,“古者立国,未尝私有天下,必封建亲戚、功臣以为藩屏,资其犬牙磐石之势以夹辅王室”。在对比封建与郡县利害的基础上,他指出只有唐代的藩镇是介于封建与郡县之间,兼具二者之利,“惟唐方镇之制,处乎封建、郡县之间”,“方镇者,合封建、郡县而为之者也”。因而他在具体措施上主张实行唐代的藩镇制,“为今之计,唯复方镇之制,少因革之,可以渐振中国”,“有能全一州、复一郡者,以为节度、防御、团练使,如唐方镇之制,使自为守。非惟绝其从敌之心,又可资其御敌之力,使朝廷永无北顾之忧,最今日之先务也”。
刘嵘也提议封建:“选宗室之贤才者,封建任使之。”张守甚至提出允许世袭的藩镇制,“仿唐藩镇,慎择守帅,而土地、人民一以付之,许一切便宜从事,凡经画财赋、废置官属、治兵调发皆得自便,使之捍御外寇,屏蔽中原。如虏骑侵轶而能杀敌退师,固守无虞,则许世袭”。在两宋之交诸臣支持封建,特别是唐代藩镇制之时,也有反对之声。范浚认为,无论是古封建,还是唐方镇都无法再实行,“臣窃因柳宗元之说,而极封建之弊,以为三代不可去,后世不可行”。
随着外患的加剧以及理学的兴起,南宋关于封建与郡县之议远迈前朝。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策问就多达十余篇,陈藻《封建策问》《唐藩镇策问》、王十朋《策问封建郡县》、陈造《吴门芹宫策问》、周紫芝《策问国兴之道》、林光朝《策问》皆为代表。其中,涌现出一批对后世影响较大的代表性人物,“昔之善封建者曹囧、陆机、胡氏兄弟、廖偁”,“诸作惟陆机二胡廖偁王应麟得之”。胡氏兄弟指的是胡寅、胡宏。
胡寅关于封建的学说,在宋代就已经产生影响,“柳子厚《封建论》则全以封建为非,胡明仲辈破其说”。元代戈直集论《贞观政要》,征引胡寅论封建,《山堂考索》《荆川稗编》等皆将胡论作为封建论的代表。之所以胡论影响深远,正是因为他首先勾勒了唐太宗君臣论封建,然后系统分析了封建的优势,逐一驳斥了柳宗元的《封建论》,最终得出“凡宗元《封建论》皆无稽而不可信也”的结论。此外,胡论还反驳封建只能行于古、不能行于今的言论,并阐明如何实行封建,“然欲行封建先自井田始”,“然则封建宗室者,乃固守天下之要术也”。
胡宏从三代以降的史实出发,以封建、井田、肉刑为角度,对比封建与郡县的差异,“郡县天下,可以持承平而不可支变故;封建诸侯,可以持承平,可以支变故”。胡宏承袭了其兄胡寅学说,从“公”“私”天下的论述阐释了实行封建制的必要性,“封建也者,帝王所以顺天理,承天心,公天下之大端大本也;不封建也者,霸世暴主所以纵人欲,悖大道,私一身之大孽大贼也”,提出的措施是“封建,择可封者封之,错杂于郡县之间,民自不骇也”。二胡特别是胡宏以“公”“私”天下的角度来理解封建、郡县,在整个南宋产生了深远影响。陈淳说“封建公天下之大法”,程公说则言“封建公天下之大端,井牧均天下之大法”。
当南宋逐渐趋于稳定,士人发现郡县制足以应对乱世的局面。支持郡县制的论述就逐渐兴起,杨简是代表之一,他首先承认封建与郡县各有利弊,“封建有一利一害,利谓藩维固可御寇,害谓久则有背叛相侵伐屠杀之祸。郡县亦有一利一害,利谓无叛背侵伐屠杀之祸,害谓藩维不固,寇至莫御”,然后提出郡县优于封建,“二者均有利害,而封建之害重难救,郡县之害轻,亦可使之无封建之害难救”。而要彻底解决封建与郡县的问题,他提出了自己的方案,“择贤久任,则亦可以固藩维,亦可以御寇,亦封建之意也”。林希逸在《周礼》《古封建唐藩镇》反复申论封建不可行已经被唐人所检验,“方贞观之初,世袭刺史之议纷然不已,卒亦罢之””。他将古代封建与唐代藩镇视为一体,通过大量中晚唐藩镇之祸来证明不可以实行封建,观点和柳宗元一致,“子厚之言犹信”。
在南宋士人关注封建与郡县的议题之时,同时代的金朝士人也聚焦于这个话题,其中代表人物是赵秉文。他是金宣宗时期的“掌文柄”者,在政坛颇具影响力。因为身处金朝末年,面临被蒙古逐渐侵蚀土地的政治背景,他上奏章力陈革新之策,“一迁都,二导河,三封建”。在《唐论》《侯守论》中全面论证封建与郡县的优劣,“封建其利有三,诸侯世擅其地,则各爱其民,爱其民则军不分,修其城廓,备其器械,则人自为战,人自为战则我众彼寡,夷狄不能交侵,一也;夷狄无外侮,则天下终为我有,二也;虽有强犷之徒,大小相维,足以长世,三也”,“非谓郡县不及封建也,为救敝不得已而言之也,且郡县之制,可以大治,亦可大乱;封建之制,不可大治,亦卒不至大乱”。
