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识字率远低于明朝?这种无知的谣言,要好好的掰扯一下了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10-31 21:16 1

摘要:识字率是一个时代,百姓综合素质的一个缩影,然而有些丑恶的明F、皇h,执意宣称清代识字率远低于明代,为了支撑这一偏颇论断。他们不惜制造各种谣言。

识字率是一个时代,百姓综合素质的一个缩影,然而有些丑恶的明F、皇h,执意宣称清代识字率远低于明代,为了支撑这一偏颇论断。他们不惜制造各种谣言。

而部分学者还刻意拼凑了不少看似逻辑通顺、实则牵强附会的论据,这些论据要么对史料断章取义,要么忽略时代背景差异强行对比,完全背离了历史研究“实事求是”的核心原则。

比如,学者何炳棣在《明清社会史论》中提到,明代进士中出身平民者占比达47.5%,这一比例远超宋元时期,于是便贸然断定当时教育机会相对平等,为识字率的提升创造了有利条件。

与此同时,他又认为清代捐纳制度盛行,平民通过科举实现阶层上升的通道日渐狭窄,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育的普及。然而,进士出身的平民占比高低与整体识字率之间并非直接对应的因果关系,仅以此便推断教育机会平等与否,显然有失偏颇。

还有一些教育史学者称,明代自洪武八年(1375年)起推行社学制度,规定每五十户设立一所社学,15岁以下儿童必须入学,违者要处罚家长,到了万历年间,全国社学数量超过1.5万所,嘉兴等地更是通过强硬政策让入学率飙升至80%。

紧接着,这些无耻学者又断章取义地拿出一组数据:湖南石门县在明末时有私塾60多所,到了顺治时期却仅存17所,由此便认定清代民间教育机构的普及程度比不上明代。

但单一个县在改朝换代初期的私塾数量变化,根本无法代表整个清代民间教育机构的发展全貌,这样的结论未免过于草率。

在识字率的估算问题上,罗友枝在《清代教育与民众识字》中提出,清代男性的功能性识字率(即掌握数百字以处理日常事务)为30%-45%,女性为2%-10%,可这一标准却遭到了荷兰学者伊维德的批评,认为其过于宽泛。

伊维德想当然地提出,必须掌握2000字以上才能阅读通俗小说,并以此为标准,推测清代男性识字率或许仅为20%-25%。反观对明代识字率的推测,有学者认为当时男性识字率达30%-40%,女性为5%-10%,江南地区的比例更高,比如明代《金瓶梅》中账房先生记账、写契约等情节,就被用来佐证当时商人对识字能力的需求较高。

而相比之下,清代类似体现商人识字能力的案例似乎较少。但不同学者采用的识字率判定标准本就存在差异,仅以案例数量的多少来衡量整体识字率的高低,显然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从文献传播的角度来看,这些学者称明代印刷业发达,《三国演义》《水浒传》等白话小说广泛流传,民间契约、账册等文书的使用也十分频繁,这些都显示出当时识字群体在不断扩大。

而清代虽然印刷规模更大,但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读者主要集中在士绅阶层。不仅如此,清末《申报》的调查显示,湖南某县能写出自己名字的农民不到一半,1909年官方统计全国“粗通文墨者”仅300万,识字率约为0.75%(尽管这一数据被认为有所低估)。

并且道光年间湖南石门县的一次械斗中,5000余名参与者竟无一人会写自己的名字,这些都被用来证明清代底层识字率低下。然而,小说读者的阶层分布以及个别县的调查数据,并不足以全面反映一个朝代整体的识字状况,将其作为判定识字率高低的核心依据,显然不够严谨。

还有一些人从地域与群体差异的角度进行片面解读,他们称明代江南地区教育发达,苏州、南京等地秀才众多,家族也常常资助贫困学生。

清代八旗子弟的入学率较高(乾隆朝为70%,嘉庆朝为55%,光绪朝为38%),但普通民众的识字率却在下降,民国时期河南、安徽、湖北三省的识字率仅为10%-18%,于是便据此妄下结论,推测清代普通民众的识字率较低。

可明代江南地区的教育状况不能代表整个明代,民国时期的识字率数据也与清代识字率之间存在时间上的间隔,简单地进行类比和推断,显然难以令人信服。

要弄清楚清代识字率比明代是上升还是下降,首先得看最基础的教育领域。

教育史学者李弘祺在《中国教育史》中详细考证过,清代的私塾体系在继承明代的基础上有了跨越式发展。

其教育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沿用了元代程端礼《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的框架,不仅把从蒙学到经学的学习阶段划分得很细致,还通过量化标准来规范教学进度。

比如,明代沈鲤的《义学约》只对义学的束修支付方式和教师职责做了原则性规定,而清代在这基础上形成了《义学条规》等更细化的文本,从学生每天的习字数量到年终的考核标准,都有明确规定。

刘宗周《家塾规》中关于蒙学阶段的礼仪规范,在清代被汇编成《童蒙养正须知》,通过州县学政推广到了全国。

社会史学家张仲礼在《中国绅士》中,利用地方志和档案数据,指出清代私塾的分布有“边疆拓展、基层下沉”的明显特点。康雍乾时期,云南、贵州等边疆地区的义学数量,从明代的不足百所猛增到327所,增长率达到227%。

到了晚清光绪年间,直隶、山东等省已经形成了“十里一塾,五里一馆”的教育网络,部分州县甚至出现了宗族私塾和乡约学馆交叉覆盖的情况,实现了“县内整学发达,至晚清已遍及四乡,几乎村村设学”的普及程度。

