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大师,一流故事:为什么人们还在读他的作品?——毛姆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0-29 11:59 1

摘要: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他是小说家中的间谍,是客厅里的外科医生。他的一生,都在扮演一个角色——一个完美的“旁观者”。但他所旁观的,不仅仅是别人的悲喜剧。他自己的人生,才是他从未写出过的、最精彩、也最残酷的一部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他是小说家中的间谍,是客厅里的外科医生。他的一生,都在扮演一个角色——一个完美的“旁观者”。但他所旁观的,不仅仅是别人的悲喜剧。他自己的人生,才是他从未写出过的、最精彩、也最残酷的一部小说。

他是一个孤儿,一个间谍,一个被自己性取向所困的同性恋者,一个失败的丈夫,一个冷漠的父亲,以及一个,赚到了足以买下整个出版社的钱的、超级畅销书作家。

要理解这个男人,我们不能从他的书架开始,我们必须从他童年的那间空无一人的育儿室开始。因为正是在那里,在他失去了一切之后,他才找到了那个可以让他存活下来的、唯一的武器——“观察”。

实习医生

每一个愤世嫉俗者的背后,都有一个被残忍地戳破的、天真的梦。对于小威利·毛姆来说,他的那个梦,在十岁之前,就已经被命运,摔得粉碎。

他的人生,始于一个完美的、充满了阳光和爱的“骗局”。1874年,他出生在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英国大使馆的律师,他的母亲,伊迪丝,是一位著名的美人,擅长交际,热爱文艺。小威利是在一个充满了法语、艺术和沙龙文化的温室里长大的。他被母亲的美丽和温柔所包围,他是她最宠爱的小儿子。

八岁那年,他的母亲因肺结核去世。失去母亲,对于任何一个孩子来说,都是一场地震。对于敏感、内向的小威利来说,这无异于整个宇宙的崩塌。他在后来的自传体小说《人生的枷锁》中,用最痛苦的笔触,描绘了这一刻。

两年后,他的父亲也因胃癌去世。十岁的威利·毛姆,成了一个孤儿。

他被送回了英国,送到了他那冷漠、刻板的叔叔婶婶家。他的叔叔,是肯特郡一个乡下教区的牧师。那个牧师公馆,与他在巴黎的家,简直就是两个世界。那里没有艺术,没有欢笑,只有冰冷的宗教教条和压抑的情感。毛姆后来形容那个地方,“连空气都是灰色的”。

更糟糕的是,在这个充满了敌意的陌生环境里,巨大的精神创伤,在他身上,留下了一个终身的、可见的烙印——他开始严重口吃。

这个口吃,成了他一生的“枷锁”。在学校里,他因为这个缺陷,成了同学们无情嘲弄和欺负的对象。他无法顺畅地表达自己,无法参与正常的社交。于是,他被迫,退到了一个角落里。

在这个角落里,他学会了闭嘴,学会了倾听,学会了用眼睛,去代替他的嘴巴。他成了一个沉默的、贪婪的“信息收集者”。他观察着同学们的伪善,老师们的专横,以及那个维多利亚时代,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充满了虚伪的清规戒律。

一个未来的小说家,正在这个最痛苦的熔炉里,被锻造出来。他的口吃,让他成了一个天生的“局外人”,也给了他一个最完美的、观察“局内人”表演的视角。

他的叔叔希望他成为一名牧师,或者至少,从事一份体面的职业。但毛姆对上帝,早已不抱任何幻想。他先后尝试了会计和法律,都无法忍受。最终,他选择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但事后看来又无比正确的道路——他进入了伦敦圣托马斯医院,成了一名医学院的学生。

如果说,在牧师公馆和寄宿学校,他观察到的是人性的“伪善”。那么,在医院这个地方,他看到的,就是人性最赤裸、最原始的“真实”。

作为一名实习医生,他每天穿梭在伦敦最贫困的兰贝斯区的贫民窟里。他亲眼目睹了生命的诞生与死亡,疾病的折磨,贫穷的绝望。他为妓女接生,看着婴儿在肮脏的环境中夭折。他看到人们在痛苦中挣扎,在死亡面前,表现出最真实的恐惧和最后的尊严。

