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4日上午9:00,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延川,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将带领相关方面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直播间,在线回应企业群众关切。
11月4日上午9:00,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延川,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德将带领相关方面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直播间,在线回应企业群众关切。
为让企业群众更好了解相关政策,省粮食和储备局梳理企业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权威解答。
热点问答
一、我是一位种粮大户,手上有中晚籼稻要卖,每年都能启动托市收购吗?如启动要符合什么要求才能卖到托市价?扣水扣杂是什么意思?价格能卖到多少?
答
启动条件:今年7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 《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25年版)》。根据规定,我省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时间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1月末。当监测的粮食到库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由中储粮集团江苏分公司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启动预案建议,经中储粮集团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后,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预案。
质量标准:最低收购价粮食应为当年产新粮,质量等级符合中等及以上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扣水扣杂”:是粮食收购的计价方法。按规定,水分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65%;杂质每高0.3个百分点,扣量0.3%;不完善粒每高1个百分点,扣量0.5%;整精米率每低2个百分点扣量1.5%。若水分、杂质的质量指标好于标准规定,相应增量。具体增扣量的标准,各收储库点都会上墙公示,也可参见《关于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
最低收购价:2025年生产的中晚籼稻和粳稻(三等)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9元和131元,相邻等级价差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二、我是一名普通农民,请问今年稻谷收购形势如何?我们辛苦种的稻子在哪里能卖?收购稻谷怎么确定等级?
答
收购形势:截至10月20日,全省累计收购稻谷4.29亿斤,同比增加0.56亿斤。分品种看,其中粳稻0.18亿斤、籼稻4.11亿斤。从收购主体看,国有企业累计收购0.83亿斤,同比增加0.13亿斤,占比19.29%;非国有企业累计收购3.46亿斤,同比增加0.43亿斤,占比80.71%。目前全省收购进展顺利,价格平稳,进度略快于上年。
售粮渠道:当前粮食收购以市场化收购为主,您可到当地国有粮食收储库、大米加工点等挂牌收购企业售粮,也可就近就便出售给粮食经纪人等粮食收购主体。
等级确定:稻谷收购主要依据出糙率确定等级,三等为中等。中晚籼稻三等出糙率标准为≥75%、粳稻三等出糙率标准为≥77%。
三、我是一名涉粮企业负责人,我在江苏粮网上看见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公示的名单,我们企业也想加入省粮食应急保障体系,请问有哪些渠道可以加入?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加入?需要提前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
加入渠道: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一般是每3年评定一次,需要经过各市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和研究确定等程序。如果有意加入的话,除关注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之外,建议和市县粮食部门保持联系沟通,及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参与评选。
加入条件: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评定需要满足一定的硬性条件和相应的“软实力”。硬性条件主要有粮食加工、储存、配送能力等要求,“软实力”主要包括企业信用等级、从业人员、经营情况和履行社会义务等情况。具体可咨询当地粮食部门。
建议准备: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准备。一是根据企业拟申请加入的应急保障类型,提升企业相应硬实力。二是提升企业“软实力”。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主要用于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关键时候必须要听指挥,确保调得动、用得上,建议积极提升信用等级,主动履行社会义务。
四、近年来,极端天气越来越频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也时有发生,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们受灾转移安置的群众有没有应急食品吃?
答
这个问题关系到我们每个公民的切实利益。为了确保受灾转移安置的群众应急食品得到及时有效保障,我们在省级应急物资储备中,通过协议储备的方式,预先确定了一定数量的方便面、饮用水等易于快速分发的方便食品。一旦灾情发生,我们将第一时间联动协议企业,依托成熟的物流配送网络,全力确保应急食品以最快速度送达灾区一线。
五、我是一家粮食企业的负责人,最近正在筹备加工产线升级改造和仓库扩建,听说有一些相关的补助政策,请问具备哪些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补助呢?
答
近年来,国家和省分别出台了支持粮食企业发展的政策,重点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粮食流通提质增效和粮油加工设备更新等三类项目建设,每年财政补助资金约10亿元。其中,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粮食中转、储备设施等建设和升级改造;粮食流通提质增效项目支持产粮大县县域内涉粮企业开展粮食物流、加工、品牌建设、节粮减损、产后服务能力提升等方向项目建设;粮油加工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成品粮油加工设备更新、主食产品加工更新、以粮食为原料的饲料加工设备更新和粮食深加工转化及副产物综合利用设备更新等四大项目建设方向。
具体申报程序、补助方式等要求,企业可向属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了解,并参照历年申报指南,提前谋划项目储备、完善前期手续。
六、我是一家民营粮食加工(物流)企业,自建了部分支持加工、中转的粮食仓储设施,近期本地粮食行业主管部门鼓励我们将仓容申请赋码,纳入全国储粮统一编码系统,请问我们自用的设施为什么要参加赋码?