人口规模的巨大差异是评估识字率的核心变量。

清代人口在乾隆末年突破3亿,比明末约1.5亿的基数增长了一倍多,这种人口膨胀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带来了严峻考验。

罗友枝在《清代教育与民众识字》中构建的评估模型显示,尽管面临人口压力,清代男性的功能性识字率(掌握数百字处理日常事务)仍保持在30%-45%,女性识字率在2%-10%。

这一结论也得到了经济史研究的印证。晋商票号体系中,平遥、太谷等地账房先生每年的需求量达到3000多人,招聘时要求熟练掌握珠算和商业文书书写。

徽商家族档案显示,17-19世纪经营茶叶、盐业的徽商子弟,75%在12岁前完成了基础识字教育。

荷兰学者伊维德虽然质疑功能性识字标准太宽泛,但不可否认的是,清代民间契约文书中,代笔人署名的比例从清初的62%下降到了晚清的41%,这直接反映出基础读写能力在民间的扩散趋势。

地域差异的复杂性对识字率评估的准确性影响很大。

范金民对江南社会的研究发现,明代苏州府学和书院的生员定额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宗族义塾网络覆盖了80%以上的市镇。

而清代在旗人教育方面有突破,乾隆朝八旗官学的入学率高达70%,宗室子弟更是实现了100%的教育覆盖。但这种教育成就存在明显的群体和空间差异。

直隶总督方观承的奏折显示,1750年直隶农村每百名男性中,能独立书写诉状的不到3人。而在广州十三行商馆区,从事对外贸易的通事群体识字率接近90%。

对于湖南石门县“明末60所私塾到顺治时只剩17所”的传统观点,最新的地方志校勘研究表明,该县在乾隆年间新建了3所书院、28处义塾,形成了“书院重科举、义塾教蒙童”的互补格局。

到1911年还有14所私塾在开展教学活动,这说明特殊历史时期的统计偏差不能代表整体趋势。

印刷业的变革为识字率研究提供了物质文化方面的视角。

韩琦在《中国古代印刷史研究》中认为,,清代的刻书总量虽然比明代增长了3倍,但书籍类型有明显的分层。

《四库全书》等官刻典籍主要服务于精英阶层,而《三字经》《百家姓》等蒙学读物通过坊刻系统实现了平民化传播。北京琉璃厂、苏州桃花坞等地的书坊记录显示,18世纪启蒙读物的年均印刷量达到50万册,比明代增长了4倍。

民间木版年画中经常出现“耕读传家”的题材,画面中儿童手持书卷的场景占比从明代的12%上升到清代的37%。

这种文化传播模式的转变,让基础识字能力从明代江南士绅的特权,逐渐变成了清代普通家庭子女的必备技能。

在高等书院教育领域,明清两代的发展路径与态势截然不同,其中明代书院的起落尤为曲折,深刻折射出政治权力与学术思想之间既纠缠又博弈的复杂关系。

从明代初期来看,书院的生存状态颇为特殊。根据教育史专家邓洪波在《中国书院史》中的考证,这一时期的书院处于“无令无禁”的模糊地带。

既未获得官方的正式认可与扶持,也未被朝廷明令禁止,这种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让自宋以来的民间讲学传统得以延续。但明太祖朱元璋的政策很快显现出矛盾性。

他一方面下令修复洙泗、尼山等具有象征意义的著名书院,摆出重视文化教育的姿态;另一方面却推行“改山长为训导”“书院田入官”的举措,将书院的管理人员纳入官方教育体系,同时剥夺书院赖以生存的田产资源。

这一政策直接重创了书院的经济基础,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三年全国书院的田产被官府征收的比例高达70%,超过半数的书院因此陷入运营困境,连日常讲学都难以维持,这种政策上的摇摆,为明代书院后续的发展埋下了诸多变数。

进入明代中期,随着王阳明、湛若水等学术大家的崛起,书院的功能与地位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他们以书院为核心阵地,广泛传播心学思想,原本单纯用于学术研讨、人才培养的书院,逐渐演变成汇聚士人、议论时政的政治舆论中心。

这种转变引起了朝廷的高度警惕,最终招致嘉靖、万历、天启三朝对书院的系统性禁毁,且一次比一次猛烈。

嘉靖十六年(1537年),御史游居敬率先上书弹劾湛若水“倡其邪学,广收无赖,私创书院”,将矛头直指心学思想与书院讲学活动,明世宗朱厚熜以此为借口,首次下诏禁毁私办书院。

次年,朝廷又以“耗费财物、影响官学”为由再次展开禁毁行动,这次禁毁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王阳明去世后,其心学被保守派攻击为“伪学”,各地传播心学的书院首当其冲。

以广西南宁的敷文书院为例,这座由王阳明晚年创办、承载心学传播使命的书院,在嘉靖后期两次因“官学不修,别立私院”的罪名被查禁,最终被改作地方官署,彻底丧失了教育与学术功能。

正如陈希美在《修复敷文书院记》中所描述的:“前为执政所格,罢天下诸路书院,因改为别署。然中有公像,有司不忍毁,犹以屏隐约而藏之”,字里行间满是书院衰败的无奈。

尽管嘉靖末年徐阶等阁臣积极倡导书院讲学,让书院发展出现了短暂复苏。

但万历七年(1579年)张居正主导的禁毁行动更为猛烈,对书院的打击也更为彻底。《明神宗实录》卷八十三明确记载,万历七年正月朝廷“命毁天下书院。原任常州知府施观民以科敛民财、私创书院坐罪,着革职闲住。并其所创书院及各省私建者,俱改为公廨、衙门,粮田查归里甲,不许聚游食,扰害地方。仍敕各巡抚、御史、提学官查访奏闻”。