在这里,他不再是一个羞涩的、口吃的旁观者。他是一个手握手术刀和听诊器、被允许进入别人生命中最私密、最痛苦时刻的“闯入者”。他像一块海绵,吸收着这一切。他把那些他看到的、听到的故事,那些充满了血、泪和汗水的生命片段,都储存在了他那巨大的“素材库”里。

五年后,他顺利地拿到了行医执照。但他一天医生也没当过。因为就在他毕业的那一年,他把他在这五年里的所见所闻,写成了他的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

这本书,以一种近乎于自然主义的、冷酷的笔触,描绘了伦敦底层人民的生活和爱情悲剧。它一出版,就引起了不大不小的轰动。它为毛姆,带来了第一笔可观的收入,和最初的名声。

更重要的是,它给了他一张“门票”,一张可以让他永远逃离那个他所厌恶的、循规蹈矩的中产阶级生活的门票。他用听诊器,诊断了社会的病症。然后,他放下了听诊器,拿起了笔。

他决定,要以写作为生。他要去巴黎,那个他童年时代的“失乐园”,去过一种艺术家式的生活。

他并不知道,他即将迎来的,不是贫穷艺术家的阁楼,而是一个让他自己都感到震惊的、名利双收的“黄金时代”。而他成功的秘诀,不是写那些深刻、沉重的悲剧,而是写一些他自己都打心眼儿里瞧不起的、但却能让伦敦所有中产阶级,都为之疯狂的……“甜点”。

对自己的清算

搬到巴黎后,毛姆过上了一段穷困潦倒,但精神上却无比自由的生活。他混迹于拉丁区的艺术家和作家圈子里,努力地写着一本他认为会是“巨作”的小说。但那本小说,最终却无人问津。他写的那些严肃戏剧,也被一个个剧院,无情地退稿。

他的钱,快花光了。他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

就在他几乎要放弃,准备回英国当一名医生的时候,命运,跟他开了一个奇特的玩笑。他把自己以前随手写的一个充满了机智对白和风趣情节的社会喜剧剧本,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寄给了一家伦敦的剧院。

没想到,这个剧本,被接受了。1907年,这部名为《弗雷德里克夫人》的戏剧,在伦敦上演。

它……爆炸了。

伦敦的观众,立刻就被这部戏里那些辛辣的讽刺、巧妙的剧情和珠玑般的妙语,给迷住了。这部戏,成了当年最火爆的戏剧。一夜之间,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个名字,从一个无人知晓的文学青年,变成了全伦敦最炙手可热的剧作家。

毛姆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机会。他发现,他拥有一样天赋,一样他自己都未曾意识到的天赋——他知道如何取悦观众。他知道如何用最精巧的结构,去搭建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他知道如何用最机智的语言,去包装那些关于婚姻、金钱和阶级虚伪的、永恒的主题。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就像一个开了挂的“爆款制造机”。他的喜剧,一部接一部地,占领了伦敦西区的各大剧院。在1908年的某一个星期里,伦敦同时有四家剧院,在上演他的作品。这个记录,至今无人能破,连莎士比亚都没有做到过。

他发财了。发了那种让他自己都觉得“不真实”的大财。他从一个穷困的作家,一跃成为了英国最富有的文人之一。他买了伦敦的豪宅,穿上了定制的西装,出入于最高级的俱乐部和沙龙。

他成了那个他曾经在角落里,冷眼旁观的“上流社会”的一员。

但他骨子里,依然是那个口吃的、缺乏安全感的“局外人”。他享受着成功带来的物质生活,但内心深处,他鄙视着那些让他成功的“肤浅”喜剧。他知道,这只是一个“面具”,一个让他可以在这个社会里,安全、舒适地生活下去的“角色”。

他是一个顶级的“演员”。他在舞台上,为观众编写着轻松的喜剧。在生活中,他也在为自己,扮演着一个成功的、异性恋的英国绅士。

然而,他内心深处的秘密,是他是一个同性恋者。在那个年代的英国,这不仅是丑闻,更是可以让他身败名裂、锒铛入狱的重罪(王尔德的悲剧,就是前车之鉴)。他必须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自己的真实情感。

