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李先生介绍,涉事道路为孔楼村四组通往村西北地的公共生产路,原宽度达4米,可满足播种机、收割机等大型农机通行需求。但近年来,道路两侧被五六家村民逐步占用种植农作物,宽度缩减至2米,仅能容纳三轮车通过,大型农机无法进入田间作业。更令人困扰的是,此前李先生曾尝试协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鱼山街道办事处孔楼村一级残疾村民李先生向媒体反映,其承包地通行的生产路遭占用,导致农业生产受阻,相关问题经多次反映仍未解决。
据李先生介绍,涉事道路为孔楼村四组通往村西北地的公共生产路,原宽度达4米,可满足播种机、收割机等大型农机通行需求。但近年来,道路两侧被五六家村民逐步占用种植农作物,宽度缩减至2米,仅能容纳三轮车通过,大型农机无法进入田间作业。更令人困扰的是,此前李先生曾尝试协调农机通行,还遭到部分占地村民阻拦,其妻子与占地村民为此发生过口角。
李先生因患小儿麻痹症丧失劳动能力,大型农机是其开展农业生产的必要支撑,道路占用问题已对其农作物播种、收获造成实质性影响。据了解,李先生此前已多次向村委会及鱼山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街道办曾在今年1月和5月的书面答复中明确承诺,将在麦子收割后着手恢复道路至4米宽度,保障村民正常耕种通行。但截至10月30日,道路不仅未恢复原状,占用区域还新种上了大蒜。
10月30日,孔楼村相关村干部回应称,村里一直在就道路占用问题与涉事村民协商,将争取在一周内解决,确保不耽误村民后续种地。从法律层面而言,农村生产路属村集体公共资源,任何村民私自占用均涉嫌侵权,根据常规处理流程,可通过协商沟通、村集体调解、向乡镇政府投诉举报等途径解决,必要时可借助法律手段维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残疾人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经济困难者可申请法律援助。
目前,李先生的核心诉求仍为恢复道路原有宽度,保障农机正常通行。此次事件也折射出农村公共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沟通协调滞后问题,后续道路恢复进展及村民权益保障情况有待进一步关注。
来源:运河风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