在地方执行层面,各地严格落实这一命令,王国光在《司铨奏草》卷七中提到,浙江巡按谢师启将所属的万松、天真二书院改为祠,西湖等二十所书院改为公署、仓厫、乡约所、社学、射圃等,讲德等三所书院则直接拆毁,其中瀛山书院“瀛山田九亩……俱召民承买,原价减去三分之一,各归本里、本甲户内一体办纳粮差”,连书院的田产都被处置殆尽。

不过,也有部分书院通过灵活应对得以存续,如《瀛山书院志》记载,万历十年“张江陵柄国,疏毁天下书院,令甚峻。瀛山亦因撤门额,不敢护……瀛山亦援此例,得不鬻废”,靠着巧妙周旋避免了被变卖废弃的命运。

此次禁毁共将全国六十四处书院改为官廨,重点打击“士大夫竞讲学”的风气,张居正的政治盟友秦耀、钱岱等人在地方强力推行政策,查封书院资产、遣散师生,让书院的发展势头戛然而止。

天启年间的书院禁毁,则与激烈的党争深度绑定。

魏忠贤为清除政敌东林党,在天启五年(1579年)七月下令“谕拆毁天下书院。东林、关中、江右、徽州一切书院,俱着拆毁。变价助工”(《明熹宗实录》),东林书院作为东林党的核心据点,首当其冲被夷为平地。

这场禁毁迅速蔓延至全国,应天巡抚毛一鹭在疏奏中直言:“自书院之立也,遂有窃先贤之遗,以道学自命者矣。自书院之盛也,遂有标讲学之帜,以门户自雄者矣。鸱张蛰伏,既为树党之招,蚁聚蝇营,实亦藏奸之薮”(《都察院实录》)。

并严格执行拆毁命令,“凡近来所构书院,无论已拆未拆,在官在民,务祈期彻底清查,无令少留遗孽……其在无锡者,已两经拆毁,纤悉无遗。他如常熟、宜兴、嘉定,查各有书院一所,虽新旧有间,名目不同,亦俱刻限尽数拆毁”,

最终“拆毁之书院变价二千四百二十余两,俟差官解到,照数查收,以助大工”,连书院拆毁后的物料都被变卖充作工程款。

值得注意的是,禁毁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显著的地域差异。

在江南地区,由于书院数量密集、士绅阶层势力强大,地方官员在执行禁毁令时往往有所保留,比如无锡的东林书院在崇祯朝就得以重建。

而在云南、贵州等边疆地区,书院缺乏有力的保护力量,禁毁后长期陷入停滞,许多书院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未能恢复往日生机。

深究明代书院禁毁的深层原因,与明代独特的政治结构密不可分。

根据何宗美在《明代文人结社研究》中的分析,书院作为“中下层读书人讽议朝政的大本营”,其兴衰直接受制于皇权与文官集团的博弈。

嘉靖、万历时期,皇帝有意默许党争以削弱文官集团势力,书院因此成为不同政治派别相互攻击的理论阵地。

到了天启年间,魏忠贤更是将书院禁毁作为清除异己的工具。这种过度的政治干预,让书院的功能严重异化——原本以“继绝学、化民俗”为宗旨的学术教育机构,逐渐沦为党争的舆论工具,失去了学术独立性。

尽管在历次禁毁之后,书院也曾出现局部复兴,比如万历后期全国书院总数一度回升至2000所,但此时的书院已不再是纯粹的学术场所,而是沦为政治势力的附庸,

到了崇祯朝,即便书院讲学活动得以恢复,也再也无法重现王阳明、湛若水时代的思想活力与学术繁荣。

关于禁毁政策的实际效果,学界虽有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频繁的禁毁对书院教育造成了巨大冲击。

邓洪波的研究表明,明代书院禁毁的次数多达十二次,尽管多数禁毁行动仅停留在形式层面,地方士绅会通过将书院更名、转入地下讲学等方式维持基本功能。

如福建安海的石井书院,“万历禁毁期间,书院改为乡约所,然祭祀、藏书之功能,犹暗中存续”(《石井书院纪略》),直到康熙年间才正式恢复讲学,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

但从整体来看,禁毁的破坏力依然显著:天启禁毁之后,全国书院的藏书散佚率超过60%,山长流失率高达75%,许多珍贵的学术典籍失传,优秀的教育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晚明学术的传承与发展。

现在我们再看清代的书院教育,作为清朝统治根基的八旗制度,不仅是军事与行政体系的核心,也深刻影响了教育布局——清廷专门为旗人构建了独立的教育体系,包括八旗官学、觉罗学等。

这种“旗民分治”的模式,一方面把旗人教育牢牢纳入朝廷直接管控范围,另一方面也绕过了传统士绅力量,实现了对教育资源的垂直掌控,确保意识形态传播的精准性。

而针对民间士绅阶层的书院教育,清廷则通过制度规范逐步将其纳入国家行政体系。

《清实录·世宗实录》明确记载,雍正十一年(1733年),朝廷颁布诏令:“命直省省城设立书院,各赐帑金千两,为营建之费。……书院师长,由督抚学臣,不分本省邻省已仕未仕,择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书院生徒,由驻省道员专司稽察,各州县秉公选择,布政使会同该道再加考验,果系材堪造就者,方准留院肄业。”