就在他的人生,似乎就要这样,在名利和谎言的双重轨道上,平稳地行驶下去的时候,一场世界级的灾难,打乱了所有人的生活。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已经40岁的毛姆,因为口吃,无法加入正规军队。但他那颗渴望冒险、也渴望为国效力的心,却蠢蠢欲动。他加入了英国在法国的一个救护车队,亲身体验了战争的残酷。

但很快,一个更神秘、更刺激的机会,找到了他。英国秘密情报局(也就是后来的军情六处,MI6),看中了他。他们认为,一个世界闻名的作家,操着一口流利的法语和德语,是一个完美的、不会引起任何人怀疑的间谍人选。

詹姆斯·邦德开的是阿斯顿·马丁,杀人于无形。威利·毛姆得的是严重的肺结核,在瑞士日内瓦的豪华酒店里,一边咳着血,一边与德国的特工们,进行着没有硝烟的、关于情报和谎言的战争。

这简直比他写的任何一部戏剧,都要离奇。

他以作家的身份为掩护,在瑞士的中立区,收集着各种情报。他把那些机密信息,用一种特殊的墨水,写在乐谱的空白处,然后邮寄回伦敦。他的代号,是“Somerville”。

这段经历,虽然短暂,但却对他的世界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印证了他一直以来的一个信念: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舞台,每个人,都在扮演着一个角色,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表面的平静之下,永远涌动着背叛、阴谋和不可告人的动机。

后来,他把他这段“业余间谍”的生涯,写成了一系列短篇小说,主角是一个名叫“阿申登”的作家间谍。这些小说,被认为是“严肃间谍小说”的开山之作,深刻地影响了后来的格雷厄姆·格林和约翰·勒卡雷。

1917年,他又接到了一个更重要的任务:前往俄国。当时,俄国刚刚发生了“二月革命”,沙皇倒台,临时政府成立。英国政府希望,能阻止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将俄国带出战争。毛姆的任务,就是去那里,联络温和派,说服他们继续与德国作战。

这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当毛姆抵达彼得格勒时,他亲眼目睹了“十月革命”前夕,那山雨欲来的、充满了混乱和激情的历史时刻。他见到了当时的许多重要人物,并试图用他的方式,去影响历史的进程。

当然,他失败了。列宁,最终取得了胜利。毛姆,只能在革命的炮火声中,仓皇地逃离了俄国。

从伦敦的客厅,到瑞士的酒店,再到革命前夜的俄国。战争,像一个粗暴的导演,强行把他从那个充满了香槟和掌声的喜剧舞台上,拽到了一个充满了鲜血和阴谋的、更大的“现实舞台”上。

他不再仅仅是一个观察者。他成了一个参与者,一个在历史的漩涡中,亲身感受过其力量和残酷的“玩家”。

这段经历,让他彻底厌倦了那些为了取悦中产阶级而写的、轻飘飘的客厅喜剧。他内心深处,那个一直被压抑着的、想要写出一部真正伟大的、关于“人生”本身的小说的欲望,再次被点燃了。

他要写的这本书,将不会有巧妙的剧情和机智的对白。它将是痛苦的,是诚实的,是关于一个年轻人,如何在一个充满敌意的世界里,寻找自由和意义的、漫长的挣扎。

这本书,将取材于他自己那充满了创伤的童年和青年时代。这本书,将是他对自己前半生的一次清算,一次解剖。

这本书,就是后来被无数人奉为“成长圣经”的——《人生的枷锁》。

“六便士”的诱惑

《人生的枷锁》的出版,是毛姆文学生涯的一个分水岭。这本书,在商业上,最初并没有取得像他的戏剧那样的巨大成功。但它在文学界,却为他赢得了前所未有的声誉。人们第一次意识到,这个擅长写俏皮喜剧的畅销书作家,内心深处,还隐藏着一个如此深邃、如此痛苦的灵魂。

