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10月28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局长向USPTO负责审理专利有效性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全体专利行政法官发布了一份备忘录。
2025年10月28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局长向USPTO负责审理专利有效性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全体专利行政法官发布了一份备忘录。
在这份备忘录中,USPTO首次将“国家安全”概念纳入到专利无效挑战是否受理的核查因素中。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申请人向美国专利商标局请求启动专利无效挑战前,在其申请中要明确“实际利害关系人(RPIs)”。
因为美国担忧一些外国对手已经利用不透明的投资结构,试图影响美国的知识产权。也就美国企业的专利面临着被外国对手通过无效程序无效掉的风险,尤其是在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及先进材料等领域,这被认为是对美国国家安全带来影响。
对此,备忘录中援引了一份对美国2019-2024年件,发起专利无效(IPR)请求的数据统计,显示中国的大疆、华为、长江存储、字节跳动、中芯国际等企业在美国提出了很多无效请求,以此来证明美国的知识产权在外国的挑战中,正在遭遇国家安全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看,未来中国企业在美遇到专利诉讼,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专利无效请求,有很大概率在启动阶段就被驳回,而丧失降低风险的机会。而这个概率取决于国会赋予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的自由裁量权。
目前,中国很多企业,包括长江存储、京东方、彩虹集团、腾讯、字节跳动、大疆等在美国都有专利诉讼,这一新政相当于对中国企业在美挑战专利关闭了半扇门。虽然还可以通过向法院等途径寻求同样的救济,但是这已经大大提高了中国企业在海外的专利风险。
另一方面,专利的全球化也导致专利诉讼往往也会在多国平行发生。例如三星与京东方在美国的专利诉讼,在中国也有平行诉讼;长江存储和美光在美国爆发专利诉讼,在中国两家公司也有涉及专利无效挑战的程序。
因此,基于美国的新政,中国可以考虑采取类似的反制措施,对在美国因“国家安全”因素被排除在启动程序之外的中国企业提供救济手段,并在中国范围内对平行争议的案件作出同等的裁定。
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国内企业免受不公平的政策,重新将谈判双方拉回到同一起点。
实际上,在专利领域,与美国泛化国家安全审查概念,试图扩大对本国专利和企业保护不同,中国在应对上略显滞后。
更有甚者,出于保护外商投资的目的,有时甚至反而会对中国本土创新者和专利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例如宣告中国本土创新者的专利无效,或是不侵权,从而优先照顾了外商投资的积极性。
目前来看,如果中国在类似的专利问题上,不能对比美国上升到国家安全角度来处理此类问题,那么将会有更多的中国本土创新被低估或面临中国自主技术被外国挑战而无效的境地。
这一点其实是比美国对我拉起防护网,更应引发关注的地方。
因为在未来的中美竞争中,科技竞争、人才竞争是关键,如果不能保护本土创新,或者本土创新的专利极易被外国实体无效掉的话,中国的科技创新成果就难以走上国际竞争的舞台,中国就缺乏与外国竞争对手的谈判空间。
然而现实中,包括美国苹果、美国、英特尔、微软等公司,近年来在中国已经对中国很多本土专利实施了专利无效挑战策略,致使大量的中国本土专利“被无效”,其中不乏一些真正的好技术。
因此,仿照此次美国的新政,中国也亟待将核心技术免受外国实体的非正常挑战纳入“国家安全”的审查范围。
不仅如此,中国还应当防范另一种形式的自主技术被“不当”挑战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挑战中国企业专利的发起方,并不是外国实体,而是本土的竞争对手,此类情况下,也有可能因为中国特别的国情,导致一些非常好的自主技术核心专利,被不当挑战而宣告无效。
这也是国内内卷在核心技术和专利无效上的一个局部体现。
因此,中国应当效仿美国目前采取的对本国技术和专利保护的措施,将中国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甄别和保护起来,免受恶意侵扰。必要时,可以动用“国家安全”概念,予以特别保护。
来源:企业专利观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