答
2025年6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对全国粮食仓储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开展统一编码赋码工作,主要目的是厘清全社会粮食仓容底数,查找建设短板、弱项,为科学编制“十五五”时期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方案,合理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规模,确定支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重点、规模、补助方式等提供决策依据。国家通过统一编码赋码,全面掌握全国各地粮食仓储设施富余、紧缺情况等,为各地科学优化布局,合理确定建设目标、重点、路径等提供决策支持,引导地方企业避免跟风盲目投资,控制投资风险,推动粮食行业健康稳定发展。需要参加统一编码的仓容为:具备原粮储存条件的标准仓房仓容,包括平房仓、浅圆仓、立筒仓、楼房仓等仓型。通过登记统一信用代码、地理信息、设计图纸、设计仓容等信息生成全国粮储设施统一编码,具有唯一性,并作为开展政策性储粮业务的前置条件之一。
七、我是一名粮食企业负责人,这2年连续参加江苏省粮食企业信用评价,目前为AA级企业,请问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粮食企业,有什么不同的政策待遇?
答
我省粮食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自2013年以来,已连续开展10多年,近2000家粮食企业被纳入参评范围,实现了国有和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全覆盖,其他涉粮企业60%以上覆盖。2023年我局出台《江苏省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对有关激励和惩戒进行了明确:
对信用等级为A(包括A、AA、AAA)的企业在权限范围内给予下列激励:1.采取信任监管,降低“双随机”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2.在财政资金和项目申报、政策性粮食收储、成品粮应急保供定点时,列为优先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对信用等级为C、严重违法失信,或者故意逃避信用监管的,依法依规采取惩戒:1.加大定期、随机和突击检查频次;2.限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3.在授予相关荣誉、评比表彰中,作出限制;4.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八、农民在售粮过程中遇到拖欠售粮款的问题应该怎么办?粮食和储备部门会采取什么措施维护农民权益?
答
拖欠售粮款一直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工作。全省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都建立了监管热线,售粮群众一旦遇到这类问题,应当及时拨打当地粮食流通监督举报电话求助,或者直接拨打省粮食和储备局监督举报电话025-89667010以及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我们将第一时间组织力量予以核查,协调指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对涉嫌坑农害农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广大农民朋友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售粮时坚持“一手粮、一手钱”的原则,做到“粮出手、钱到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白条”,不轻信、不上当、不受骗、不参与“非法集资”。妥善保管售粮合同、收购码单、欠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书面和电子凭证,以便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九、作为售粮农民,非常关心售粮款兑付的时限问题,听说国家新制定了有关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内容?
答
今年9月23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了《农民售粮款兑付管理办法》,明确售粮款兑付可以现金兑付,也可以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兑付。鼓励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直接足额兑付到售粮者账户。兑付起始时间以粮食交付时起算。其中,对于政策性粮食收购(含储备轮换用粮收购),要当场办理兑付手续,一天内(24小时)完成兑付,如遇节假日,可以在节假日后第一天(24小时)完成兑付,如遇支付系统技术故障等特殊情况,应当以适当形式及时告知售粮者,但兑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政策性粮食之外的粮食收购,原则上应当场兑付售粮款。确有特殊情况的,征得售粮者同意,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约定兑付期限,但要限期兑付,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若未按约定时间收到粮款,可通过监管热线等渠道举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十、部分地方的秋粮收购工作已经开始,作为粮食收购企业,想了解一下今年的秋粮收购信贷供应政策,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答
为支持粮食企业多收粮食,促进农民增收,我们前期协调省农发行准备首批秋粮收购资金180亿元,后期随时申请增加。同时,及早明确秋粮收购资金供应政策,一方面,充分考虑最低收购价收购资金、各级储备粮收储轮换信贷资金、临储收购资金需求,足额保障各级政策性资金;另一方面,发挥好我省粮食共同担保基金政策优势,加大对市场化粮食收购支持力度。目前,江苏粮食共同担保基金规模11.7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已达到7.6亿元,占比超过60%,贷款放大15倍,可满足近180亿元市场化收购贷款需要。此外,加大与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发挥粮食交易平台金融创新产品助农惠农作用,现已为上下游的种粮大户、加工企业等投放贷款超过20亿元。
来源:微讯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