这一举措标志着书院教育从过去的民间自发行为,正式转变为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严密管理网络。

以岳麓书院为例,雍正年间经过大规模官修改造后,其教学内容严格遵循官方儒学标准,师资选拔需经督抚考核,学生考核也与科举体系挂钩,原本兼具学术自由与民间属性的书院,彻底成了朝廷传播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

到了乾隆时期,清廷进一步细化书院管理制度。

《清高宗实录》卷二十(乾隆元年六月)强调:“书院之制,所以导进人材,广学校所不及。……凡书院之师长,必选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负笈生徒,必择乡里秀异、沉潜学问者,肄业其中。其恃才放诞、佻达不羁之士,不得滥入书院中。”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百九十五也有相同记载,明确禁止“恃才放诞”者进入书院,从生源筛选上确保书院的思想统一性;

乾隆五十三年正月,朝廷又专门下诏规范教学内容:“谕:书院之设,原以教育人材。举业者,士子进身之阶,亦不可不留心。如《四书》《五经》,固人人所当肄习,至于《御纂四经》、《钦定三礼》,以及《御批通鉴》、古文渊鉴诸书,皆为文苑津梁。着各督抚饬令各书院山长,务须督率诸生,朝夕讲贯,庶学业有成,蒸蒸日上,以副朕培育人材至意。”

这些政策从师资、生源、教学内容三方面,为书院教育划定了清晰的框架,确保其始终服务于王朝的人才培养与思想管控需求。

在官方主导与民间参与的双重推动下,清代书院的发展规模达到了历史顶峰。教育史专家邓洪波在《中国书院史》中通过系统考证指出,清代一共建立了4365所书院,这个数字是唐、五代、辽、宋、金、元、明七代书院总数的1.49倍。

不过学界统计存在差异,白新良在《中国古代书院发展史》中统计的数量为5836所,这种分歧主要源于统计口径不同,尤其是对义学、社学等基层教育机构是否归入“书院”范畴的认定不同,但无论哪种统计,都能看出清代书院的普及程度远超前代。

具体来看,清代书院呈现出“官办引领、民间补位”的特点。

直隶保定的莲池书院是官办书院的典范,它选址于元代贾辅万卷楼旧址。

乾隆皇帝御赐“敦崇实学”匾额后,建筑规制参照国子监标准,山长需由进士出身且有地方治理经验者担任,学生要经过多层考核才能入学,教学内容以程朱理学为主,同时兼顾经世实学,培养了大批适应官场需求的人才。

而在民间层面,宗族力量成了推动教育普及的关键。

徽州地区的《黟县三志》记载,当地宗族通过设立学田(专门用于资助教育的田产)、制定族规,强制适龄子弟入学,并将学业表现与宗族祭祀资格、财产分配挂钩,形成了“十户之村,不废诵读”的浓厚文化氛围,这种模式让书院教育深入基层,弥补了官办教育的覆盖空白。

更值得关注的是,清代书院的影响力不再局限于中原地区,而是向边疆与海外延伸。在云南丽江的雪山书院、新疆乌鲁木齐的博达书院,书院成了传播儒家文化、促进民族融合的重要载体。

在南洋地区,华侨创办的书院(如新加坡萃英书院、马来西亚槟城五福书院)则将儒家文化与当地社会需求相结合。

槟城五福书院的建筑风格融合了中式庭院与南洋骑楼特色,内部既设有供奉孔子的礼堂,又开辟了方言学堂、阅览室等现代空间,定期举办传统节庆活动,既维系了海外华人的文化认同,又帮助他们适应南洋生活。

这种模式,让书院超越了单纯的教育功能。

到了晚清,面对西方文化冲击与内忧外患的局势,清代书院教育开启了结构性变革。

道光年间,广州粤秀书院率先改革课程,在《粤秀书院课艺》中增设算学、舆地等实用学科,甚至出现“论轮船制造”“议通商利弊”等探讨近代科技与外交的命题。

洋务运动时期,福州船政学堂附设的求是堂艺局,创造性地将传统经史研习与西方科技教育结合,采用“前学堂习制造,后学堂习驾驶”的双语教学模式,聘请洋员任教,培养出严复、詹天佑等杰出人才,标志着传统书院向现代教育的转型。

光绪年间,书院改革进一步深化。光绪二十一年八月,朝廷下诏:“着各直省督抚,督饬地方官,各将所属书院,坐落处所,经费数目,限两个月详查具奏。即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至于学校等级,自应以省会之大书院为高等学,郡城之书院为中等学,州县之书院为小学。皆颁给《京师大学堂章程》,令其仿照办理。其地方自行捐办之义学、社学等,亦令一律中西兼习,以广造就。”(《清德宗实录》卷三百七十八)

张之洞在《皇朝经世文编》卷五十七的《劝学篇》中也明确提出:“天下之书院,皆改为学堂。省会之大书院为高等学,郡城之书院为中等学,州县之书院为小学。”

到了光绪二十七年,朝廷再次下诏:“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其地方自行捐办之义学、社学等,亦令一律中西兼习。”(《清续文献通考》卷一百三)

这些政策标志着清代书院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转型为现代学校体系,但书院所承载的文化传承功能与教育理念,仍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总体来看,清代书院教育不仅在规模上远超明代,更在制度设计、地域覆盖、功能转型上实现了突破。

