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电子")于2025年10月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股东权利及利润分配等核心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890,400元,股份总数24189.0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A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电子")于2025年10月发布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管理、股东权利及利润分配等核心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890,400元,股份总数24189.0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A股),并详细界定了股东、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边界。
股权结构与股份管理
公司章程披露,公司前身为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设立时总股本15600万股,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认购股份(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南通新海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41,180,00090.50%净资产2013.6.6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920,0007.00%净资产2013.6.6深圳市瑞盈丰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00,0002.50%净资产2013.6.6章程明确,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同股同权"原则,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规定: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股份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司治理架构详解
股东权利与决策机制
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利润分配、增减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针对关联交易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由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董事会结构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全部由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行使财务信息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职权,相关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高级管理人员权责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可决定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交易事项。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公司合规运作。
财务制度与利润分配政策
章程明确公司实行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确定分红比例: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40%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三个条件: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为无保留意见、无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投资计划。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也可根据盈利情况实施中期分红。
风险防控与投资者保护
章程强化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禁止占用公司资金、强令违规担保等行为,要求其维护公司独立性。同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股东与公司发生争议时,可通过股东见面会、调解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
公司特别规定,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效力存在争议时,应及时提起诉讼,但在法院判决前需继续执行决议,确保公司正常运作。此外,股东查阅会计账簿需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南通海星电子表示,本次章程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修订后的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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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