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谈体会|践行“如我在诉” 彰显司法温情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10-29 08:47 1

摘要:“如我在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强调换位思考,把当事人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如我在诉,就是“如同自己在诉讼中”,本质是要求法院干警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通过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实现共心共情,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的

作者|东洲区人民法院章党法庭,四级法官助理 孙诗涵

“如我在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强调换位思考,把当事人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如我在诉,就是“如同自己在诉讼中”,本质是要求法院干警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通过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实现共心共情,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的最优解。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如我在诉”理念落到实处,值得每一名法院干警认真思考。以下结合在司法工作中的体会、成长与思考,从诉讼服务优化、强化同理心与换位思考、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理延伸四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是优化诉讼服务水平

在立案阶段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通过一次性告知,在线立案平台等减少当事人诉累。通过多元化方式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所潜在的风险以及诉讼成本,同时积极有效地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方式来化解彼此的纠纷。例如,在办理一次历时14年的欠款纠纷案件中,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情理法融合,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申请撤诉。强化诉讼流程引导,帮助当事人便捷参与诉讼,还要强化诉讼效果引导,促使当事人对诉讼风险、法律后果等形成合理预期。

二是强化同理心与换位思考

法官需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理解其诉求与困境。针对年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前移司法服务阵地,积极探索巡回审判新思路。采取上门送达、开庭、调解、勘察等“一站式”服务,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例如,针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被告患有脑血栓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事先走访了被告在的住址后,在开庭当日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开展巡回审判。在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同时,更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三是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张军院长指出,老百姓到法院来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这强调的是实质性解决问题的目标,体现的是“案结事了人和”的价值导向,回应的是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需求期盼。要努力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小案”是指群众生活中常见多发的案件,却连着民生更连民心,必须坚持“小案不小办”,防止“程序空转”,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例如,在办理一起8家农户诉被告因喷洒农药引起的农作物损害赔偿案件过程中,考虑到本案原告人数较多,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遂第一时间与当地司法所联系,决定通过“庭所联动”的方式共同化解此案。鉴于双方态度激烈,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在随后的庭审过程中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法,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及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不足10天便案结事了,不仅最大程度挽回了当事人的损失,更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村民之间和谐稳定的邻里关系,在避免高昂诉讼成本的同时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四是社会治理协同化

我们通过建立“法官工作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等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治理。在一起物业公司诉19家业主拖欠物业费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现场实地查看、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尽力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最终,大部分业主主动交纳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承认本身服务存在问题,放弃了对物业滞纳金的诉讼请求,减轻了双方的诉累。我们趁热打铁,按照省法院“1号司法建议”精神,依法延伸审判职能,向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并得到该公司的高度重视及整改回函。我们还通过延伸普法宣传阵地,实现“零距离”普法,通过举办法治展演活动,使群众与法律法规实现“面对面”“零距离”接触,现场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发放宣传手册,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素养,以普法宣传“小杠杆”撬动行业纠纷“大治理”。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人民法院应始终践行“如我在诉”意识,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来源: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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