明代书院多局限于江南地区,且常因党争与禁毁陷入停滞;而清代书院通过“官民协同”模式,覆盖了从中央到边疆、从中原到海外的广阔范围,既服务于王朝的政治需求,又推动了教育普及与文化传播。

甚至在晚清主动拥抱变革,为中国现代教育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其历史价值远非明代书院可比。

更重要的是,随着清代书院教育的普及和文化的下沉,清代女性教育的发展程度,更是远远超过了明代。

这一点在贵州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既有官方政策的推动,也有民间实践的支撑,最终催生出女性文化活动的繁荣局面。

根据贵州大学武小娟在《明清时期贵州女性著述研究》中的系统考证,清代贵州女性诗社的数量比明代激增了近十倍,像铜仁的“吟香阁诗社”、毕节的“同声馆诗社”等,都是当时颇具影响力的女性文学团体。

《铜仁府志·文苑传》记载:“吟香阁诗社,嘉庆间闺秀舒芳芷倡立,集女史廿余人,唱和山水时事,有《吟香阁诗稿》行世”,二十多位女性聚集在一起,不再只写闺阁闲愁,而是围绕山水风光、社会时事创作。

《大定府志·艺文志》也提到毕节的“同声馆诗社”:“同声馆者,毕节闺秀结社之所也,每岁春秋联吟,辑《同声集》三卷,中载《农事杂咏》诸篇”,连记录农事的题材都能进入她们的创作,可见创作视野的开阔。

这种女性文化的繁荣,和清代官方的教育布局密切相关。

雍正年间,贵州全省书院数量增加到179所,更重要的是,部分书院打破了“女性不得入学”的传统——贵阳贵山书院就是典型。

《贵州通志·学校志》明确记载:“贵山书院,雍正十三年建,许民间淑媛入内傍听经义,惟需父兄引领,具结守礼”,虽然要求“父兄引领”“具结守礼”,但能允许女性旁听经学课程,已经为女性接触系统知识搭建了关键平台。

安顺府学等机构也效仿这一做法,逐渐形成了相对开放的教育环境,为才女群体的崛起提供了土壤。

毕节才女周婉如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代表人物。

《毕节县志稿·列女传》记载她:“周婉如,字蕖仙,幼承父训,通经史。适缪氏,夫殁后开馆授徒,黔中女弟子从者数十,若洪云裳、吴俊卿皆出其门”。

她从小跟随父亲研习经史子集,具备深厚的学识,丈夫去世后还主动开设学馆教授学生,培养出洪云裳、吴俊卿等贵州第一代职业女性教师,打破了“女性只能相夫教子”的传统角色。

她的诗集《吟秋山馆诗钞》中,《农事杂咏》一诗尤为珍贵,《全黔诗萃》卷十五收录了其中“梯田层叠绕山陲,四月犁铧带雨耕”的句子,评语称其“状黔中农事甚悉”。

生动记录了清代贵州的农耕生活,后来还成为研究地方经济史的重要文献,可见女性创作已不再局限于文学领域,开始具备经世致用的价值。

值得关注的是,清代贵州女性教育的发展,还和贞洁观念的普及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共生关系,这种关系需要放在多民族文化交融的背景下才能读懂。

明代的贵州还处于“改土归流”的初期,许多少数民族地区保留着母系社会遗风,女性在家庭和社群中地位较高,但缺乏制度化的权益保障。

到了清代,随着儒家礼教的全面渗透,贞洁观逐渐成为规范女性行为的核心准则,这种变化在数据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康熙《贵州通志·列女传序》记载:“黔省节妇、贞女,旧录六百一十三人”,而道光《思南府续志》显示,仅思南一府的贞洁女性数量就高达663人,“较国初增二百倍”,增长幅度惊人。

这种贞洁观念的强化,在才女群体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通过梳理民国《贵州通志》、民国《续遵义府志》等方志可以发现,统计的70多位贵州才女中,有近半数选择以殉夫或守节的方式践行礼教规范。

《贵州通志·列女传》记载绥阳诗人甘立媃:“甘立媓,绥阳人,夫亡封发绝食,七日而殁”,丈夫去世后她封发绝食,以死明志。

《铜仁府志》也记载铜仁才女徐氏:“徐氏,许字未嫁,夫故,恸哭不食,殉之”,未婚夫病故后绝食七日而亡,她们的事迹被载入方志、刻上牌坊,成为地方上的道德典范。

但有意思的是,这种贞洁观念的强化并非单纯的压迫性规训,而是和教育形成了微妙的互动。许多贞洁女性通过研读儒家经典,将外在的道德要求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追求比如遵义才女蔡贞仙。

《续遵义府志·才媛》记载她:“蔡贞仙,工诗,夫卒,悉焚其稿,曰:‘内言不出,礼也’”,她本身擅长写诗,但丈夫去世后,为了遵守“内言不出”的礼教规范,毅然焚毁了所有诗稿,用实际行动诠释“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训诫,这正是教育让她对礼教有了更深理解的体现。

不过,教育的普及更多还是给女性带来了文化话语权,直接推动了贵州女性文学创作的井喷式发展。

清代贵州女性著述数量比明代增长了近三十倍,创作题材也从传统的闺怨拓展到社会批判、边塞生活、农事记录等多个领域。

舒芳芷的《吟香阁诗稿》就是典型,她在自序中写道:“岂独伤春悲秋?亦录黔山瘴雨、戍卒田家”,明确表示自己的创作不只是伤春悲秋,还要记录贵州的山川瘴气、戍卒的艰辛和农家的生活。