这本书,几乎就是毛姆自己的前半生自传。主角菲利普·凯里,同样是一个在童年就成为孤儿、被送到冷漠的牧师叔叔家抚养、身体有残疾(菲利普是跛足,象征着毛姆的口吃)、在艺术和现实之间挣扎的年轻人。

书中,菲利普与那个粗俗、自私、却又让他无法自拔的女招待米尔德丽德之间那段充满了折磨和羞辱的“虐恋”,被认为是文学史上,对“病态爱情”最深刻、最精准的描写之一。

写完这本书,对毛姆来说,是一次痛苦的、但又无比必要的“精神排毒”。他把自己所有的童年创伤、青年时期的迷茫和屈辱,都倾注在了这本书里。他终于,挣脱了那副禁锢了他前半生的、无形的“枷锁”。

从此,他几乎再也不写戏剧了。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转向了小说和短篇故事。他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声音——一种介于通俗和严肃之间的、冷静、克制、但又充满了对人性弱点精准洞察的、独特的“毛姆体”。

就在他完成这次“文学转型”的同时,他的个人生活,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充满了矛盾和痛苦的阶段。

战争期间,他与一个名叫西里尔·韦尔科姆的有夫之妇,发生了一段关系。西里尔怀孕了,并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伊丽莎白。为了给女儿一个合法的身份,也为了维持自己“正常”的社会形象,毛姆,这个同性恋者,最终,在1917年,与离婚后的西里尔,结婚了。

这是一场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的婚姻。

毛姆并不爱西里尔。而西里尔,一个野心勃勃的社交名媛和室内设计师,她爱的,是毛姆的名气和财富。他们两个人,都在利用对方,来满足自己的某种需求。

与此同时,毛姆生命中,那个最重要的男人,出现了。他就是杰拉尔德·哈克斯顿。

哈克斯顿是一个年轻、英俊、充满魅力,但又放荡不羁、嗜酒如命的美国人。他与毛姆,在救护车队相识。他成了毛姆的秘书、伴侣、旅行伙伴,以及……他通往那个毛姆自己不敢涉足的、充满了原始欲望和混乱生活的“窗口”。

毛姆,是一个内向的、自律的、需要绝对安静才能写作的观察者。而哈克斯顿,则是一个外向的、喜欢赌博、酗酒和社交的“玩家”。他可以轻松地与任何人——从码头工人到殖民地总督——打成一片。

他们两个人,形成了一种奇特的、相互依赖的共生关系。哈克斯顿,把毛姆,从他那封闭的书房里,拉了出来,带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而毛姆,则从哈克斯顿带回来的那些、从酒吧、赌场和种植园里听来的故事中,汲取着他所需要的、最鲜活的创作素材。

哈克斯顿,就是毛姆的“故事猎人”。

于是,从20年代开始,毛姆带着哈克斯顿,开始了一场漫长的、环游世界的旅行。他们去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去了东南亚的那些充满了异国情调和人性欲望的、闷热的殖民地。

在这些远离欧洲文明中心的地方,毛姆发现,人性,会以一种更直接、更不加掩饰的方式,暴露出来。在那些孤独的橡胶种植园里,在那些充满了流言蜚语的殖民地俱乐部里,他看到了激情、贪婪、嫉妒和绝望,是如何将一个个欧洲人,逼向疯狂和毁灭的。

这些旅行,为他提供了他最著名的一系列短篇小说的素材。他也把他在塔希提岛的所见所闻,和他对法国画家保罗·高更生平的想象,结合在了一起,写出了他另一部最重要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

这本书,探讨了一个永恒的、也是毛姆自己一生都在思考的主题:一个天才,为了追求他心中的艺术理想(月亮),是否有权利,去抛弃世俗的一切责任和道德(六便士)?

