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七起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滁州越强医药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七起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滁州越强医药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公开信息显示,滁州越强医药通过短视频平台开展健康讲座,将老年消费者引流至自建微信群,该公司在微信群内组织老年消费者收看养生保健课程节目并推介所销售药品灵芪红胶囊具有“永葆青春、延长寿命”等功效,严重夸大药品实际效果。
此外,推广客服还在群里冒充消费者发布诸如“效果非常好,再订2个月的量”等不实购买信息及评价信息,诱导群内真实客户下单。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罚款。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本案中,当事人精准画像锁定老年群体,通过网络直播引流至私域,利用虚假宣传与“水军”话术设计诱导线上下单,链条设计严密、环环相扣,系统性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本案的查办有效打击了利用网络“坑老”“骗老”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网络经营者。
其他虚假宣传典型案例:点击查看详情: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七起老年人药品、保健品
一、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科奥世纪百货店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二、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阿换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三、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东乡区兵秀日化用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四、山东省冠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冠县怡鑫生活便利超市虚假宣传案
五、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康尔美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六、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四川瑞康之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来源:凤凰网安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