诗集中既有“晓镜梳妆罢,闲庭步绿苔”这样婉约的闺阁词句,也有“黔山多瘴疠,征夫几时还”这样充满忧国忧民情怀的边塞悲歌,展现出丰富的思想内涵。

这种文学创作的转向,在主流文化中也产生了回响。

《红楼梦》传入贵州后,林黛玉等女性形象在当地才女群体中引发强烈共鸣,她们通过评点、续写等方式,积极参与经典文本的再创造,打破了“女性只能被动接受文化”的局面。

更具历史意义的是,女性创作开始进入学术研究视野。

周婉如的农事诗不仅展现了文学造诣,更因为对地方物产、耕作方式的详实记录,被《全黔诗萃》评价为“详载物产稼穑,可补农书之末备”,成为研究清代贵州农业经济的重要史料,这在明代是绝无仅有的。

清代贵州女性教育的发展,还折射出传统社会转型期的多重特点。

一方面,教育的普及赋予女性前所未有的文化话语权,甚至推动了女性教育的制度化——光绪末年,“设贵阳女子师范学堂,聘洪云裳为教习”(《贵阳府志·学校》),标志着女性教育从民间自发走向官方保障;周婉如的弟子洪云裳等人还创立了“黔中女学会”。

《黔语·近事》记载:“洪氏云裳结黔中女学会,倡女子读书自立”,这成了贵州近代女权运动的先声,为女性争取独立地位埋下了种子。

另一方面,贞洁观的极端化也让部分才女成为礼教的牺牲品,形成了独特的文化悖论。这种矛盾在多民族文化交融的贵州尤为凸显。

许多接受儒家教育的苗族女性,在恪守贞洁规范的同时,仍然保留着“跳月”等传统婚恋习俗。

《苗疆闻见录》记载:“苗女有受书汉学者,仍行跳月旧俗,守贞与自主并行不悖”,展现出文化认同的复杂性与多元性,既接受了汉族的礼教观念,又没完全丢掉本民族的文化传统。

但从长远来看,女性接受文化教育、理解并认同传统思想,恰恰为她们日后突破这种思想束缚埋下了伏笔。

正是因为有了文化基础,她们才能逐渐意识到自身的价值,才能有动力、有机会参与到近代女权运动中。

所以,清代贵州女性教育的发展,并非单纯对女性的压迫,而是在传统框架下为女性解放积累了力量,最终为近代女性解放运动打下了基础,这也是它比明代女性教育更具历史意义的关键所在。

接下来我们分析“清代文学记载里底层人识字少”这一观点是否成立——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从清代戏曲、小说等文学作品的细节中,能清晰看到底层识字率提升的痕迹,这些描写并非虚构,而是对当时社会现实的真实映照。

先看清代戏曲的发展:据《中国古代戏曲总目》统计,清代的戏曲剧目有2100多种,远远超过明代的900多种。

像梆子腔、皮黄腔这些新兴剧种,大量采用白话唱词,直接面向市井观众。这种艺术形式向通俗化的转型,本身就建立在底层识字率提升的基础上。

要是底层百姓大多不识字,剧种没必要在唱词和内容上贴近他们的认知,更不会有如此庞大的剧目数量来满足需求。

李渔在《闲情偶寄·词曲部》中也说:“因愚夫愚妇识字知书者少,劝使为善,诫使勿恶,其道无由,故设此种文词,借优人说法,与大家齐听”。

这里看似说“愚夫愚妇识字少”,实则从侧面说明戏曲的受众包含大量底层民众,且需要通过通俗内容让他们理解,而这种“通俗化”的前提,正是部分底层民众具备基础识字能力,能看懂简单唱词或剧情文本。

再看公案文学领域,清代的《施公案》《于公案》《彭公案》等作品,对侠客群体的刻画与明代截然不同。

明代《水浒传》里的梁山好汉多依赖口述传递情报,而清代公案小说中的侠客,比如《彭公案》里的刘云,奉命投递番王文书时,不仅能精准传递信息,还能破译信中隐含的军事密码。

小说中彭公通过辨识官印文字的磨损痕迹、文书的行文格式和用印规范识破假巡抚的情节,更是把识字能力和基层司法实践紧密结合。

这类涉及文书考据、文字辨识的细节,在明代《龙图公案》等公案小说里几乎见不到——这并非作者凭空想象,而是清代底层社会对文字需求增加的体现,连侠客、官员都需要具备识字能力处理事务,普通底层民众的识字情况自然也不会太差。

《红楼梦》对底层识字情况的书写,更具历史内涵和社会洞察力。

被拐女子香菱能系统研习王维的诗集,还能创作格律严谨的律诗,她的识字背景与明清时期“扬州瘦马”的特殊教育模式相契合——拐子为提高女性市场价值,常聘请塾师教她们文字读写、诗词歌赋。

当时扬州、苏州等地形成了专门培训被拐女子的产业链,教学内容包括经史子集、琴棋书画,这和明代《金瓶梅》形成鲜明对比。

《金瓶梅》里只偶尔见西门庆为妾室请女先生,教学内容侧重女红、礼仪,并非系统的文学教育,两者在教育深度和广度上差异明显,足见清代底层女性的识字机会比明代更多。

《红楼梦》中还通过诸多细节展现贾府丫鬟、小厮等底层人物的识字情况。

小红能准确记录各房事务,司棋能读懂潘又安写的情书,这些都说明识字已成为底层仆役的实用技能,不再是精英阶层的专属。

更重要的是,《红楼梦》并非文人士大夫的专属读物,清代印刷技术的革新为其在民间传播提供了物质基础——坊间书坊采用木活字印刷与石印技术,大量刊刻通俗节本和评点本,让价格大幅下降。