由上可知,南宋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外患,因而封建可抵御外患就成为这一时期最为重要的观点。李纲等人关于封建与外患关系的论述,对后世的影响极大,宋元之交,面临蒙古南向,文天祥就说,“故郡县所以矫方镇之偏重,方镇所以救郡县之积轻。今郡县之轻甚矣,则夫立为方镇之法,以少变其委琐不足恃之势,真今日之第一义也”。明人面对“宋衰于夷狄”的事实,也是认为要封建,“宋时金虏长驱,若有封建,本枝强固,中国宁至胥而为夷?”夏良胜说:“封建为制戎夷之利,所以为长久之道”;沈一贯言:“宋南渡将亡,而思藩镇之策,晚矣”;清人李塨论:“宋与金之将亡也,乃议封建藩镇”;文廷式言:“封建之世,外患必不亟,流寇必不起”,皆为代表。
承袭唐代与北宋,南宋也常将封建与井田、肉刑、学校等相联系。有所发展的是,受石介等前贤的影响,南宋将井田与“什一而税”联系得更为紧密,“其兵农以井田,其取民以什一”,“易两税而为什一之法”。同时,南宋也将封建与郡县之议和选官制度相联系,刘嵘在上高宗书中,谈完宗室封建,紧接着就说要注重选人,“夫一君子进,众小人未必退;一小人进,则众君子退矣”。在范浚《香溪集》中,与《封建》篇相邻的就是《用人》《朋党》,“言朋党,不过曰君子,曰小人”。
南宋关于封建与郡县之议,自始至终都与理学紧密相连。朱熹在二胡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柳子厚《封建论》则全以封建为非,胡明仲辈破其说,则专以封建为是。要之,天下制度无全利而无害的道理,但看利害分数如何。封建则根本较固,国家可恃;郡县则截然易制”。后世的《性理指归》《理学逢源》《性理大中》等诸多理学书籍,在讨论封建与郡县话题之时,皆会迻录理学家的论述。在二胡、朱熹之外,往往再加上张载所谓“井田卒归于封建乃定”,共同构成了整个宋朝理学家相关论述的体系。
五、结语
唐宋关于封建与郡县之议存在诸多共通之处。其一,论者都深受政治环境与个人政治经验影响,得出与时代相一致的结论,比如元和时代,白居易、柳宗元等人皆主张郡县制。两宋之际,李纲等人呼吁封建制。其二,为了证明自身观点,会对历史史实有不同的界定与理解。魏晋是封建还是郡县,唐人认为存在争议,宋人对唐代藩镇是不是封建也各有理解。其三,以“公”“私”天下为议题。封建与郡县,何者是公天下?何者是私天下?支持封建者认为封建是公天下,反之亦然。其四,封建为古制,是否适合于今?支持封建者认为古今多有相同,自然可以实行古制。支持郡县者则举出古今殊途之例,证明封建制只适合于三代与西周。
宋人既承袭唐人观点,又有所发展。唐太宗提出“不井田,不封建,不肉刑,而欲行周公之道,不可得也”,石介在此基础上加入“乡射,三王之礼也;学校,三王之教也”,苏东坡增补“学校”,胡宏则说:“井田、封建、学校、军制,皆圣人竭心思致用之大者也”。在唐人强调井田的基础上,宋人又细化井田的内涵,特别强调“什一而税”,从而使得封建与井田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政治与经济两个方面。唐人在论述郡县制之时,强调地方要注重官员的选拔,宋人则将地方官员选拔与中央官制相联系,突出“朋党之论”与“君子小人之辩”,地方治理模式与地方官员选拔制度构成地方治理两大重要内容,地方治理又与国家治理相辅相成。
太宗君臣议封建、柳宗元《封建论》、廖偁《封建论》、苏轼《论封建》以及南宋理学家二胡、朱熹关于封建与郡县的论述,共同构成了后世封建与郡县之议的知识体系。面对外患的南侵,在制度上,宋人认为封建有两大优势:可以御敌,足以防民变。在时间上,封建与郡县适合不同的国家状态,“太平之时,郡县治之,而有余危乱之世,非建镇控之则不足”。在区域上,吕大钧提出要“世为边郡守”,边疆实行封建,内地为郡县。在地方行政上,既要注重对封建与郡县治理模式的选择,又要重组地方州县,毕仲游就提出“并州县议”。这一系列的内容都对明清时期的封建与郡县之辩产生深远的影响。
贞观初年诸臣倡议封建,主要是太宗意欲平衡宗室和功臣的关系。当这一对关系得以调和,封建制也就自然不被推广。两宋之交面临的金人南牧,宋人大多提倡封建,然而没有封建依然可以让宋室复振,特别是南宋稳定之后,杨简、林希逸等人就开始逐渐认识到郡县要优于封建。唐宋的史实证明,郡县制才是地方治理的最佳选择。更为重要的是,所有唐、宋关于封建的设想,都是在“大一统”的思想之下,探究如何更好地进行地方治理。不得不说,郡县制是不可逆的历史潮流,国家统一是历史必然,已经是古今的共识。
来源:宋史研究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