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外出就餐遇到纠纷,多数人会选择理性协商,可有人却为了逼迫商家解决问题从而剑走偏锋,编造“投放炸弹”的虚假信息,最终不仅没有达成目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外出就餐遇到纠纷,多数人会选择理性协商,可有人却为了逼迫商家解决问题从而剑走偏锋,编造“投放炸弹”的虚假信息,最终不仅没有达成目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
W某某(化名)在某商场某牛肉粉店内就餐时,以在“麻椒鸡”中吃到鸡骨头对其产生严重生命危险为由与店员发生纠纷,多次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简称“热线”)进行投诉。次日,W某某再次拨打“热线”称已在该店内放置炸弹,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将引爆炸弹。
“热线”将该线索转至110指挥中心后,公安机关、消防救援、特警等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出动大量警力对该牛肉粉店进行警戒封控、人员疏散、水带铺设等工作,并开展搜爆排查。排爆工作历时30余分钟,未发现炸弹等危爆品。
检察机关受案后经审查认为,W某某为发泄个人不满,捏造在公共场所投放爆炸物的信息,意图以发生爆炸威胁引起社会恐慌,从而实现个人目的,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W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从拨打热线投诉到编造炸弹谎言,W某某的行为突破了法律边界,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公共应急资源,更扰乱了社会秩序。法律对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零容忍,任何试图通过制造恐慌达成目的的做法,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检察官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理性对待矛盾,依法表达诉求,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
来源: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