据李虹若《朝市丛载》记载,光绪年间北京琉璃厂书肆里,《红楼梦》的坊间刻本售价只有制钱百文,和《三字经》等启蒙读物价格相当,普通市民阶层也能买得起、藏得住。

反倒是文人士大夫阶层将其斥为“诲淫诲盗”的书籍,《海宁查氏族谱》明确规定族中子弟私藏私阅《红楼梦》等“杂书”会受家法严惩,《苏州潘氏家规》也将其列入禁书名录,这从侧面说明《红楼梦》在底层社会的普及程度之高。

更关键的是,清代小说与戏曲中对底层识字行为的书写,体现出文字普及跨越阶层的特点,反映了清代教育下移与文化传播的深入进程。

《儒林外史》里,原本“跟卖柴客人记账”的农家少年匡超人,靠着自学一步步考取功名,他“每夜读书陪到四更鼓”的细节,不仅展现民间对“读书改变命运”的信念,更直观体现乡村私塾教育的普及。

即便匡家这样的贫寒人家,也能通过短期私塾启蒙掌握基础识字能力。

这种“耕读传家”的模式在清代江南乡村十分常见,不少农户会在农闲时送孩子去私塾认字,哪怕只学几个月,也能应付日常记账、看懂简单告示。

《镜花缘》中毗骞国“无论贫富,莫不送塾读书”的虚构设定,看似天马行空,实则藏着民间对教育普及的渴望。

书中紫衣女子和老秀才讨论音韵学的场景,更把底层识字从实用层面拔高到学术思辨高度。

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社会里,普通女性能参与学术讨论,本身就是巨大进步。《官场现形记》里,书办、差役等底层官僚处理文书时的“舞文弄墨”,哪怕常被用来营私舞弊,也从侧面反映识字能力在基层行政中的必要性。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商人苟才通过篡改账目、伪造合同牟取暴利,虽行为不光彩,却暴露商业活动对识字能力的依赖,书中“记账需用真学问”的感叹,点破文字在市井经济中的核心地位。

《歧路灯》里,李绿园笔下开封书肆“三教九流皆可购书”的画面,生动反映清代书坊业的繁荣。

底层百姓能花少量钱买到《三字经》《百家姓》等蒙学读物,农闲时互相请教,形成“自学成风”的民间教育网络。

像《庄农日用杂字》开篇写道:“人生天地间,庄农最为先。要记日用账,先把杂字观。开冻先出粪,制下镢和锨……”。

《山西杂字》序文也说:“坊间杂字本,蒙童习用勤。

四言共八句,货殖与农耕”,这类民间识字课本将识字教育融入日常生活,让农民、商贩在干活间隙就能学字,据《杂字读物与明清识字问题研究》统计,清代这类杂字课本比明代多印了4倍,进一步推动底层识字普及。

清代识字率提升,背后有三大关键动因:一是蒙学教育普及,乾隆年间江南地区几乎每村都有一所私塾,《龙文鞭影》《幼学琼林》等教材价格低廉、内容贴近生活,让识字教育从精英垄断走向大众。

二是通俗文学推动,《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小说被塾师当成“识字课本”,村里说书人讲得绘声绘色,村民听得入迷时也会跟着认字。

三是实用需求驱动,做生意要写契约、打官司要懂状纸、宗族里要记族谱,这些现实事务逼着普通百姓学文字,不然生活中寸步难行。

反观明代文学,对底层识字的关注明显不足。《三国演义》中,即便诸葛亮草船借箭等谋略涉及文书往来,叙事焦点也始终围绕谋士和上层阶层,普通士兵识字的场景几乎找不到。

明代传奇如《牡丹亭》,多是才子佳人的诗词唱和,底层人物识字的情节少得可怜。

而清代戏曲如秦腔《三滴血》里,周仁瑞拿着家书中的文字信息找到失散儿子,川剧《乔溪奇遇》中乔溪凭婚约字据化解抢亲纠纷,这些“写状维权”“读信认亲”的场景,凸显文字在底层生活中的实际作用。

据统计,清代戏曲唱本一年能卖十万多册,梆子腔、皮黄腔等地方戏用大量白话唱词,不仅让不识字的百姓能听懂,还潜移默化帮他们认字,形成“戏曲普及—识字提升—戏曲更繁荣”的良性互动。

此外,清代官方也注重通过通俗化方式让底层理解信息,觉罗乌尔通阿在《居官日省录》中说:“告示一端,谕绅士者少,谕百姓者多。百姓不省文义,长篇累牍,不终诵而倦矣。要在词简意明,方可人人入目。或用四言八句,五六言六句韵语,缮写既便,观览亦易。庶几雅俗共晓”。

四川保宁知府刘衡的劝民告示更是直白:“仰各属百姓们知悉:你们总要忍气,能忍气便是有福的人……切不可寻死轻生。你要晓得,白白死了,没有一点好处”。

这些通俗告示的存在,也从侧面说明底层民众具备基础识字能力,否则官方没必要费力简化文字内容。

综合来看,“清代底层人识字少”的观点并不成立。清代文学与戏曲中大量关于底层识字的描写,是“文字下乡”历史进程的艺术体现,不管是描写次数还是深度,都超过明代文学。

这些描写不仅是了解清代底层识字率提升的重要文化镜子,更印证了清代教育普及、文化下沉的社会现实。

文字已像毛细血管般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成为底层民众生活、工作的实用技能,这也是清代社会发展远超明代的重要标志之一。

