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学会系统“巾帼普法乡村行”系列活动开展情况纪实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1-13 18:05 1

摘要: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切实强化基层妇女儿童法治观念与依法维权能力,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实

民主与法制讯(记者王立三□孙大连 李凤 通讯员杨秉秋)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法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致信精神,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切实强化基层妇女儿童法治观念与依法维权能力,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黑龙江省法学会与省妇联统筹部署、精心组织,以2025年“黑龙江省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为载体,以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等女性法学法律工作者作为普法志愿者主体、以农村妇女和未成年人作为主要普法对象,在全省13个市(地)深入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系列活动,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乡村和谐稳定注入坚实法治力量。

高位统筹强部署,构建全域普法工作体系

黑龙江省法学会将“巾帼普法乡村行”作为“基层行”重点工作,以“顶层设计+基层创新”为工作模式,制定并下发《2025年“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实施方案》,推动活动有序落地、高效推进。

(一)强化组织引领,压实工作责任。省法学会印发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维护妇女权益、服务乡村振兴”总体目标,细化普法内容、形式与责任分工,要求全省各市(地)法学会结合地域实际制定“一地一方案”,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同时,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定期调度进展、通报情况,解决基层普法资源不足、协同不畅等问题。(二)整合多方资源,凝聚普法合力。各市(地)法学会联合妇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组建专业化“巾帼普法队伍”,吸纳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法律明白人”等核心力量,形成“专业人士+志愿者”的多元普法团队。例如,牡丹江市法学会成立“雪城”巾帼普法宣讲团,哈尔滨、鸡西、鹤岗、黑河等市级法学会构建“1+N”部门联动机制,组建巾帼普法志愿队,实现法律资源与基层服务力量强强联合,提升普法专业性与覆盖面。

(三)突出全域覆盖,消除普法盲区。针对乡村地域广阔、人口分散特点,各市(地)法学会以“县(区)分散推进+重点区域集中突破”模式,推动普法资源向偏远乡村、少数民族聚居区、留守儿童集中区倾斜。佳木斯市法学会统筹10个县(市、区)同步推进,实现“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地域全覆盖;伊春市、双鸭山市、鹤岗市等法学会深入乡村集市、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等场地,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法学会针对人口“大分散小聚集”特点,通过入户宣传、流动普法站等形式,确保偏远地区群众“不漏学”。

精准聚焦需求,打造分层分类普法内容

各市(地)法学会坚持“群众需要什么,就普及什么”,围绕妇女儿童核心权益与乡村生产生活需求,构建“共性+个性”的精准普法内容体系,让法律知识“接地气、听得懂、用得上”。

(一)聚焦妇女权益保障,筑牢法治屏障。以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为核心,重点解读婚姻家庭纠纷、财产继承、劳动权益保护等问题。哈尔滨市阿城区法学会针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提供具体维权路径;牡丹江市爱民区法学会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让妇女群众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流程;七台河市、绥化市法学会聚焦女性权益,通过讲解“孕期调岗”“产假待遇”等法定权利,帮助妇女明确权益边界与维权途径。

(二)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守护成长安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防校园霸凌、防性侵、防网络沉迷、防毒品犯罪”专题宣传。哈尔滨市香坊区法学会结合“15岁少年充值打赏160万元被返还”案例以案释法;牡丹江市东安区法学会走进乡村小学,开展“开学普法第一课”活动;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法学会联合县妇联、县民政局举办“护蕾行动”女童保护知识讲座,引导家庭、学校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三)贴合乡村生产生活,解决实际难题。针对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普及土地管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反诈、禁毒等知识。哈尔滨市宾县、方正县法学会聚焦养老诈骗、保健品诈骗,提醒村民守护“钱袋子”;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学会讲解土地承包、宅基地纠纷法律知识;鸡西市法学会在春耕时节组织“春耕普法队”讲解农资购买、农业生产法律风险;绥芬河市法学会针对农民工群体尤其是女性打工者,开展“薪资维权、劳动争议处理”专项普法活动,切实解决乡村治理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四)关注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针对老年妇女、留守妇女、少数民族妇女、困难家庭等特殊群体,提供“一对一”法律辅导。牡丹江市法学会开展“民法典护航夕阳红”活动,解读“遗产界定、遗嘱效力”;佳木斯市桦川县法学会在朝鲜族聚居村通过现场宣讲,将普法工作精准覆盖少数民族妇女;大庆市法学会依托心安法律服务站,为生活困难的妇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帮扶;牡丹江市、鸡西市法学会走访困难妇女家庭,在慰问关怀中同步开展法律咨询,实现“普法+帮扶”深度融合。

创新载体形式,增强普法吸引力与实效性

各市(地)法学会突破传统“发资料、讲法条”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造“沉浸式、互动式、便捷式”普法场景,让普法从“被动听”变为“主动学”,提升群众参与度与体验感。

(一)线下活动“接地气”,打造沉浸式体验

一是“情景化”普法。通过模拟法庭、案例剖析、互动问答等形式,让法律知识更直观。尚志市法学会设置“模拟调解现场”,还原离婚财产分割、邻里纠纷场景,让妇女直观学习维权流程;牡丹江市林口县法学会联合县妇联以“女职工孕期被调岗”为主题开展“模拟法庭”,还原庭审流程,解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产假计算、生育医疗报销”等法定权益。

二是“文艺化”普法。将法律知识融入文艺节目,寓教于乐。哈尔滨市、七台河市法学会组织群众创作演出蕴含法治元素的小品、东北大鼓、快板、三句半等文艺节目,让群众在欢声笑语中实现“无感普法”;齐齐哈尔市、鹤岗市、黑河市等地法学会通过组织诗歌朗诵、文艺汇演、互动答题等活动,讲解妇女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等法律知识,让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学习法律知识。