书中的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一个原本普通的伦敦证券经纪人,在中年时,突然抛妻弃子,跑到巴黎,去追求他那疯狂的绘画梦想。他变成了一个自私、冷酷、毫无人性的“怪物”,但他最终,却画出了不朽的杰作。

这本书,再次引发了巨大的轰动。它触及了每一个普通人心中,那个偶尔会闪现的、想要逃离平庸生活的冲动。

从《人生的枷锁》,到《月亮与六便士》,再到他那些发生在远东的、充满了宿命感的短篇小说。毛姆,已经建立起了他独一无二的文学帝国。

他成了那个时代,全世界最受欢迎、也最富有的作家。他终于,在1927年,与他早已貌合神离的妻子西里尔,离婚了。他买下了法国南部里维埃拉地区的一座宏伟的别墅,将其命名为“毛莱斯克别墅”。

这里,成了他的王国,他的避难所,也是他观察世界的、一个新的、奢华的“瞭望塔”。

他似乎,已经拥有了一个作家所能梦想的一切:名誉,财富,自由,以及一个可以让他安心写作的、天堂般的环境。

但那个潜伏在他内心深处的、愤世嫉俗的“魔鬼”,并没有因此而消失。恰恰相反,当他坐拥这一切,从他那洒满阳光的露台上,俯瞰着地中海的碧波时,他开始思考一个更终极、更虚无的问题:

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

刀锋上的顿悟

毛莱斯克别墅,是毛姆为自己打造的一个完美的“舞台”。在这里,他过着一种国王般的生活。他雇佣了十几个仆人,举办着最高级的晚宴。全世界的名流——从温斯顿·丘吉尔到H.G.威尔斯——都以能成为他的座上宾为荣。

他每天的生活,像钟表一样精确。上午,是雷打不动的写作时间。他会把自己锁在书房里,任何人不得打扰。下午,他会处理信件,散步,游泳。晚上,则是属于社交和晚宴的时间。

他成了一个“传奇”,一个活着的“文学丰碑”。他那印有特殊标志(一个来自摩洛哥的、据说可以辟邪的符号)的藏书,他那冷静、犀利的谈吐,他那关于人性的、充满了犬儒主义色彩的警句,都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但他,依然是那个孤独的观察者。他享受着众星捧月的虚荣,但他从不真正地,与任何人,建立起亲密的关系。除了,那个依然陪伴在他身边,也依然在不断给他惹麻烦的杰拉尔德·哈克斯顿。

哈克斯顿的酗酒和赌博问题,越来越严重。他给毛姆,带来了无数的麻烦和心碎。但毛姆,却始终无法离开他。因为哈克斯顿,是他与那个他既渴望又恐惧的、真实的、混乱的世界之间,唯一的、也是最后的连接。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毛姆的平静生活,再次被打断。他逃离了法国,在美国度过了整个战争时期。

正是在这段流亡的岁月里,已经年近七十的毛姆,写出了他最后一部,也是思想性最强的一部长篇小说——《刀锋》。

这本书,与他以往所有的作品,都有所不同。它不再仅仅是关于人性的弱点和命运的无常。它开始探讨一个更深层次的、关于“精神追求”的命题。

书中的主角,拉里·达雷尔,是一个在一战中,经历了精神创伤的美国青年。战后,他放弃了富裕的生活和美丽的未婚妻,开始了一场漫长的、在全球范围内寻找“生命意义”的旅行。他去了巴黎,当过矿工,最终,在印度,通过东方的吠檀多哲学,找到了精神上的“顿悟”。

这本书,在当时,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它精准地捕捉到了战后西方世界,那种普遍的、对物质主义感到厌倦和幻灭的、精神上的空虚感。

书名“刀锋”,来自于《奥义书》中的一句箴言:“觉醒之路,艰险无比,犹如跨越锋利之刀刃。”

通过拉里这个角色,毛姆,这个一生都以“理性”和“怀疑”著称的作家,第一次,对他所不理解的、东方的神秘主义和精神追求,表达了一种谨慎的、但却是真诚的敬意。

这或许,也是他对自己那充满了物质主义和犬儒主义的一生,进行的一次遥远的回望和反思。

战争结束后,毛姆回到了他的毛莱斯克别墅。但那个曾经让他感到无比舒适的王国,如今,却变得有些空旷和凄凉。

1944年,他生命中那个“不可或缺”的男人,杰拉尔德·哈克斯顿,因肺病在美国去世。

哈克斯顿的死,对毛姆,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他失去了他唯一的伴侣,也失去了他与外部世界连接的“天线”。他陷入了深深的、无法自拔的悲痛之中。