所以,所谓的“清代识字率远低于明代”的论断,其实是对历史语境的严重误读,也是对数据逻辑的错误判断。

从文献可靠性来看,明代因为离现在年代久远,关于识字率的研究大多依靠零散的方志记载和文人笔记,史料既零散又模糊。比如嘉靖《思南府志》,对当地识字群体的记载只有寥寥几句话,既没有量化统计,也没说清楚“识字”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是能认出几个基础汉字,还是具备书写和运算能力,史料里都没有明确说明。这种概念上的模糊,让明代识字率研究很难建立起统一、可靠的分析框架。

再看清代,学术研究的史料基础和分析方法都有了质的提升。

罗友枝在《清代教育与民众识字》中,开创性地整合了基层吏员档案、商业契约、地方志等多种史料,建立起“功能性识字”评估体系。这个体系明确把“掌握几百个汉字,能处理日常文书事务”作为核心判定标准,还通过量化分析揭示出明显的历史趋势。

比如她引用的徽州文书数据显示,从清初到晚清,民间契约里代笔人署名的比例从62%大幅降到41%,这一变化直观反映出民间识字能力的显著提升。另外,张仲礼在《中国绅士》中指出,康雍乾时期边疆地区的义学数量激增227%,教育资源的扩张趋势很明显。这些详实的量化证据,充分体现了清代史料在学术研究中的独特优势。

在统计方法的科学性上,明代识字率研究常常陷入“以论带史”的困境。有些学者只根据江南士绅文集中的零星记载,就想推断全国的识字率水平,却严重忽视了湖广、云贵等地区的教育发展差异。这种研究方法不仅在地域覆盖上不全面,也没充分考虑不同阶层、群体之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清代史料构建起了多层次、立体化的记录体系。

中央层面,《清实录》详细记载了书院建设的年度规划和实施情况,比如雍正十一年明确下令各省建立省会书院,还对书院规模、师资配置等作出具体规定。地方层面,《直隶通州志》等方志对私塾分布做了细致记录,呈现出“十里一塾”的教育网络布局。

民间层面,晋商票号的账簿、徽州宗族的族规等实物文献,从经济活动和社会管理的角度,印证了识字行为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应用。邓洪波在《中国书院史》中据此精确统计,清代书院数量高达4365所,是唐至明历代总和的1.49倍,而明代的同类数据因为文献缺失,至今都难以形成统一、可靠的统计结果。

从历史逻辑的内在关联来看,“清代识字率低于明代”的观点更站不住脚。在人口规模大幅增长的背景下——从明末的1.5亿猛增到乾隆朝的3亿——科举童生的数量却从明代的约50万上升到清代的100多万,这一数据对比清楚地表明,清代接受基础教育的群体规模有了显著扩张。

同时,清代文化传播领域的蓬勃发展也为识字率提升提供了有力证明。

据韩琦《中国古代印刷史研究》统计,清代坊间刻印的蒙学读物每年印刷量高达50万册,比明代增长4倍,《三字经》《百家姓》等启蒙教材的广泛流传,让识字教育突破了阶层和地域的限制,深入到民间社会。

此外,明代后期因为书院禁毁(比如天启五年魏忠贤大规模拆毁天下书院)和教育资源集中,导致识字群体主要局限在江南士绅阶层。

而清代通过官办书院和民间私塾的双重教育网络,把识字教育推广到了边疆和基层。教育资源下沉的趋势非常明显。罗友枝的研究模型进一步表明,清代男性功能性识字率达到30%-45%。

即便采用最保守的估算,这一数据也远超明代那些缺乏可靠依据的“粗通文墨”比例。

所以说,明清识字率研究的核心分歧,本质上源于史料掌握情况和逻辑推演的科学性差异。

明代因为文献有断层,统计标准又模糊,相关研究更多还停留在“估计和假设”的层面;而清代靠着系统的教育档案、丰富的商业文书和详实的人口统计,构建出了能进行量化分析的历史图景。

要是忽视清代在教育制度化、印刷平民化、文献规范化等方面的明显进步,简单拿明代的零散记载和清代的系统数据做对比,不仅违背了“一分史料说一分话”的史学原则,更没法解释清代文学作品里底层识字场景大量出现的现象。

从《红楼梦》里丫鬟小厮处理文书,到《聊斋志异》中平民百姓书信往来,再到民间戏曲里经常出现的“写状”“读信”情节,清代文学对识字行为的生动描写,正是当时识字率提升的真实反映。

参考资料

《买卖杂字》

《贵州通志·艺文志》

《海宁查氏族谱》

《庄农日用杂字》

《中国书院史》邓洪波

《清代教育与民众识字》罗友枝(Evelyn Rawski)

《清末京师私塾改良述论》廖熹晨

《近代儒学与文学:以边省贵州文人群体为中心》谭德兴

《试析清末民初贵州女子教育发展滞后的原因》

《清末贵州女子教育的兴起》张羽琼

《中国古代印刷史研究》韩琦

《杂字习读与记账登簿——兼谈明清以来民众识字率基准问题》温海波

《朝市丛载》李虹若

《京都竹枝词》得舆

《书籍史研究中的明清识字率问题》赵益;《明清社会史论》何炳棣

《纵乐的困惑:明代的商业与文化》卜正民(Timothy Brook)

来源:斐纪岛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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