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5年10月,当《中国消费者报》的创刊号带着油墨香走来,我国消费领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四十载春秋流转,《中国消费者报》始终怀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初心,回应消费者诉求,勇敢撕开虚假宣传的伪装,揭开行业潜规则的面纱,让公平正义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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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0月,当《中国消费者报》的创刊号带着油墨香走来,我国消费领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四十载春秋流转,《中国消费者报》始终怀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初心,回应消费者诉求,勇敢撕开虚假宣传的伪装,揭开行业潜规则的面纱,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值此创刊40周年之际,本报推出“我与《中国消费者报》的故事”专栏,诚邀与这份报纸共同成长的同路人,分享那些藏在字里行间的记忆。相信这些故事里,有纸张的温度,有文字的力量,更有所有人对消费维权事业的执着坚守。
人物简介
吴石林,中共党员,1961年8月出生,湖南省安化县清塘铺镇龙坳村村民,农村“3·15”消费维权志愿者。他曾被授予“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佳志愿者”称号,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3·15”荣誉奖章、全国首届网络“3·15”维权十大新闻人物等荣誉,并于2015年荣登“中国好人榜”,2021年荣获湖南省“3·15”贡献奖。
《中国消费者报》亦师亦友
不仅是我维权启蒙的灯塔
更是我心灵的引路人
时刻照亮我前行的方向
义务帮助农村消费者维权
一张报纸如获至宝
我是湖南省安化县清塘铺镇龙坳村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1985年春节期间,一位农村妇女在镇上一个体户处买了把劣质雨伞,对方强硬表示不予退货。我刚好路过,见个体户嚣张跋扈地数落对方,无计可施的农妇流下了委屈的泪水,我当即挺身而出,指责商贩的不是,并警告对方“如果不退这把伞,我就告到镇上工商所去”。一些来往的赶集人也纷纷为我帮腔,个体户最终退了伞。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思绪万千,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农村消费者太弱势了,遇到消费纠纷往往只能自认倒霉,太需要有人帮他们“说理”了。我读过一点法律,心想:我应该替他们打抱不平。
说干就干。从那以后,我便开始义务帮助农村消费者讨公道。一传十、十传百,找我帮忙维权的人越来越多。1996年初,安化县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把我请到办公室,跟我聊了很久。临走,他递给我一份《中国消费者报》,说可以帮我加强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学习。
我打开报纸,“中国消费者报”几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秘书长看出了我的心思,聘我做编外委员,并在我的店里挂了“农村消费者投诉站”的牌子,消委会还为我订了一份《中国消费者报》。
从此,《中国消费者报》成为我家的“座上宾”,每次邮差按着自行车铃声来到我店里,我就知道新一期报纸来了。我认真读完每一篇文章,尤其是那些案例分析和调解的稿件,我反复读,从中学习了很多知识。读完的报纸,我都会把它整齐地折叠好收藏起来。
从一个人到一群人
看报学习消费维权知识
“农村消费者投诉站”挂牌以后,找我维权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我的故事经《中国消费者报》等媒体报道后,甚至还有外地、外省的农民朋友向我求助。时间一长,我深知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只有发挥社会的力量,才能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为此,我现身说法,组建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
为了学习更多的消费维权知识,我号召大家订阅《中国消费者报》,认真从中汲取维权知识营养,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一次,我们遇到了一起新型消费纠纷,大家都不知怎么处理时,恰巧《中国消费者报》刊登了一篇成功调解的类似案例,我们深受启发,很快把这起棘手的消费投诉处理好。大家笑言:“《中国消费者报》就是身边一位不会开口说话的维权老师。”
通过不懈努力,志愿者维权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迅速发展壮大。我们的志愿者队伍已有600多人,遍及6省15县,他们来自各行各业。如今,我们实现了维权队伍由松散型向组织型、力量型转变,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创新发展注入了活力。
从读者到作者
向农村消费者普及维权知识
要搞好消费维权工作,光有一腔热情不够,还必须具备过硬的维权本领。每月25日是我们的集中学习日,附近的几十名志愿者会聚集到联络站,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研读《中国消费者报》的案例,特别是“投诉热线”和“维权前沿”两个版块。有时候,我们还会请人来给大家讲课。
在报纸的长期熏陶下,我不再满足于自己学,更想把知识传播给更多乡亲。于是,我开始自费编印小册子。我翻阅了大量法律书籍并收集、摘抄、整理,前前后后编写了《维权利剑》《消费者必读》《自我维权手册》等好几本宣传资料,总共印了2万多册,全部免费发给大家。这些册子内容贴近农村实际,讲法律、教识假、传知识,一度成为不少农村消费者喜爱的读物。
说实话,这些小册子里的内容,很多都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遇到不明白的地方,我打电话到中国消费者报社,向编辑老师请教,有时候也打给报社驻湖南记者站的记者。他们从没嫌我这个门外汉啰唆,总是耐心解答,还给我提了不少宝贵建议。
后来,我们还建了微信群来宣传维权知识,搞知识抢答、案例讨论,效果特别好。我也被一些学校、村委会请去讲课,一点一点把维权知识传播得更远。除此之外,我还开通了“农村3·15消费维权”网站,志愿者们和消费者可以随时上网站查法规、看动态,网站也成了大家交流心得、凝聚力量的“维权同盟”平台。
我在义务消费维权的道路上,一晃就过了40年。40年来,衷心感谢《中国消费者报》的陪伴,让我学会了许多,成长了许多。在《中国消费者报》创刊40周年之际,我衷心祝愿这份报纸越办越好,继续为千千万万的消费者点亮维权之路,也为千千万万像我这样的基层维权人,照亮前行的方向。
消费维权 携手同行
“我与《中国消费者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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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余知都
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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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文化的小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