他找来了一个新的秘书兼伴侣,艾伦·塞尔。但塞尔,只是一个温顺的、忠诚的陪伴者,他无法取代哈克斯顿,在毛姆生命中,那个独一无二的、充满了活力和危险的位置。

毛姆,开始真正地,变老了。

他那颗曾经像手术刀一样锋利的大脑,开始变得迟钝、健忘。他那愤世嫉俗的性格,在晚年,演变成了一种更黑暗、更刻薄的偏执和多疑。

他生命中最后的十年,是一出令人扼腕的、充满了人性中最丑陋一面的悲剧。

他与他唯一的女儿丽莎,因为财产继承问题,发生了激烈的、公开的冲突。为了剥夺女儿的继承权,他甚至不惜在媒体上,公开羞辱她,声称她并非自己的亲生女儿。他还试图,收养他的秘书塞尔为“养子”,以便将全部财产,都留给他。

这场官司,成了当时轰动欧洲的丑闻。那个曾经以“体面”和“克制”著称的、最懂得人情世故的大作家,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却以一种最不体面、最失控的方式,上演了他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出“闹剧”。

他出版了一本名为《回顾》的回忆录,在书中,对自己早已去世的前妻西里尔,进行了恶毒的攻击。这本充满怨恨的书,让他失去了几乎所有朋友的尊重。

那个观察了一辈子别人悲喜剧的男人,最终,自己,成了一出最令人唏嘘的悲剧的主角。他的面具,在生命的尽头,彻底滑落了。面具背后,是一个被恐惧、孤独和怨恨所吞噬的、可怜的老人。

永恒的故事之王

1965年,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在他那座华丽的、但却空无一人的别墅里,与世长辞,享年91岁。

他留下了七十多部作品,和一个充满了争议的文学地位。

在那些追求“文学创新”的现代派批评家眼中,毛姆,永远只是一个“二流”的大师。他的写作手法,是传统的,是现实主义的。他不像乔伊斯、伍尔夫那样,去进行语言和形式上的实验。他的小说,结构清晰,语言平实,好读得“令人怀疑”。

毛姆自己,也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他曾谦虚地(或许,也带有一丝自嘲地)说:“我在一流作家的行列里,也就是个排在最末尾的。”

然而,时间,是最好的评论家。

一个世纪过去了,那些曾经被奉为圭臬的“现代派”大师们的作品,如今,大多已经被束之高阁,成了大学课堂里,需要用厚厚的注释,才能读懂的“学术文本”。

而毛姆的书,却依然摆在全世界每一个书店里,最显眼的位置。他依然是那个,能让一个平时不怎么读书的人,在某个下雨的午后,拿起一本书,就再也放不下的、拥有神奇魔力的“故事大王”。

为什么?

因为他掌握了写作这门手艺,最核心、最古老的秘密。他知道,无论形式如何变化,文学的本质,永远是关于“人”的故事。他用他那冷静、甚至有些残酷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人性中,那些永恒的困境: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激情与理智的斗争,自由的代价,以及,我们每个人,都背负着的那副,无形的“人生的枷锁”。

他不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也不是一个语言的魔术师。他是一个顶级的“工匠”,一个人类故事的、最忠实的记录者和转述者。

他的一生,充满了矛盾。他渴望爱,却又害怕亲密关系。他追求名利,却又鄙视这个名利场。他是一个英国人,却又感觉自己,永远像一个生活在异乡的“法国人”。

他用他的一生,完美地诠释了他自己笔下,那个最核心的主题:人生,是一场充满了讽刺意味的、徒劳的挣扎。而在这场挣扎中,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持一点清醒,一点距离,和一丝苦涩的、自我解嘲的微笑。

他就是威廉·萨默塞特·毛姆。那个坐在派对角落里,安静地、带着一丝口吃地,把人的秘密,都写进了他那本永恒的笔记本里的男人。

来源:会升级的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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