三是“流动化”普法。依托“流动普法大篷车”“田间课堂”“庭院宣讲”等形式,突破地域限制流动普法。海林市借助“威威虎移动大篷车”深入村屯普法;大庆市、伊春市、七台河市法学会组织女律师、女法官、女检察官等深入乡镇、村屯,开设“田间地头法治课”;黑河市法学会牵头组织嫩江市法学会、爱辉区法学会、区妇联、司法所等共同开展了“巾帼普法乡村行,法律护航千万她”为主题的“送法进农家”普法宣传活动。

线上宣传“随时学”,拓宽覆盖维度

一是新媒体矩阵传播。各市(地)法学会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广播专栏,推送“以案释法”案例、普法漫画、微课堂。牡丹江市法学会联合融媒体中心打造《法在身边》广播节目,每周直播解读法律热点;双鸭山市宝山区法学会利用AI数字人“联宝儿”小程序,通过短视频解读政策,为服务妇女儿童注入科技活力;鹤岗市南山区法学会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在“一网两微”等平台发布与妇女生活息息相关的普法内容,并制作普法短视频《南法课堂 我来说法》,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

二是线上互动增强参与。大庆市法学会通过播放“法润青春”法治精品课,组织“法治知识小竞赛”等互动形式,帮助乡村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大兴安岭地区法学会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激发群众学法热情;鹤岗市萝北县法学会通过微信群设置“线上咨询”通道,让群众“随时问、随时学”,突破时空限制,实现普法“不打烊”。

三是普法内容精准推送。针对不同群体需求精准推送线上资源。双鸭山市法学会面向老年妇女推送防养老诈骗短视频、图文解读、面向农村母亲推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南、面向留守妇女推送“婚姻维权、劳动就业”法律微课;大庆市法学会组织法学专家在村民微信群定期分享土地纠纷处理、邻里矛盾调解等实用法律知识,让线上普法更具针对性,满足群众“按需学习”的需求。

(三)品牌化建设“树标杆”,形成特色效应

各市(地)法学会结合地域文化与资源特色,培育“一区一品牌、一地一特色”普法模式。牡丹江市法学会打造“雪城”巾帼普法品牌;鸡西市法学会深化“普法+节点”(妇女节、儿童节、重阳节)工作模式;佳木斯市、伊春市汤旺区、鹤岗市绥滨县等地法学会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专项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健全服务闭环,推动普法与维权深度融合

各市(地)法学会不仅注重“普法宣传”,更聚焦“成果转化”,建立“普法—咨询—法律援助—矛盾化解”一站式服务机制,将普法成效转化为维护广大妇女儿童权益、促进乡村稳定的实际成果。

(一)现场服务“解难题”。在普法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法律援助受理点”,为群众提供服务。同江市法学会在集市设立“巾帼科普咨询台”,延伸“家庭护理、女性健康”服务;齐齐哈尔市、伊春市、绥化市所辖县级法学会与当地妇联、司法局、社区构建多元联动机制,共同举办“法治集市”等普法活动,统筹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崭新局面。

(二)跟踪反馈“促长效”。建立“群众需求台账”,对活动中收集的突出问题(如婚姻纠纷、土地争议),联合法院、妇联、司法所跟踪解决。牡丹江市法学会建立“普法—维权”对接机制,对特殊困难妇女的急难愁盼问题“件件有回应”;鸡西市法学会开展“普法+调研”,针对共性问题提出法律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协同解决;七台河市、鹤岗市法学会加强活动效果评估,通过回访了解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法治需求,动态优化普法内容。

(三)基层治理“强联动”。将普法与乡村治理、矛盾化解相结合,推动“巾帼普法志愿者”参与基层矛盾调解。哈尔滨市松北区法学会帮助修订村民公约、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绥化市绥棱县法学会依托“‘棱’争议调处中心”,融合“情与法”解决婚姻家庭矛盾;齐齐哈尔市、双鸭山市法学会通过普法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助力乡村和谐稳定。

活动成效与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活动主要成效

一是群众法治意识显著提升。通过精准普法,全省乡村妇女儿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大幅提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累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超500件,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是乡村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让法律知识融入乡村妇女儿童日常生活,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法治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普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构建起“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精准服务”的普法工作格局,培育了一批特色普法品牌与专业普法队伍,为常态化普法积累了可复制的经验。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深化形式创新,提升普法吸引力。进一步推广“体验式、互动式”普法,加强短视频、直播、法治情景剧等新媒体形式应用,推动普法从“单向传播”向“双向互动”转变;鼓励各地结合地域文化(如少数民族语言、地方戏曲)创新普法载体,增强群众认同感。

二是聚焦薄弱环节,扩大覆盖深度。针对偏远乡村、老年群体、新业态女性(如农村电商从业者)等薄弱领域,优化普法方式,通过“流动普法车+线上微课”“民族语言普法+图文宣讲解读”等形式,消除普法盲区;加强对农村新业态、新矛盾(如土地流转纠纷、电商消费维权)的法律研究,提升普法针对性。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普法成果。将“巾帼普法乡村行”作为“基层行”活动的重要主题,推动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完善“需求调研—内容供给—效果评估—优化提升”闭环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与资源整合,推动普法与维权、调解、法律援助深度融合,切实将法治力量转化为乡村振兴的保障力量,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的保护,让法治阳光照亮乡村每一个角落。

来源:民法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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